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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体育课”,由144调整为252学时,实行本科四年全覆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0-28  浏览次数:529

浙江大学本科体育教育教学课程体系由课内体育、课外体育二部分构成。课内体育包括专项技能课、身体素质课、运动训练课;课外体育包括阳光体育锻炼与体测、校园体育品牌与文化、国际国内竞赛与交流

 

一、修读目标

始终围绕以“立德树人”为宗旨,以“增强体质,掌握技能,培育习惯,塑造人格”为目标,弘扬“强体健魄,树我邦国”的浙大体育精神,充分挖掘体育课程在学校人才培养中的育人功能。使学生在校期间“能够接受体育的教育和熏陶,树立正确的运动观与健康观,培养爱国荣校情怀,养成终身锻炼习惯,掌握终身体育能力,实现强身塑心功能,为幸福生活一辈子,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高素质创新人才和领导者奠定基石”。

 

二、修读原则

2019级培养方案规定,实施本科阶段体育课程全覆盖,即学生在大学期间须修满课内体育课程和课外体育课程的6+N个必修学分方能毕业。

6指体育Ⅰ、Ⅱ、Ⅲ、Ⅳ、Ⅴ、Ⅵ,每学期每门课程1学分,要求在前3年内修读。

N指体育Ⅶ(大四)、体育Ⅷ(大五),必修“体测与锻炼”课程68学时/学年,完成课程后大四~大五学生每学年各得0.5学分。

 

三、课程种类

专项技能课:为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学生必修课,此课共有篮球、乒乓球等36个专项,开设60个课程;四年级学生设置“体测与锻炼”课程。

身体素质课:为一年级学生必修课即“体育专项辅导课”,发展学生力量、耐力、速度、灵敏、柔韧等身体机体能力。

运动训练课:分ABC三类,A类为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课,专门针对高水平队学生,开设7个课程;B类为普通特长生运动训练课,专门针对具有某项目特长的普通学生,开设“体育运动与比赛(B类队-男子篮球)”等15个课程;C类为普通兴趣生运动训练课(也包含高级班专项技能课),专门针对普通学生为提高专项特长而开设,开设“体育训练与比赛(C类队-舞龙舞狮)”等15个课程。

国家体质健康测试:每位学生每学年必须参加并完成,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与评奖评优及毕业挂钩。

体育与健康知识:运动安全与健康,体育Ⅰ要求在线学习浙江大学“运动安全与健康”慕课并通过考试;体育文化与理论,体育Ⅱ、Ⅲ、Ⅳ、Ⅴ、Ⅵ要求学习并参加考试,考试内容包含体育文化、专项理论(指定校本教材)等,统一安排时间,实行网上与计算机网络考试。

校园体育竞赛:每位大一、大二、大三学生,每学期必须参加1项/次及以上由参加由校体委主办的校园体育竞赛(包括浙江大学“三好杯”系列竞赛和品牌赛事)。

课外体育锻炼:下载浙大体艺APP,校园和操场都可选择作为锻炼地点。每位大一、大二、大三学生,每学期每周须2次通过浙大体艺APP跑距锻炼。男生有效跑距≧3.5公里、女生有效跑距≧2.5公里,且在12-45分钟之间完成,为1次有效次数;秋(春)学期第一周至冬(夏)学期第七周(上午时段6:00—7:30,下午晚上时段15:30—22:30)为有效锻炼时段;如遇雨雪、雾霾等特殊天气周可在其它周补齐。

 

四、课程设置

4-1 选课要求

1.体育Ⅰ、Ⅱ

同时修读 “专项技能课”和“身体素质课”或修读“运动训练课”。

2.体育Ⅲ、Ⅳ、Ⅴ、Ⅵ

修读“专项技能课”或修读“运动训练课”。

3.体育Ⅶ、Ⅷ

修读“体测与锻炼”课或修读“运动训练课”和体测。

 

4-2 课程时数

1.体育Ⅰ、Ⅱ

每学期学习时数为54学时(即48+6)。48学时是指课内体育课程学习,包括:专项技能课教学和身体素质课教学;6学时是指课外体育课程学习,包括:国家体质健康测试,运动安全与健康,体育理论知识,校园体育竞赛。

2.体育Ⅲ、Ⅳ、Ⅴ、Ⅵ

每学期学习时数为36学时(即32+4)。32学时是指课内体育课程学习,即专项技能课;4学时是指课外体育课程学习,包括:体质健康测试,体育理论知识,校园体育竞赛。

3.体育Ⅶ、Ⅷ

每学年≥ 68学时/学年(其中课外体测4学时、课外APP锻炼≥64学时/次)。

专项技能课教学,每学期16周,2学时/周;

身体素质课教学,每学期16周,1学时/周;

运动训练课教学,A类18学时/周,每学期为288(常训)+N(集训与竞赛)课时;B类6学时/周,每学期为96(常训)+N(集训与竞赛)课时;C类4学时/周,每个长学期为64(常训)+N(集训与竞赛)课时。进入B、C类运动队修读运动训练课后,学生可免修专项技能课和身体素质课。

 

五、成绩评定

5-1 体育Ⅰ、Ⅱ、Ⅲ、Ⅳ、Ⅴ、Ⅵ成绩评定

专项技术占40%、身体素质占25%、体育理论占10%、学习过程10%和课外APP锻炼15%,评定标准参见表1、2。

1.专项技术

根据不同专项、不同层次,制订不同考试办法与评分标准。对开设线上线下的课程,鼓励学生线上线下共同学习,线上学习占一定比率。

2.课外锻炼

评定标准参见表3。

3.体育成绩

体育Ⅰ、Ⅱ、Ⅲ、Ⅳ、Ⅴ、Ⅵ成绩最高分为100分,学期内从未参加校体委主办的校园体育竞赛的学生,在最后总分分值的基础上减2分。“运动训练课”成绩评定参见浙江大学体育代表队运动员《运动训练与比赛》课程成绩评价办法。

 

5-2 体育课程Ⅶ、Ⅷ成绩评定

从行为态度、体质健康测试等方面对成绩进行评价,评价等级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六、课程要求

1.课堂常规

按照学校规定,严格课堂常规,回归体育教育育人本源,学生上体育课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

2.课堂考勤

专项技能课、身体素质课、运动训练课无故旷课达1/5者,因病或因事缺课达1/3者,该学期体育课成绩最高分为59分且不安排补考。专项技能课,旷课每次扣2分,因病或因事请假每次扣1分,迟到早退三次按1次旷课扣分;身体素质课,旷课每次扣1分,因病或因事请假每次扣0.5分,迟到早退3次按1次旷课扣分。

3.补考

体育课考试总评成绩不足60分,视为考试成绩不及格。成绩不及格者可向任课教师提出补考申请,补考内容限定于专项技术和身体素质,任课教师在本学期内必须给予一次补考机会。

4.缓考

在正常教学期间,凡遇因病、因伤不能参加正常体育教学活动的学生,根据本科生院规定办理缓考申请。

5.保健课申请

凡属身体异常、病、残、弱等特殊群体的学生,可自行选保健课,选课后需向任课教师提供学校医院证明,任课教师审批后方为选课成功。按该专项设置考试办法、针对性课外锻炼要求等,通过者体育成绩均按60分计。

6.重修申请

一个学期原则上只能选一个体育项目为修读的体育课程。一、二、三年级体育成绩不及格,只在四、五年级时进行重修,允许多次重修。

 

内容来源:

浙江大学本科生院教务处

浙江大学公共体育与艺术部

2019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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