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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5年陕西省中小学生乒乓球联赛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1-13  浏览次数:36
陕教体〔2015〕24号
 
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石油普教管理中心,厅属有关学校: 
      根据《关于印发2015年陕西省中小学生体育竞赛活动安排的通知》(陕教体办〔2015〕5号)精神,由省教育厅、省体育局主办,省学生体育协会、省体育运动学校承办,西安博迪学校协办的“2015年陕西省中小学生乒乓球联赛”,将于2015年12月4日—6日在西安博迪学校举行。现将《2015年陕西省中小学生乒乓球联赛竞赛规程》(见附件)印发你们,请按照规程要求做好组队参赛工作。
      联系人:曹雅琴       电  话:029—85408759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体育局
2015年11月17日
 
2015年陕西省中小学生乒乓球联赛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陕西省体育运动学校。
三、协办单位
西安博迪学校至善乒乓球俱乐部。
四、竞赛日期、地点
 (一)竞赛日期:2015年12月4日—6日。
 (二)竞赛地点:西安市博迪学校(西安市雁塔区鱼斗路188号)。
五、参加单位
 陕西省内全日制在校在籍的普通中、小学生均可报名参加,以各市(区)为单位组队报名参赛。
六、竞赛项目
小学组:男子甲组团体、男子乙组团体、男子甲组单打、男子乙组单打、女子甲组团体、女子乙组团体,女子甲组单打、女子乙组单打。
初中组: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高中组: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七、参赛办法与参赛资格
(一)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最多可报3名,男、女运动员各组别各报5名,各市(区)各组别限报一个参赛队伍。
(二)小学一至三年级为乙组,四至六年级为甲组,男女按年级分甲、乙两组进行比赛,不得跨组报名参赛。各组参赛选手必须符合以下年龄段、且户籍在陕西省内在籍在校学生。
高中组: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初中组: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小学甲组: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小学乙组: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三)运动员必须是拥有所代表参赛单位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学生,凡是曾经或已经在有关省(直辖市)体工队或职业俱乐部注册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届联赛。
(四)体育运动学校、以及具有同等性质的中等体育专业学校不允许参加本届联赛。
(五)累计参加初中、高中联赛各已满三届的学生不得继续参加比赛。
(六)已正式调入体工队、职业俱乐部队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加比赛。
(七)凡参加过下列各类比赛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本届学生运动会乒乓球比赛:
全国乒乓球锦标赛、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中国乒乓球俱乐部甲A/B/C/D.乙A/B/C/D.全国南北方赛区、全国青少年锦标赛、全国苗子集训。
八、运动员资格审核及注册办法
(一)资格审核。
凡报名参赛的单位必须如实填写和上报以下材料:
1. 参赛单位须填写《2015年陕西省中小学生乒乓球联赛报名表》原件(见附件1),所填表格须由主管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并报送所属市(区)体卫艺处(基教科)审核盖章后,方可报名参赛,否则不予报名;
2.参赛单位须填写《陕西省学生运动员注册信息表》(见附件2),须由上级主管部门加盖公章方可提交;
3.参赛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参赛运动员电子学籍卡复印件一份;
5.参赛单位需办理全队所有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身体健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未办理者不得参赛;
6.参赛运动员同一选手不可同时代表两支队伍参加比赛。
各单位将加盖公章报名表及报名所需资料送至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563号)。
(二)报名与注册办法。
1.各参赛单位须将《2015年陕西省中小学生乒乓球联赛报名表》、《陕西省中小学生运动员申请“首次注册”登记表》、参赛运动员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片(格式为JPG,照片名为参赛运动员本人姓名)电子版打包分别发送至sxxsty@163.com(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邮箱和627023002@qq.com(至善俱乐部)邮箱,由于邮件繁多,请各参赛单位在打包邮件上标注年份与项目,制作注册卡用。
2.填写《陕西省中小学生运动员申请“首次注册”登记表》(附件2)请在“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网站“政策法规”一览下载填写,信息填写须真实完整,单位名称必须用全称。注册、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11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3.竞赛期间,参赛运动员必须携带“陕西省中小学生运动员注册卡”、“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高中必须持二代身份证原件)”以备大会验证,若证件携带不全者不得参赛。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男、女团体赛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淘汰及附加赛决出前八名。团体赛采用五场三胜制,每场比赛均采用五局三胜制。男、女团体赛出场顺序为A—X、B—Y、C—Z、A—Y、B—X。
(二)单项比赛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单循环,第二阶段采用单淘汰及附加赛的办法,每场比赛采用五局三胜制决出奖励名次。每局为11分。
(三)种子队和种子选手。
种子队和种子选手采用前一届比赛成绩(或抽签)确定。
(四)各单位参加团体赛的运动员均可参加单项比赛,不足团体报名人数的单位也可选派运动员参加各组别单项比赛。
(五)在团体比赛中,上场的运动员中必须有1名运动员为特殊打法(直拍、颗粒进攻型、男子削球)的选手,参赛运动员在团体和单项比赛中,其打法必须保持一致。
(六)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七)比赛用国际乒联最新审定的新材质40+塑料球(根据当年国际乒联规定执行)。
(八)比赛前将抽查检测运动员球拍。
十、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流程。
1.资格审查委员会初审。
2.运动员信息公示:比赛前十天在“陕西省学生体协网”(http://www.sxxsty.com)公示并受理举报。
3.监督举报电话:029—85408759
联系人:李 建 18392421555   曹雅琴 13991275377 
(二)比赛设立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经审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参赛资格。
(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凭本人运动员注册卡、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检录参赛。比赛期间须随身携带,若运动员注册卡丢失,应及时上报书面说明,并提供本人学生证、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四)凡对参赛运动员(队)的资格问题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需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及举报内容的证据同时缴纳申诉费2000元人民币。申诉报告书须经领队签字方可受理。申诉经审查属实,申诉费如数退还,经查申诉不符,申诉费将上交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五)比赛期间只受理举报材料,待赛会结束后统一处理(冒名顶替者除外)。凡是资格有问题的队伍,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录取名次。
团体赛录取前3名,单打录取前8名,报名不足8人(队)的比赛项目,则按照实际参赛人(队)数减一录取名次。
(二)本次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和“优秀运动员”“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奖。
(三)所有获奖证书均由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审核颁发。
十二、领队会时间与地点
(一)仲裁、裁判长、裁判员于比赛前一天报到。
(二)各代表队领队、教练员、运动员于2015年12月3日14:00前报到。于2015年12月3日15:30召开全体领队、教练员、裁判员会议。会议地址:西安博迪学校留学生公寓三楼会议室。
联系人:李  建(省学生体育协会)
电  话:029—85408759    传  真:029—85408759
联系人:刘宏敏(西安博迪学校)
电  话:029—88518051    传  真:029—88518051
十三、裁判长、仲裁委员及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十四、经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归属本届比赛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11月18日印发
陕西省中小学生运动员申请“首次注册”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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