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14〕4号)精神,请各校认真总结2014年高校体育工作,按要求如实填写《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年度工作年度报表》(附件1)和《实施〈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调查表》(附件2),于2015年1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含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联 系 人:李 梁、黄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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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