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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多项新政策将影响中国足球,校园足球将获更多扶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27  浏览次数:2306
       2018年春节期间,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以及中国足协在有关足球政策或具体新政方面,涉及到体育俱乐部包括足球的投资、外援控制、校园足球、青训、青少年国家队等5个层面,对这些引人关注的方面,进行了更加详尽的规定或说明,总的方向是,对足球投资、外援引进进行宏观调控,对青训和校园足球给予更多更坚定的扶持,以进一步提高中国青少年足球发展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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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足球投资]

    体育俱乐部境外投资继续调控

  2月1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2018年版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

  在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7〕74号)文件中,第四部分为限制开展的境外投资,限制境内企业开展与国家和平发展外交方针、互利共赢开放战略以及宏观调控政策不符的境外投资,其中第(二)条为: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境外投资。

  而在2月11日的2018年版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附件)中,体育俱乐部再次被列为限制境外投资目录。

  限制境外投资有很多原因,一方面是避免盲目投资,以及盲目投资带来的损失,另一方面,个别投资也有着转移资产的嫌疑,自然是重点打击的。中国投资方对境外俱乐部的投资,固然进一步提升了中国足球的影响力,但投资决策是否合理确实值得商榷。

  在已经过去的2017,苏宁因为投资国米遭受点名批评,这也是江苏苏宁在2017赛季遭遇困境的一个因素,而最新消息显示,万达大幅度削减所持有的西班牙顶级俱乐部马德里竞技的股权,2月14日,情人节,马竞宣布,万达将出售马竞俱乐部17%的股权。

  在过去的一年间,因为万达投资的多个行业都被列入限制境外投资行业,万达一直在不断坚持海外股权,剥离海外资产。

  万达和马竞俱乐部合作多年,2015年,万达更是斥资4500万欧元收购了马竞20%的股权,2017年,马竞也搬进了全新的万达大都会球场,此次万达出售马竞17%的股权之后,万达在马竞的股权比例下降到3%,基本上属于象征性持有。

  在削减了马竞的股权之后,万达将正式入主大连一方俱乐部,由境外投资专项境内投资,万达也清晰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万达转向国内投资,也引发了中超球迷的普遍关注,目前,中超已经有恒大、上港、华夏幸福、中赫国安、鲁能、申花、苏宁、富力等新老豪门,大连万达的进入,毫无疑问将进一步强化中超的竞争。

  但是,考虑到万达境外投资遭遇的困境,其实在万达专项境内投资,接手大连一方俱乐部之后,我们基本可以预见,万达并不会参与军备竞争,而会选择在青训、青少年培养等国家重点扶持的关键点上发力,进一步表明自己的态度。


✪ [引援控制]

 严厉打击规避调节费行为

  2月12日,中国足协下发《关于执行收取引援调节费相关工作的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的要点有:1,在转会过程中,采取支付球员与原俱乐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方式,球员与原俱乐部解约,以自由身形式加盟国内新俱乐部的,以所约定违约金的费用为标准来计算引援调节费用;2,新俱乐部与其所引进球员的原所属俱乐部签订球员“租借变转会”等形式的合同,租借该球员后,正式办理转会手续的,以合同中约定的租借费、转会费总额计算引援调节费用。

  同时,中国足协对逃避缴纳引援调节费的的行为,给予扣除联赛积分的处罚,分别是外援4500万(内援2000万)以内的,扣除1分;外援9000万(内援4000万)以内的扣除3分,外援1.8亿(内援8000)以内的扣除6分,外援3.6亿(内援1.6亿)以内的扣除10分,外援3.6亿(内援1.6亿)以上的,扣除15分。

  同时,中国足协规定,本规定自2018年冬季注册转会期起实施,但2017赛季夏季转会期内存在本规定之情形,按照本规定执行。

  中国足协出台外援调节费补充规定的原因非常简单:北京国安引发的“奥巴梅扬口水战”引起了外界普遍的的关注,进而引起了各界对巴坎布转会费的关注,国安引进巴坎布,据称是通过买断合同的方式,进而实现了转会费的零转会,此举“有效”地规避了引援调节费,但是引发了极大的争议。也正因为如此,国安至今还没官宣巴坎布的加盟。

