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教体办〔2015〕24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厅属中等专业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高校阳光体育运动,切实提高大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按照《关于印发2015年陕西省大学生体育竞赛活动安排的通知》(陕教体办〔2015〕3号),由省教育厅主办,省学生体育协会、宝鸡文理学院承办的2015年陕西省大学生乒乓球比赛暨“校长杯”乒乓球比赛将于2015年11月25日至29日在宝鸡文理学院体育馆举行,现将本次比赛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高等学校按照竞赛规程组织好参赛及相关准备工作。
联 系 人:黄海
联系电话:029—88668892 15102901707
附件:1.2015年陕西省大学生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2.陕西省第二十届“校长杯”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10月19日
附件1
2015年陕西省大学生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陕西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宝鸡文理学院
三、比赛时间:2015年11月25日—2015年11月29日
四、比赛地点:宝鸡文理学院体育馆
五、竞赛项目: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六、参赛单位:陕西各普通高等学校。
七、参赛办法与资格
(一)A类院校甲组:具有中国国籍并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口)所在地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正式录取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民办院校)在校在读的全日制本、专科及研究生。
(二)A类院校乙组:凡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及自主招生、体育类特长生及享受任何体育、艺术类加、降分录取的本、专科及研究生。
(三)B类(高职高专)院校组:高考达到录取分数线且被录取年龄为17-28周岁的高职、高专在校学生(体育类特长生除外)。
(四)C类(体育、师范类体育专业)院校:体育学院的本、专科生、研究生及其它院校的体育院(系)本、专科生、研究生、及高职高专体育类特长生。
(五)进修班、干训班、专修班、短训班、培训班、代培班和电视大学、函授大学、夜大学、职工大学、自修大学、定向培养(非全日制)、体育运动技术学院、高校本科预科班学生,不得报名参赛。
(六)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校在读,文化课考试合格,遵守学校各项纪律和有关规定,并经运动员所在学校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此项赛事者(须有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七)大学生运动员比赛时须持有“陕西省大学生运动员注册卡”,凡未办理注册卡的不得参加比赛。首次注册及补充办理的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填写“陕西省大学生运动员注册信息汇总表”(www.sxxsty.com “政策法规”一栏中下载填写),附本人电子一寸近照(格式为JPG的证件照且照片名为本人姓名),以学校为单位,以学校名称为文件名称打包发送至省学生体育协会邮箱sxxsty@163.com,电子邮件注明比赛简称及学校全称、逾期不予受理。
(八)运动员赛前应交验运动员注册卡。并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以备查验。
八、竞赛分组
按照学生入学招生、录取办法分为甲、乙、丙三组分别进行比赛,各组、各团体赛项目不得混合编组参加比赛(符合甲组资格的队员可参加乙组各项目的比赛,乙组队员不得参加甲组各项目的比赛)。
(一)甲组:A类院校甲组学生。
(二)乙组:A类院校乙组;B类院校体育特长生;C类院校学生。
(三)丙组:B类院校普招学生。
(四)如丙组参赛不足三队,则与甲组合并为一组比赛。
九、竞赛办法
(一)以学校为单位组队,每校可报甲、乙两队,每队可报领队1名、工作人员1名、教练2名、每校每组别运动员可报男8名、女8名。报名时请按技术水平由高至低排列。
(二)男女团体赛报名队数7队以内,采用单循环赛的方法进行,如满8队,则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第二阶段采用淘汰附加赛的办法进行。单项比赛均实行5局3胜制每局11分,比赛采用单淘汰加附加赛决出前8名(3、4名并列;5至8名并列)。
(三)团体比赛采取五场三胜制,全部单打,每场比赛5局3胜制,每局11分,比赛顺序是:①A—X;②B—Y;③C—Z;④A—Y;⑤B—X。
(四)凡报名运动与均可参加团体比赛;每名运动员限报一个单项比赛(即单项、双打、混双三选一)。
(五)单项比赛按甲、乙、丙组分别进行。单打、双打、混合双打各参赛队不限报名人数。
(六)比赛使用标准“红双喜”牌三星40+mm白球。
(七)竞赛规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
(八)比赛迟到10分钟,按弃权处理。
十、录取名次
(一)团体和单项比赛甲、乙、丙组分别取前8名,不足8队(人、对)的按实际参加队(人、对)数减一录取并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
(二)所有学生获奖证书由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审核颁发。
(三)“体育道德风尚奖”共评选各组别参赛学校数的20%。
(四)“优秀教练员奖”以学校为单位,在各组别前三名中推选,每单位一人。
(五)“优秀裁判员奖”由竞赛组委会仲裁委员会及裁判组进行推选总人数的20%。
(六)“优秀教练员奖”、“优秀裁判员奖”(教师)待年底统一公布。
十一、报名办法
(一)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30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参加单位每名运动员交报名费80元,保证金1000元。如该队在比赛中无弃权或其他违纪行为,保证金在赛后退还。
(三)报名必须先采用电子报名,后书面报名两种方式。电子报名请将学校全称、参赛人数(领队和教练另外注明)、参赛项目、参赛组别、联系人姓名和电话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发至 sxxsty@163.com。
(四)报名截止日期前须按要求寄送将以下纸质材料,信封须注明比赛名称及学校名称。
