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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陕西省第三十六届大学生田径运动会的补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3-24  浏览次数:29
各相关普通高等学校:
      按照《2014年陕西省大学生体育竞赛活动安排》(陕教体办〔2014〕3号),由陕西省教育厅主办,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西安体育学院承办的陕西省第三十六届大学生田径运动会定于 2014年 5月 13日 至16日在西安体育学院举行,《关于举办陕西省第三十六届大学生田径运动会的通知》(陕教体办〔2014〕7号)已于2014年3月7日下发,为能圆满、顺利地举办我省本届大学生运动会,经请示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同意,特发此补充通知,请各相关参赛队依照执行。
      一、录取名次及计分办法:乙组男女各单项、全能、接力项目均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个人全能项目和接力项目分数两倍计分。
      二、参赛条件:凡在国家体育总局相关部门、项目中心注册及曾参加过全国青年锦标赛以上级别赛事的运动员、相关专业运动俱乐部成员可参加测试赛,同名次录取,颁发获奖证书(获奖证书均由省学生体育协会盖章颁发),不计入团体总分。
      三、各组别男女项目参赛人数多于录取人数时,进行预、决赛的项目,均录取前8名晋级进入下赛次一单元赛事。
      四、本通知自发布日起生效,且仅用于本届比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联系人:雷鸣18091193399
      黄海15102901707
                          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2014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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