  在这种情况下,中国足协出台补充规定,如此国安引进巴坎布,尽管是采取买断合同的方式,但买断合同的金额却被认定为要交纳引援调节费的金额。届时,国安官方如何向足协上报注册极为引人注目。而另一位国安也未官宣的比埃拉,据悉转会费为1100万欧元。有消息说,国安已决定为其额外支付1100万欧元的转会调节费给中国足球。当然,最后的数目要以足协认定的为准。

  不但国安引进巴坎布需要交纳引援调节费,连带着天津权健也被“拉下水”——在2017赛季夏季转会中,天津权金引进了莫德斯特,采取的是分期租借的方式,同样符合中国足协缴纳引援调节费的范畴,权健需要按照租借加转会的所有金额,缴纳引援调节费,不过,莫德斯特在亚冠联赛中表现极为出色,也算是对权健的一种安慰。

  其实,通过中国足协连续发布引援调节费的补充规定,我们可以看到更深层面的东西,那就是中国足协,包括更高层面是下定决心控制引援费用的,各俱乐部当然可以继续引进高价外援,然后缴纳引援调节费,但这种方式虽然符合规定,但仍旧有悖于“精神”,所以,俱乐部最好的选择是在引援标准之内引进外援。

  在这种情况下,原本非常需要高水平外援的广州恒大,就选择了放弃高价外援,转而只引进了古德利,山东鲁能原本也有意引进高水平外援,而且鲁能在2017赛季是有可能盈利(目前尚未有官方数据)的,即便引进高价外援也不需要缴纳引援调节费,但在各项政策面前,鲁能最终选择了维持现有外援。

 

✪ [青训新政]

 提高青训补偿费用,打击不良经纪人

  1月31日,中国足协发布了《中国足协关于调整青少年球员转会与培训补偿标准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

  这份文件出台的初衷非常简单,那就是为青训提供全方位的保障,为此在培训补偿、联合机制补偿、工作合同保障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具体要点如下:

  第一,培训补偿的起始年龄段由12岁下调到8周岁,仍旧到21岁截止。全面提升培训补偿标准,一类俱乐部(中超)每年50万人民币,二类俱乐部(中甲)25万人民币,三类俱乐部(中乙及12到15周岁)10万人民币,四类俱乐部(其他俱乐部或8到11周岁)2万人民币。

  这项规定获得了绝对的支持,无论是青训俱乐部,还是业余青训机构,要知道,原有意义上的青训从12岁开始,但是基础青训却是8到12岁,尤其是目前各业余青训机构蓬勃发展,众多的小学生得到了专业的训练,这项政策的制定,有助于打牢青训的基础。

  其二,青少年球员的第一份工作合同保障,简单说就是,一名球员12周岁之后连续4年注册在一家青训机构或者俱乐部,那么这家青训机构或者俱乐部将拥有签订第一份工作合同的权力,也就是说,届时球员显想跑都不行,前提是,工资必须是当地平均工资的三倍以上。如果球员无理由拒绝签订工作合同,将禁赛24个月。

  这项政策是对青训俱乐部的重大保障,不过也引发了一些其他问题,比如球员权益的保护问题,还有就是,15岁的球员有可能成为培训合同纠纷的“重灾区”,很多球员可能在15岁左右选择出走,不过,国内俱乐部之间的挖人行为很容易受到谴责,俱乐部一般不会轻举妄动,至于经纪人,15岁的球员前景尚不清晰,挖人的代价较大,总体而言,这个补充规定非常有利于俱乐部的青训工作。

  其三,培训补偿和联合机制补偿,必须在转会注册30天之内完成,否则予以处罚,这个规定很简单,也极为合理,进一步明确了支付联合机制补偿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其四,出口转内销如果存在违规行为,比如球员和原培训单位协议未到期,或者连续四年注册,培训单位可提供标准的工作合同却拒绝签署的,球员回归后,将禁赛24个月。此举,是为了打击过去几年间不断出现的不良经纪人违规挖人的行为。

  其五,为了防止转会低级别俱乐部规避培训补偿,足协规定,24个月之内如果再次转回到高级别俱乐部,要按照高级别俱乐部的标准再次支付培训补偿。这项规定也很有必要,更非常合理。

