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贯彻新的发展理念,构建新的治理格局,需要我们齐心协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社会治理,是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社会治理的概念,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党的十九大报告从格局、体制、制度、水平、机制、政策等多方面作出了全面部署,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再次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社区服务功能”。不难看出,社会治理始终是党中央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对于社会治理的重视程度充分彰显了党中央以人为本的根本政治立场,因为社会治理蕴涵了有限政府、法治政府、公众参与、社会公正等政治理念,阐发了在人人参与的基础上提高社会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站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起点上,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高质量要求,社会治理的发展任重而道远。为此,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人民的自主性、主体性、创造力被摆到了突出位置。相对于自上而下的社会管理而言,自下而上的社会治理解放了社会的活力和创造力,诠释了以人为本的创新思想,强化了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中的主体地位与权益保障。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也是社会治理的主体。社会治理说到底就是服务于人民的治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着重提出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与马克思主义的治理思想一脉相承。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社会是一个“自由人的联合体”“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贯穿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的主线,也是马克思主义者的最高价值。人和人的全面发展始终是马克思思想的着力点。关于共产主义这个“自由人的联合体”,恩格斯在《共产主义信条草案》中,将“共产主义者的目的”界定为“把社会组织成这样:使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能完全自由地发展和发挥他的全部才能和力量,并且不会因此而危及这个社会的基本条件。”人的全面发展意味着人的各方面潜能的充分发展。对于人的全面发展,俞可平先生这样解释:“马克思主义所追求的是人的‘全面发展’,既是人的个性、能力和知识的协调发展,也是人的自然素质、社会素质和精神素质的共同提高,同时还是人的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社会权利的充分实现。”每个人既是社会治理的主体,也是社会治理的客体。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地实现自主管理,管理社会事务,调节社会运行。在这个过程中,人实现了社会的自我管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也得以实现。因此, 社会治理是实现人民自主治理,体现公平正义的必要途径,但最终的诉求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诚然,马克思所设想的共产主义是基于高度发达的经济、政治、文化基础之上,具有历史的深邃视野,但是对于我们今天的社会治理仍然具有深刻的启发意义。社会主义之所以称为社会主义,根本原因就在于强调社会自身的自主性与自治性。自治不但是化解冲突、增进和谐的重要途径,还是激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的内在支撑。因此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特别重视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治理队伍在新时代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只有不断拓宽群众在社会治理中的参与方式与范围,深入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治理实践,才能夯实社会治理的基础,才能为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社会建设、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把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放在重要地位,对做好新时代、新形势下的社会治理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理念、新观点、新举措,深刻回答并切实有效解决了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重大问题,在创新社会治理理论和推进社会治理实践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治理思想,不仅科学回答了社会治理为了谁、依靠谁的根本问题,还进一步回答了社会治理的评判标准和行动准绳问题,提出了检验社会治理成效的重要标准,最终要看人民群众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切实保障。这既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观的继承和发展,又是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事业不断前进的新型治理观。
只有坚持新型的治理观,才能使人民的利益和人民的发展成为社会治理的根本立足点和落脚点,才能日益接近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正如俞可平先生指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执政的共产党人的所作所为,归根结底就是为‘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提供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保障,就是最大限度地有利于‘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作者:常晶
(作者为中共济南市委党校教师)
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