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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足球需要真正榜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02  浏览次数:37

作为带领青少年选手进行比赛的教练员更应该以身作则,不能让大人的错误言行误导孩子们的成长。

 12月17日,一场北京市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因为赛中出现的争议判罚,因为带队教练辱骂当值主裁判的行为,使比赛变了味儿。北京市足协前天就本场比赛中出现的一些争议情况做出了说明,在责成裁判委员会对相关问题展开调查的同时,对当事教练员王立峰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和停止晋升教练等级资格一年的处罚。北京市足协负责人在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时也表明了态度:“无论是在什么等级的比赛中,运动员都应该做到尊重裁判员及其判罚,这是一个基本的行为准则。而作为带领青少年选手进行比赛的教练员更应该以身作则,不能让大人的错误言行误导孩子们的成长。”

据北京市足协介绍,在2017-2018北京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暨冠军赛小学男子甲B组第38场(11-12岁年龄组)的比赛中,某小学队前锋在进攻中至对方禁区内被门将撞倒,当值主裁判判罚防守方发球门球,这个判罚引起了该小学队教练王立峰的严重不满,他在比赛过程当中进入场地,对裁判员在言语上进行了辱骂和威胁,并造成比赛中断。比赛结束之后,该队小队员拒绝与裁判员握手,其中一名小球员对裁判员竖起了中指,还有小球员质疑裁判员的黄牌判罚。

北京市足协负责人对北青报记者表示,“我们在事后仔细观看了比赛录像和相关视频,裁判的判罚确实存在瑕疵,作为一名年仅18岁的高中生裁判员,场上的每一次判罚不可能百分之百准确。但无论如何,裁判员的判罚不能成为任何人冲入场地、干扰比赛甚至恶语相向的理由和借口。涉事教练员的行为非常恶劣,市足协经研究决定开出了这样的罚单:一、责令D级教练员王立峰立即提交书面检查;二、对王立峰给予全市通报批评;三、停止王立峰晋升教练等级资格一年。”

据了解,比赛的当值主裁判从15岁开始从事裁判工作,目前是一名高三学生,是中国足协预备国家级裁判员,也是北京足协重点培养的年轻裁判员。他因为热爱裁判工作,还放弃了家里人为他安排的留学计划。“对于裁判员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我们也要认真研判、及时总结,绝不包庇、袒护。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提高裁判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市足协负责人说,“但就目前来看,如果将比赛的判罚压力全部压在一名裁判员的身上是不公平的,今后我们也要引进比赛监督机制,确保比赛的执法工作进行得更加完善。”不过他同时也指出,即便是国际足联、中国足协在其主办的各类比赛中也没有因误判而公开处理裁判员的先例。

但据北青报记者了解,该场比赛的当值主裁判还是受到了市足协的内部处理,被暂停了在本次校园足球赛上的执裁工作。

著名教练金志扬曾经说过,“如果我在场上指责裁判,我的队员就敢骂裁判;如果我骂了裁判,我的队员就敢动手打裁判。”这句话形象地概括了教练对球员的影响。北京市足协的负责人表示,“小队员们赛后不与裁判员握手,就是受到了教练员言行的影响,上行下效。如果从小就不尊重裁判员,即便今后成为了职业运动员,也很难约束自己的行为。另一方面,校园足球除了普及主要目的还是强身健体,通过比赛培养孩子们的爱国精神、团队精神和敬业精神,而不是沾染球场上的不良风气。目前中国足球联赛中存在的浮躁情绪和戾气,不应再污染校园足球。通过这件事情我们也要从中注意一些细节,不仅是在校园足球层面,在社会上的足球联赛中也要进行正规的行业引导,对各类联赛的办赛机构进行分级管理,对于在比赛中发生冲突和做出不文明举动、违反赛规赛纪的个人和单位,我们要联系工商等部门降低他们的信用评级,要让他们感觉到违纪的痛,从而降低恶劣行为的发生几率,形成良性循环的比赛风气。”  

来源:校园足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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