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学体〔2015〕21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13〕5号)精神,深入开展学校阳光体育运动、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根据省教育厅《2015年陕西省大学生体育竞赛活动计划安排》(陕教体办〔2015〕3号),由省教育厅主办,省学生体育协会、西安体育学院承办的2015年陕西省大学生武术(套路)锦标赛将于2015年11月27日至29日在西安体育学院(含光路校区)举行。现将比赛规程印发你们,请各单位按照规程要求,积极组队参加。
联系人:曹雅琴 电 话:029-85408759
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2015年10月20日
2015年陕西省大学生武术(套路)锦标赛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
陕西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
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西安体育学院
三、比赛时间与地点
(一)比赛时间:2015年11月27、28、29日
(二)比赛地点:西安体育学院(含光路65号校区)
四、参赛单位
陕西省各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民办院校、专科学校及高职院校),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
五、参赛条件及分组
(一)运动员参赛条件。
1.甲组(本科院校、专科学校及高职院校)
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并经考生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审核、批准正式录取,有所在院校正式学籍,年龄在18到28(含28)周岁之间,在校在读的专科(含高职)、本科(含独立学院,民办院校)、研究生,学习成绩合格者,经学校同意均可报名参赛。
2.乙组(高水平队及体育院系)
(1)凡按照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自主招生、体育类特长生、艺术类招生及享受任何体育、艺术类加、降分录取的本、专科及研究生。体育学院的本、专科生、研究生及其它院校的体育院(系)本、专科生、研究生、及高职高专体育、艺术类特长生。
(2)在国家体育总局相关部门注册、挂靠高等院校参加过全国青年锦标赛、全国武术套路锦标赛、冠军赛在编正式有学籍的大学生,各校在报名时请注明参赛运动员的等级与组别。
3.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思想进步,作风正派,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的在籍、在校、在读大学生,并经运动员所在学校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此项赛事者(须持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4.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按《陕西省大学生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的要求,取得《陕西省学生运动员注册卡》者。
5.凡属进修班、干训班(干修班)、培训班、专修班、代培班和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远程教育、夜大学、职工大学、自修大学、定向培养(非全日制)、体育运动技术学院、高校本科预科班学生等所有属于成人高等院校的学生均不得报名参加比赛。
6.所有参赛运动员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在报到时向组委会出示保险单据证明,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
(二)竞赛分组。
按照学生入学招生、录取办法分为男女甲、乙两组进行比赛,各组别不得混合编组参加比赛。
六、竞赛项目
(一)自选类。
1.自选拳术类项目(任选一项):长拳、南拳、太极拳。
2.自选器械项目(任选二项):刀术、剑术、枪术、棍术、太极剑、女子南刀、男子南棍。
3.太极拳、械类:42式竞赛太极拳、42式竞赛太极剑、其它太极拳(陈、杨、吴、孙、 武式),其它太极器械(其他太极拳时间为3-4分钟、其他太极器械时间为2-3分钟)。
(二)传统类。
1.传统拳术: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1)第一类:形意拳、八卦拳、八极拳
(2)第二类:通臂拳、劈卦拳、翻子拳
(3)第三类:地躺拳、象形拳
(4)第四类:华拳、查拳、炮拳、洪拳、少林拳
2.传统器械:单器械、双器械、软器械
(三)集体(教学类)。
1.规定套路: 24式简化太极拳(配乐)
2.自选套路:
(1)初级长拳第三路、初级剑术、初级刀术、32式太极剑、初级棍、武术段位制系列套路。
(2)创编套路(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创编内容以武术运动的踢、打、摔、拿基本技术动作为素材,自行创编徒手组合或套路。每队6人参赛,至少1名女生。选用动作要求简单实用,易学易练,特点突出,具有创新性。每套组合或套路演练时间不少于1分30秒。
七、参加办法
(一)以学校为单位组队报名参加。每校限报1个代表队,每队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队医1人,单项男、女运动员各6人;每队参加集体项目比赛的人数为12人-24人,男运动员或女运动员人数不低于6人。
(二)凡报单项比赛的学校,必须报名参加集体项目的比赛。参加单项比赛的运动员可参加集体项目。
(三)每个运动员可在各组别项目中选报单项,每人限报2项(集体项目除外);各代表队每个单项限报2人;集体项目不足12人不予编排参赛。
(四)集体项目:24式简化太极拳为必赛项目,自选套路中任选一项比赛(武术段位制系列套路:陕西省教育厅2014年武术套路段位制试点学校及骨干教师培训的相关系列套路),规定套路和自选套路成绩的总合为集体项目比赛的成绩。
(五)运动员比赛服装要体现参赛项目的特点、运动特色;器械不做规定要求。
(六)单项比赛均不配乐,套路比赛中主要动作内容和一般动作内容不作规定要求。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设个人单项赛和团体赛。
(二)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武术套路竞赛规则》(2012年)。
(三)各单位比赛运动员按秩序册顺序上场(抽签办法:由仲裁主任、总裁判长、编排记录长提前统一进行抽签)。
(四)各项目时间:
1.单项自选项目均不得少于1分20秒,传统拳术、传统器械(太极项目除外)不得超过1分钟。
2.单项自选项目的太极拳不超过4分钟,演练至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太极器械不超过3分钟,演练至2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3.集体项目不超过4分钟,须配乐(自备CD光盘),音乐伴奏中不能出现说唱等内容,若出现说唱裁判长总扣0.1分,未配乐者裁判长总扣0.1分。比赛中,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播放音乐。