1. 纸质报名表(体育院系、部公章及院校医院公章),一经报名不得增改且予电子报名表一致。
2. 首次办理注册卡的学生,需提交省市高考招生录检表复印件(院校教务处长签字盖章,院校招生办公室公章)。
3. 全队运动员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
4. 已注册运动员注册卡正反面复印件(注册卡为在校在读时有效)。
5. 全队运动员个人保险单复印件或学校相关部门开具的统一投保证明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
报名地点: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联 系 人:黄海
办公电话:029—88668892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
邮 编:710061
十二、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流程。
1. 资格审查委员会初审。
2. 运动员信息公示(省学生体协网www.sxxsty.com “运动员注册”一栏)。
3. 监督举报。
联系人及电话:黄海(15102901707)
办公室电话:029—88668892
电子邮箱:sxxsty@163.com
(二)比赛设立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经举报审查资格不合格者,将取消参赛资格。
(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凭本人运动员注册卡(学生证、身份证备查)检录参赛,比赛期间必须随身携带。若运动员注册卡丢失,应及时上报书面说明,并提供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
(四)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需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需经领队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如在比赛期间发现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一经核实,取消该运动员的所有比赛成绩,扣除保证金,并全省通报。停止该院校参加下一届省大学生乒乓球比赛的资格,取消该单位同年陕西省大学生所有竞赛成绩。
十三、相关事宜
(一)2015年11月6日15:00在省教育厅三楼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同时进行抽签,收取报名费,安排及通报相关事宜。请各代表队届时参加。
(二)仲裁主任、委员、裁判长及副裁判长由主办单位选派。
(三)裁判员于2015年11月24日9:00到宝鸡文理学院体育馆报到,并进行裁判规则学习和临场实习。
(四)参赛保证金比赛结束后退还各队。若在比赛中出现打架、不尊重裁判、罢赛、损坏公物等违反体育道德行为,扣发保证金外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五)未按要求参加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的学校,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十四、竞赛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所有。
附件2
陕西省第二十届“校长杯”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陕西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宝鸡文理学院
三、比赛时间:2015年11月28日至29日
四、比赛地点:宝鸡文理学院体育馆
五、竞赛项目:三人对抗团体赛
六、参赛办法:
(一)参加单位:省委高教工委、省教育厅、省内各普通高等院校、厅属中等专业学校。
(二)参赛队员资格与分组:
1. 甲组:省委高教工委、省教育厅现职厅级领导,各本科高校副校级以上领导(省委组织部管理的副厅级以上校领导)。
2. 乙组:民办高校、独立院校、高职高专及中等专业学校的校级领导。
(三)报名人数: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各队报领队、教练员各1名,工作人员2名,运动员4名(男女不限)。
(四)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10月29日(邮戳为准,逾期概不受理)。
(五)报名表上应明确注明参赛队员的现任职务。
(六)报名必须先采用电子报名,后书面报名两种方式,电子报名请注明学校全称、参赛人数(领队和教练另注)、参赛队员现任职务、参赛组别、联系人姓名和电话,于2015年10月30日前发送至sxxsty@163.com。书面报名时须携带纸质报名表与参赛费。
报名地点: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联系人: 黄海
办公电话:029—88668892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
邮 编:710061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设甲、乙组分别进行。
(二)比赛每场采用3局2胜制,每局11分制(上场队员男女不限),先胜二场为胜方。比赛前双方排出第一场至第三场队员名单,递交裁判员。按照顺序依次进行比赛。
(三)比赛决出全部名次。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进行单循环赛,第二阶段每组前两名进入前十六名或前八名淘汰赛加附加赛,每组第三名以后进行同名次淘汰赛加附加赛;报名队在7队(含7队)以内时,将采用单循环的比赛方式进行。
(四)比赛使用正式比赛乒乓球台,“红双喜”牌三星40+mm白球。
(五)竞赛规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
(六)比赛迟到 10 分钟,按弃权处理。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比赛录取前8名。若参加数不足8队的,按实际参加队数减1录取。
(二)比赛设“优秀运动员”奖(参加第一、二阶段全部比赛并获得全胜的运动员),颁发奖杯。
(三)所有参赛队均颁发“参赛纪念奖”。
九、其它
(一)参加比赛的各代表队的领队、教练、工作人员、运动员每人交报名费300元。
(二)2015年11月6日15:00在省教育厅三楼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并进行抽签,收取报名费,通报相关事宜。同时报送“校长杯”运动员纸质报名表(加盖公章)。
(三)各参赛队交通费自理,住宿自理,球拍自备(球拍必须符合规则规定)。赛期用餐组委会统一安排。
(四)需住宿的请提前与组委会联系,费用自理。
(五)竞赛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