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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职能

(一)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关于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促进学校体育文化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
(二)宣传陕西省学校体育工作的成就,动员和争取社会各界力量,大力支持和关心我省学校体育工作;
(三)根据省教育厅制定的全省学生体育竞赛年度计划、竞赛制度、规程、管理规定,协助体卫艺处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和监督全省各类学生体育比赛、全省性学生运动会等阳光体育竞赛活动,协助省教育厅组织参加全国性学生运动会;开展体育研学活动;加强本协会有关知识产权和商业权利的开发保护;
(四)组织开展会员单位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有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会员单位体育教学、训练、竞赛等方面的咨询和学校体育学术研究工作;
(五)搭建学校体育工作交流平台,组织优秀体育教师及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等人员参加国际、国内的专业培训、交流与合作,学习先进经验,提高学校体育从业者水平;
(六)受省教育厅委托运行、维护和拓展“陕西省教育厅体卫艺综合管理系统网络平台”及学校体育相关数据统计,为省教育厅制定政策提供依据;
(七)受省教育厅委托开展学校体育工作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与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全国各省级学生体育组织及国际学生体育组织的联络工作,举办和承办国内外各类学生体育竞赛及其他学校体育活动等;
(八)负责会员单位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有关工作人员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建设相关数据平台;
(九)为各会员单位的业务工作提供服务,与会员单位共同监督管理在本协会业务范围组织的全省性各级各类学生体育比赛。杜绝违反国际大学生体育联合会、国际中学生体育联合会、亚洲大学生体育联合会、亚洲中学生体育联合会、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及本协会的章程和有关规定,以及其他有损体育精神的行为;
(十)从事并完成法律法规授权、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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