当前位置: 首页 » 精彩专题 » 全国学生运动会 » 正文

关于开展第十四届全国学生​运动会乒乓球项目预赛申办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1-06  浏览次数:126
 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学生运动会乒乓球项目预赛申办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学生体育协会:

按照《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的通知》,为确保第十四届全国学生运动会乒乓球项目预赛活动组织、承办工作的顺利开展,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以下简称体协)现正式启动申办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办赛事名称、计划时间

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学生运动会乒乓球项目预赛(大学组),2020年1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学生运动会乒乓球项目预赛(中学组),2020年2月。

二、申办时间

2019年10月28日—11月15日。

三、申报程序

(一)基本条件

申请承办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备相应的竞赛活动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

3.具备一定的竞赛活动经费。

4.申办单位应设立专用账户独立结算。所有竞赛活动经费必须进入该账户且只能用于本项竞赛的相关活动。

5.具备相应的竞赛活动场地、设施和器材等。

(二)报送材料

申办单位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根据申办通知向体协提交申办报告,包括以下材料:

1.申办单位的文字申请报告。

2.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批示。

3.竞赛活动经费预算(加盖申办单位财务专用章)。

4.竞赛活动的组织和安全保卫方案。

5.场地器材设施情况说明,包括场馆达标资质证明、场馆布局图、观众席座位数等。

6.饮食、住宿情况。

7.以往承办竞赛活动情况。

8.其它书面补充材料。

竞赛活动需要办理治安、卫生、税务等其他审批手续的,申办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三)专家评定

体协将组织专家委员会本着公正的原则对申办单位进行书面材料评审和实地考察,公布评定结果,最终由体协印发赛事批复及竞赛通知。

四、申报方式及联系人

凡有申办意向的单位请按照申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于规定时间内快递至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B区融慧园33-2号。联系人:于洪越,电话:010-66093730,传真:010-66093777。

五、有关经费

1.预赛活动的相关经费由主办单位负责,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补贴。

2.经费申请需符合中国大、中学生体育协会的采购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3.预赛活动的收费根据竞赛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4.经费的使用必须遵守有关要求和国家的相关财务及审计制度。

5.比赛结束后向中国大、中学生体育协会提供赛事经费决算。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

                              2019年10月22日

 
 
[ 精彩专题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