  但有一点我们必须要说明,内援调节费2000万人民币的规定实属“扯淡”,毕竟在国内规避引援调节费的方式眼花缭乱,防不胜防,中国足协一方面强调联合机制补偿,却又出台了极不合理的2000万内援调节费,口口声声说保护青训,结果却是对青训的最严重的打击。很简单的例子,目前国内一线球员转会费一般都在1亿以上,按照1亿计算,青训机构可以获得500万联合机制补偿,但通过暗箱操作,俱乐部可以把转会费“控制”到2000万以内,如此青训机构职能获得100万联合机制补偿,反而损失了400万。

  再次呼吁:内援调节费,是对青训最严重的的打击,应当废除或调整。


✪ [青少年国家队]

 红黄蓝三队,赛制大改革

  2月13日,中国足协发布《青少年国家集训队参加国际赛事选拔办法(征求意见稿)》。这是对男子青少年国家队选拔制度的一次改革,除了1997年龄段国奥队、1999年龄段国青队之外,中国足协将在2018年度组建2001到2005总计5个年龄段总计15支青少年国家队。

  其中,每个年龄段分别设立红黄蓝三支队伍,红队由中国足协特聘的教练选拔各年龄段优秀球员组成,同时,2017年U系列联赛的U16、U15、U14和U13的冠亚军为U17、U16、U15、U14的国家队黄队和蓝队,2018年U13锦标赛的冠亚军为U13国家队的黄蓝队。

  中国足协将统筹红黄蓝三支队伍的国际赛事,其中在2018年度,国内举办的国际邀请赛有潍坊杯、熊猫杯、渭南杯、江阴杯、起源地杯、金山杯、一带一路杯等。

  女足青少年国家队和男足青少年国家队类似,但只设置红队和黄队,年龄段则是U16国少队和U19国青队。

  需要重点说明的是,随着《青少年国家集训队参加国际赛事选拔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出台,中国青少年的赛事体制进行了最终的重要改革,那就是,原有的U系列联赛将被青超联赛取代,U17、U15、U14、U13的青超联赛将成为各级青少年的主要赛事,这几个年龄段的冠亚军也将组建男子青少年国家队的黄队和蓝队,而原有的U系列联赛,只有U16年龄段继续采用。

  U系列联赛为四个阶段的赛会制比赛,这种赛制并不符合青训规律,在2017年,中国足协已经试行了青超联赛,青少联赛的全程是:中国足协青少年超级联赛,赛事为主客场周末周赛制,这是符合青训规律的赛制。

  这项重大改革,是中国青训的关键所在。而目前青超联赛仍旧存在参赛队伍良莠不齐的问题,各大赛区内比赛质量也难以保证,这也是中国足协需要重点解决的。


✪ [校园足球]

 补贴聘请高水平外教

  中国青训的赛制进行了革命性的改革,青超联赛这个主客场周末周赛制在经过了一年的试运行之后成为核心赛制,这是中国青训发展的一个里程碑。在青少年足球运动员的培养中,赛制和教练是两个极为核心的部分,提升教练的水平才可以真正提升青少年足球运动员的水平。

 

  2月22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11号)和《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教体艺〔2015〕6号)精神,加强青少年校园足球师资队伍建设,提升中小学足球教学质量,教育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研究决定,2018年继续实施“校园足球外籍教师支持项目”,对聘请校园足球高水平外籍教师的部分地方和学校给予支持,引导地方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经验,大力推动校园足球的普及发展。

  “校园足球外籍教师支持项目”始于2016年,其目的是通过引进外籍教练,提升校园足球的质量,2018年为第三年,此次支持项目按照学年为标准,自2018年9月到2019年6月,原则上每省市支持2所学校,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的市地州给予同样额度支持,“满天星”训练营也享受同等支持。

  支持标准为不超过33.5万/每人(欧洲)和47万/每人(拉美),外教需要具有欧足联C级以上教练证书或同类级别证书,“满天星”训练营需要欧洲A级及以上证书,或同类证书。

  校园足球是中国青训的基础,校园足球质量的提升,才可以真正推动青训的提升,此前中国足协将培训补偿由12岁下放至8岁,也是对校园足球的最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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