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学体〔2015〕23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推动我省大学生定向越野运动的发展,丰富大学校园文化生活,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由陕西省教育厅主办,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西京学院承办的2015年陕西省大学生定向越野比赛定于2015年11月20日至21日在西京学院举行,现将《2015年陕西省大学生定向越野比赛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参赛及相关准备工作。
联系人:边蓉
电 话:029—85408759
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2015年9月25日
2015年陕西省大学生定向越野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陕西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西京学院
三、参赛单位:陕西省各普通高等院校
四、协办单位:西安体育学院、西安沃尔夫定向越野俱乐部
五、竞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11月20日至21日
地点:西京学院
六、竞赛项目、组别及日程
(一)竞赛项目:
1.个人项目:百米定向赛、短距离赛。
2.集体项目:百米混合接力赛、团队赛。
(二)竞赛组别:
1.大学生组:按照学生入学招生、录取办法分为甲、乙、丙三组分别进行比赛(符合甲组资格的队员可参加乙组比赛,乙组队员不得参加甲组比赛),如丙组不足三队的则与甲组合并。
2.公开组:8周岁以上的定向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设成年组:18岁以上;青少年组:8-17岁;男、女分开录取,限参加百米定向赛和短距离赛)。
(三)竞赛日程:
1.百米混合接力赛:2015年11月20日上午。
2.短距离赛:2015年11月20日下午。
3.百米定向赛:2015年11月21日上午。
4.团队赛:2015年11月21日下午。
七、参赛条件
(一)甲组(本科院校):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口)所在地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审核、正式录取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民办院校)并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本、专科及研究生。
(二)乙组(高水平队及体育院系):凡按照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自主招生、体育类特长生、艺术类招生及享受任何体育、艺术类加、降分录取的本、专科及研究生。体育学院的本、专科生、研究生及其它院校的体育院(系)本、专科生、研究生、及高职高专体育、艺术类特长生。
(三)丙组(专科学校及高职院校):高考达到录取分数线且被录取年龄满17周岁(按1月1日界定)的高职、高专在校学生(体育、艺术类特长生除外)。
(四)政治思想进步,遵守运动员守则,文化课考试合格,并经医院证明身体健康且适宜参加此项赛事者方可参加比赛。
(五)大学生组参赛运动员年龄为17至28周岁(按1月1日界定)。
(六)凡属进修班、干训班(干修班)、培训班、专修班、代培班和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远程教育、夜大学、职工大学、自修大学、体育运动技术学院等所有属于成人高等院校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比赛。
(七)凡不符合教育部关于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者;或虽经正规录取,但曾经是或目前仍属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运动队正式的在编运动员,均不得参加比赛。专业俱乐部会员,不得参加比赛。
(八)公开组以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确定参赛身份(按1月1日界定)。
八、运动员注册
(一)大学生运动员赛前须办理陕西省高等学校学生运动员注册卡,凡未办理注册卡的不得参加比赛。①请填写注册信息表(http://www.sxxsty.com/ “政策法规”一栏中下载填写),②电子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格式为JPG且照片名为本人姓名),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至sxxsty@163.com(省学生体育协会邮箱,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打包发送,电子邮件名称须注明比赛项目及学校全称),逾期不予受理。运动员赛前应向赛会检录处交验运动员注册证,并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以备查验。
(二)本注册工作仅针对未办理注册及注册卡丢失的参赛运动员,已办理注册的该项目运动员无需另注,注册卡为学生在校在读时有效。
九、参赛办法
(一)报名规定。
1.陕西省各本科院校、高职高专院校以学校为单位,各组别限报一支代表队参加比赛(同一院校符合不同组别规定的学生可分别各组一队),每单位每队限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工作人员1名,男、女运动员最多各报8名。公开组以个人身份参赛。
2.百米定向每队限报6人,短距离赛每队限报4人,百米混合接力每队限报1队(两男两女),团队赛男、女各限报1队(每队4人)。
3.报名后不得随意更改、调整和补充,集体项目可在赛前1天领队会前申请替换运动员,但该运动员须为注册并已报名参赛运动员;如有报项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主办单位有权删去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及运动员。
4.所有参赛选手必须开具健康证明(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并在报到时向组委会出示,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
5.所有参赛选手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在报到时向组委会出示保险单据证明,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
(二)报名办法。