(五)自选套路难度动作规定:
(1)运动员须选报A级难度(平衡、腿法、跳跃和跌扑类)最多选报3种不同类别的3个A级难度动作。
(2)同一种技术类型难度在整套动作中只能计算两次加分,抛接动作计算一次。
(3)同一技术动作难度的连接难度必须是两种不同形式的连接。
(六)创编项目(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创编内容以武术运动的踢、打、摔、拿基本技术动作为素材,自行创编徒手组合或套路。每队6人参赛,至少1名女生。选用动作要求简单实用,易学易练,特点突出,具有创新性。每套组合或套路演练时间不少于1分30秒。
九、运动员参赛资格审查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中国国籍,且在校在读、文化课考试合格、遵守学校各项纪律和有关规定、并经运动员所在学校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此项赛事者(须有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年龄为18至28周岁。
(二)参赛运动员须持“陕西省大学生运动员注册卡”参加比赛,凡未办理运动员注册卡的不得参加比赛,首次注册或需补办运动员注册卡的在省学生体育协会网站(www.sxxsty.com)“政策法规”一栏中下载电子注册表,按要求填写并上报。
报名请于2015年11月9日(星期一)17:00前,将电子版报名表(见附件2)(电子版必须和纸质报名表原件一致)发至sxxsty@163.com(省学生体育协会邮箱);以学校为单位进行报送,个人报送信息概不受理,电子邮件名称须注明学校名称。报名截止日期后不得变更或增补运动员。
(三)各单位将核对好后的运动员首次注册登记表(见附件1)、报名表(见附件2)、注册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及一寸电子版近照、身份证电子版以学校为单位打包发至省学生体协邮箱(sxxsty@163.com),逾期不予受理。不接收个人寄发邮件,电子邮件名称须注明学校名称、比赛项目及组别。
(四)凡报名参赛的学校必须如实填写和上报以下资料:
(1)报名表(表上所有信息须如实填写,并加盖公章);
(2)运动员学生证复印件;
(3)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
(4)运动员招生录取表复印件(加盖学校招办公章);
(5)校医院的体检证明(加盖校医院公章)。
请将5份材料在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时一并报送组委会办公室。材料不全或逾期未缴纳材料的视为不参加比赛。
各参赛队学生需缴报名费100元/人、保证金2000元/单位(联席会议时缴纳)。比赛结束后退还保证金,若在比赛中发现弄虚作假、打架、不尊重裁判、罢赛、损坏公物等现象将扣除保证金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五)凡对运动员报名参赛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须在报名会后公示期内向赛会运动员资格审查机构提交由领队签名的书面申诉、有效证据和申诉费1000元方可受理,逾期不再受理,经查实胜诉则申诉费如数退还。
(六)任何场次比赛前,参赛运动员必须准备好《参赛证》、《注册卡》和《身份证》接受临场资格审查,凡三证不符或不齐者,一律不得上场比赛。
十、 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集体项目:甲、乙组分别按男、女甲组(1)、(2)、男、女乙组(1)规定套路、自选套路项目或创编套路分别录取前八名颁发获奖证书。不足录取名额时,录取比例均按照实际参赛队伍递减录取。不足三队时取消该项目比赛。
(二)个人项目:各单项分别按男、女甲组(1)、(2),男、女乙组(1)前八名颁发获奖证书,男、女乙组(2)按男、女各单项前3名(不足3人者减一录取)颁发获奖证书,录取比例均按照实际参赛人数递减录取,不足3人时取消该项比赛。
(三)本次比赛设“优秀裁判员、优秀教练员、优秀运动员”奖项,并分别颁发证书。集体项目前八名的队可以申报优秀教练员1名,优秀运动员1名。“体育道德风尚奖”按参赛队伍的20%比例评选,颁发奖牌。
(四)比赛获奖证书均由省学生体育协会颁发。
十一、报名时间与办法
(一)报名截止日时间:2015年11月9日。
(二)报名办法(以学校为单位报名)
1.代表队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文档。
2.运动员参赛项目报名表(必须用电脑打印),填写并加盖学校公章。填报运动员姓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及电子文档。
3.参赛运动员《陕西省大学生运动员注册卡》没有注册卡的运动员须填写运动员“首次信息注册”登记表(见附件1)。
4.参赛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
5.参赛运动员近期2寸免冠同底彩色电子版照片、领队、教练员各1张(照片背面必须注明单位、姓名)。
(三)未按时交验报名材料或未按时参加报名的,视为自动弃权,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一经报名确认,无论任何理由,不得更换参赛运动员及项目。不受理个人报名。
(四)各代表队参赛运动员信息将在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网站公布一周时间,如对参赛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请及时报送赛事联系人。
十二、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的选派与管理
(一)仲裁委员、裁判长由主办单位选派,裁判员及工作人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二)对裁判员的管理执行《陕西省学生体育竞赛活动裁判员管理工作办法》。
(三)裁判员、运动员11月26日10:00报到,26日全天各代表队报到并试场地。
(四)领队、教练、裁判员联席会议于2015年11月26日(星期四)15:00在西安体育学院(含光路65号)校区新网球馆六楼大会议室召开,会议时间不再另行通知,请各参赛单位按时参加。
十三、经费
各参赛代表队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食宿地点由赛会承办单位推荐,供各代表队自行选择)。
十四、其他
(一)凡参加本次比赛的代表队都必须由参赛单位统一办理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领队、教练等)。各单位报名时,须向大会提交保险单据,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二)各参赛单位涉及赛会的商务活动必须在报名会前报主办单位或协办单位,经商议后方可实施。
(三)2015年11月26日(星期四)10:30在西安体育学院(含光路65号)校区新网球馆六楼大会议室进行裁判员培训。
十五、赛事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曹雅琴(省学生体育协会)
电 话:029-85408759 13991275377
联系人:梁雁翔(西安体育学院)
电 话:029-88409454 13709260370
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