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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5年陕西省大学生啦啦操锦标赛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0-20  浏览次数:54
 陕学体〔2015〕20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印发2015年陕西省大学生体育竞赛活动安排的通知》(陕教体办〔2015〕3号)精神,为持续开展我省大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大学生身体素质及竞技体育水平,由陕西省教育厅主办,省学生体育协会、陕西师范大学承办的“2015年陕西省大学生啦啦操锦标赛”将于2015年11月23日至24日在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上林体育馆举行,现将《2015年陕西省大学生啦啦操锦标赛》印发你们,请积极组队,做好参赛准备工作。
      联系人:曹雅琴      电话: 029—85408759
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2015年10月16日
2015年陕西省大学生啦啦操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陕西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陕西师范大学
三、协办单位:陕西省啦啦操委员会
四、比赛日期:2015年11月23至24日
五、比赛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上林体育馆
六、比赛项目
1.2014年中国大学生啦啦操规定动作:(8—24人,性别不限)。
(1)花球,(2)爵士,(3)街舞。
2.舞蹈啦啦操自选套路(8—24人,性别不限),时间为2分30秒。
(1)花球,(2)爵士,(3)街舞。
3.技巧啦啦操自选套路(8—24人,性别不限),时间为2分30秒。
七、竞赛分组及参赛条件
本次比赛分为甲组、乙组、丙组、公开组四个组分别进行比赛。
甲组: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口)所在地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正式录取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民办院校)在校在读的全日制本、专科及研究生。
乙组: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及自主招生、体育、艺术类特长生及享受任何体育、艺术类加、降分录取的本、专科及研究生;体育学院的本、专科生、研究生及其它院校的体育院(系)本、专科生、研究生及高职高专体育类特长生。
丙组:高考达到录取分数线且被录取年龄满18周岁的高职、高专在校学生(不包含体育特长生)。
公开组:为各类自由组合的代表队。参赛单位以队伍名称形式报名,如:(活力无限啦啦操队,激情四射啦啦操队等)每所符合甲组条件的学校可报两支队伍,只设自选套路,风格不限,该组别得分不记入团体。
本科类院校不可报丙组;高职高专类院校不可报甲组;本科类院校限报甲、乙组各一队(符合甲组资格的队员可参加乙组比赛,乙组队员不得混编加入甲组比赛)。
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中国国籍,且在校在读、文化课考试合格、遵守学校各项纪律和有关规定、并经运动员所在学校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此项赛事者(须有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年龄为18至28周岁。
参赛运动员须持“陕西省大学生运动员注册卡”参加比赛,凡未办理运动员注册卡的不得参加比赛,首次注册或需补办运动员注册卡的在省学生体育协会网站(www.sxxsty.com)“政策法规”一栏中下载电子注册表,按要求填写并上报。
八、报名
1.各学校按照参赛资格要求最多允许报2个参赛队(2个参赛队的队员不得混编),公开组限报2个参赛队;每队限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队员8—24人(参赛人员准备1寸免冠照片1张,报到时用)。
2.请于2015年11月10日(星期二)17:00前,将电子版报名表(电子版必须和纸质报名表原件一致)发至sxxsty@163.com(省学生体育协会邮箱);以学校为单位进行报送,个人报送信息概不受理,电子邮件名称须注明学校名称。报名截止日期后不得变更或增补运动员。
3.各单位将核对好后的运动员注册信息表及一寸电子身份证近照以学校为单位打包发至省学生体协邮箱(sxxsty@163.com),逾期不予受理。不接收个人寄发邮件,电子邮件名称须注明学校名称、比赛项目及组别。
4.凡报名参赛的学校必须如实填写和上报以下资料:
(1)报名表(表上服装号码等所有信息须如实填写,并加盖公章);
(2)运动员学生证复印件;
(3)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
(4)运动员招生录取表复印件(加盖学校招办公章);
(5)校医院的体检证明(加盖校医院公章)。
请将5份材料在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时一并报送组委会办公室。材料不全或逾期未缴纳材料的视为不参加比赛。   