1.本届比赛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8日17:30,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317007447@qq.com。同时发送运动员注册信息表sxxsty@163.com。(表格提交后不得更改)
2.凡报名参赛的学校必须如实填写并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邮寄以下资料至西安市长安区西京学院体育教育中心李勇收,邮编710123。邮件信封表面须注明学校名称,以当地发出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1)纸质报名表(加盖单位及校医院公章);
(2)运动员学生证复印件;
(3)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
(4)运动员招生录取表复印件(加盖学校招办及教务处公章);
(5)该项目已注册运动员注册卡正反面复印件;
(6)教练员及运动员纸质一寸照片一张(背面注明姓名)。
赛事联系人:李勇(电话:13659280405)
周伟(电话:18629282082)
3.报名费:高校代表队各单位运动员参赛费100元/人;公开组:每人每项30元。
4.报到时间与报到地点:
(1)报到时间:2015年11月19日14:00—16:00(各单位须按时办理报到事宜,交报名费、押金、校旗、领取运动员注册卡、秩序册及有关竞赛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2)报到地点:西京学院二号办公楼一层学术报告厅。
5.各代表队报名表自行打印,根据要求填写信息、学校盖章,报到时验交。
6.报到时还需交验健康证明(需有每名参赛者姓名)和保险单。
7.参赛单位交通费及食宿费自理。(赛会可协助安排)
8.各代表队赛前需缴纳指卡押金1000元,公开组每人押金100元。
9.各代表队领队、教练员会议时间为2015年11月19日16:00。地点:西京学院二号办公楼一层学术报告厅。
十、竞赛办法
(一)执行2015年版《中国学生徒步定向竞赛规则》。
(二)执行《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
(三)按国际定向运动地图规范ISSOM2007绘制的标准定向地图。
(四)每场比赛运动员凭注册卡、第二代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参赛卡及号码布进行检录。
十一、名次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单项录取办法。
1.大学组:各单项甲、乙、丙组录取前8名,颁发获奖证书,不足8人的按实际参加人数减一录取,单项个人获奖证书均由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审核颁发。
2.公开组:公开组只录取个人成绩前8名,不足8人的按实际参加人数减一录取,颁发证书,证书由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审核颁发。
(二)团体总分计算方法。
团体成绩按甲、乙、丙组分别取男、女子团体前8名,不足8队的按实际参加队数减一录取,颁发奖牌。
计分办法:个人项目比赛前8名分别按10、8、7、6、5、4、3、2计分,9—30名1分计入各单位总积分。集体项目前8名分别按20、16、14、12、10、8、6、4计入单位总积分,9—16名各2分计入各单位团体总积分。百米混合接力赛仅计入总团体成绩。(注:据定向比赛特殊性,承办院校代表队在比赛中取得的名次与其他各院校代表队并列计取,不满八队减一录取)
(三)奖励。
1.分别设高校甲组、高校乙组、高校丙组团体总分及各组别男子、女子团体总分奖。如遇得分相等,以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
2.对获得各组别团体总分、男子团体总分、女子团体总分前八名的队伍进行奖励(前三名颁发奖杯,其余名次颁发奖牌)。
3.“体育道德风尚队”共评选各组参赛队数的30%,颁发奖牌。
4.设优秀教练员、优秀运动员和优秀裁判员奖,不超过总人数的30%,颁发证书。
十二、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流程。
1.资格审查委员会初审。
2.运动员信息公示(省学生体协网站www.sxxsty.com“运动员注册”一栏)。
3.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边蓉 程磊
电 话:029—85408759
电子邮箱:sxxsty@163.com
(二)比赛设立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经举报审查资格不合格者,将取消参赛资格。
(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凭本人运动员注册卡(学生证、身份证备查)检录参赛,比赛期间并必须随身携带。若运动员注册卡丢失,应及时上报书面说明,并提供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
(四)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需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需经领队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如在比赛期间发现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一经核实,取消该运动员的所有比赛成绩,扣除保证金,并通报全省院校。停止该院校参加下一届陕西省大学生定向越野比赛的资格,并取消该单位竞赛成绩。
十三、器材
(一)竞赛使用设备由西安欧润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提供。
(二)竞赛用指北针自备。
十四、安全管理
(一)参赛队需加强内部管理,严格纪律,实行全程带队领队负责制。
(二)参赛队员必须是身体健康者,请各队在比赛前做好健康检查,并在报到时出示健康证明。
(三)参加比赛的所有运动员必须在报到前统一办理保险业务,未办理保险的单位不得参赛。
十五、其他事宜
(一)各代表队自备校旗一面(校旗展示用)。
(二)若比赛因不可抗力无法进行,将推迟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三)在比赛过程中,组委会将安排工作人员在比赛区域巡逻,以防运动员出现不适或其他突发状况,并在终点设置医疗点,提供药物。若比赛限制时间之后有运动员未能完成比赛,将在工作人员组织下统一返回。
十六、比赛相关事宜请详细阅读《比赛说明》。并请加入本次比赛信息发布平台(微信公共号):“SXdingxiang”,以及时了解有关赛事资讯。
十七、仲裁、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十八、本规程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十九、本规程解释权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