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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4年全国学生体育竞赛计划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1-04  浏览次数:31
  教体秘[2013]58号
关于上报2014年全国学生体育竞赛计划的通知

中国大、中学生体育协会项目分会:
       为了做好2014年全国学生体育竞赛活动的统筹工作,请各项目分会根据本年度比赛、培训及会议等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完成《2014年全国学生体育竞赛计划表》(见附件)的上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遵照《中国大、中学生体育协会项目分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分会管理规定),以不影响学生课业为原则,结合大学及中学的学期课程及假期安排,统筹安排各项目的竞赛活动;
      (二)严格按照本年度各项活动的落实情况制定2014年度的竞赛计划。本年度没有按照《2013年全国学生体育竞赛计划》执行的比赛及活动,不再列入2014年度的竞赛计划;
      (三)应以中国大、中学生体育协会各项目分会所涉及的体育项目作为竞赛内容上报,不再新增项目或比赛。如确需举办,将作为计划外赛事管理,一赛一报;      
      (四)上报后的竞赛计划原则上不能再做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修改,应提前至少三个月以书面形式上报协会;
      (五)依据《分会管理规定》,各项目分会不可自行组织或参与涉外比赛及相关活动,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所有涉及外事的比赛及活动应上报我会统一处理。
         二、计划分类:
        2014年全国学生体育竞赛计划分为四部分:
      (一)全国性大学生各级各类比赛;
      (二)全国性大学培训、会议等活动;
      (三)全国性中学生各级各类比赛;
      (四)全国性中学培训、会议等活动;
         三、填写要求:
      (一)在“比赛(活动)日期”一栏中,应注明比赛(或活动)的起止时间(包括报到及离会);
      (二)在“比赛(活动)地点”一栏中,应填写该项比赛具体的承办学校及所在城市,例如:清华大学,北京市;
      (三)在“经费来源”一栏中,应注明该项比赛的经费来源,如承办学校自筹、上级单位划拨、招商引资等。
      (四)在“预计规模”一栏中,应根据往年参赛情况,对2014年度该项赛事的参赛院校数及参赛人数做出预计。
      四、上报要求:
      请各单项分会于11月5日前将《2014年全国学生体育竞赛计划上报表.doc》报送我会,方式如下:
      登录中国学生体育网(www.sports.edu.cn),首页官方动态一栏中有“2014年全国学生体育竞赛计划表”,点击下载.doc后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填写,并将正式打印稿经所在分会加盖公章后送交我会,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gf@fusc.org.cn
      联 系 人:郭飞
      联系电话:010—66093820,66093840(传真)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西路八号院上地科技大厦四号楼602室,邮编:100089。
      附件:
      2014年全国学生体育竞赛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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