5.各参赛队学生需缴报名费80元/人、保证金2000元/单位(联席会议时缴纳)。比赛结束后退还保证金,若在比赛中发现弄虚作假、打架、不尊重裁判、罢赛、损坏公物等现象将扣除保证金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九、竞赛办法
1.比赛分为预赛和决赛。预赛各组别取前8名进入决赛;参赛队伍不足8队时,直接决赛。
2.抽签出现某一组或某一运动员连续上场比赛时,根据前后出场顺序,由仲裁委员会与相关代表队协商调至本项目合适位置。
3.规定及自选动作舞蹈啦啦操比赛采用《2013—2016CSARA中国大学生全明星啦啦操规定动作竞赛细则(试行)》执行。
4.技巧啦啦操自选动作比赛采用《2014版全国啦啦操竞赛规则》(CCA)执行。
5.各队请准备4×8拍操化组合动作,准备比赛入场式所用,动作形式不限。
十、名次录取
1.团体奖各组分别(不包括公开组)录取前8名,以每个参赛单位在各单项比赛中的前8名得分相加计算,各单项比赛第1名至第8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总分多的名次列前;若分数相等,以获第一名多者列前;再相等,以获第二名多者列前;余类推;如仍然相等,抽签决定名次。
2.各单项比赛均录取前8名,以决赛得分排定名次;若成绩相等,名次将取决于决赛成绩完成分的高低,再相同,名次并列。
十一、奖励及评选办法
1.甲、乙组团体总分奖励前8名,颁发奖杯与获奖证书;丙组团体总分奖励前6名,颁发奖杯与获奖证书;公开组奖励前5名,各组不足录取名额时,按照实际参赛队(人)数,减一录取。
2.本次比赛评出“最佳健康活力团队奖”2个、“最佳成套编排奖”1个、“最佳音乐制作奖”1个、“最佳团队组织奖”2个、“体育道德风尚奖”以学校为单位,评选各组别单位数的20%。由大会体育道德评审委员会及裁判组联合评选,颁发奖牌。
3.设“优秀运动员奖”以学校为单位进行评选,每单位评选一名,颁发证书。
4.设“优秀教练员奖”8名,以学校为单位,在获得各组别团体总分前6-8名的队伍中推选,并进行备案,待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公布。
5.设“优秀裁判员奖”5名,由大会体育道德评审委员会及裁判组联合评选,并进行备案,待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公布。
6.比赛获奖证书均由省学生体育协会颁发。
十二、资格审查与参赛纪律
1.比赛设立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经审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参赛资格。
2.资格审查流程:
(1)资格审查委员会初审。
(2)运动员信息公示(省学生体协网站www.sxxsty.com“运动员注册”一栏)。
(3)监督举报电话:029—85408759
比赛联系人:曹雅琴  电话:029—85408759、13991275377
3.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凭本人运动员注册卡(学生证、身份证备查)检录参赛,比赛期间须随身携带。若运动员注册卡丢失,应及时上报书面说明,并提供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
4.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需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需经领队签字并加盖公章)。
5.赛前发现运动员资格存在问题,且证据确凿,将立即取消当事人参赛资格。
6.如在比赛期间发现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规定者,一经核实,除扣保证金外,还将在全省院校范围内进行通报,停止该校参加本届和下一届比赛的资格,并在年底全省高校“阳光体育”评估中扣分。
7.在联赛结束后,若查出运动员资格不符,则取消该队的所有比赛成绩和名次,追回奖品、纪念品,并通报全省高校,处罚该队停止参加下两届联赛。
十三、技术代表、技术官员、仲裁委员、裁判员
技术代表、仲裁委员、裁判长、副裁判长、裁判员由主办单位委派,辅助裁判员和志愿者由承办单位选聘。
十四、其他事项
1.2015年11月19日(星期四)14:30在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上林体育馆召开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会议时间不再另行通知,请各单位按时参加。
竞赛负责人:肖涛  电话:13991107750。
2.各参赛代表队差旅费、食宿费用自理;如需住宿请与陕西师范大学后勤集团社区中心联系,电话:029—85310432。
3.各参赛队报到时请提交高质量的CD盘,每张CD盘只可录一首音乐(不接收U盘),并填写单位名称、参赛项目、运动员姓名等信息,否则不予参赛。自备校旗一面,规格为3号旗。
4.比赛期间各参赛运动员须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备查。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竞赛规程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归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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