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局: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中学生全面发展,增强学生体质健康,进一步完善学校体育竞赛机制,丰富校园篮球文化活动,提高中学生体育竞技水平。省教育厅将于2016年1月29日至31日在西安举办2016年西安高中男子校园篮球联赛。本次联赛由陕西省教育厅主办,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承办,西安市教育局协办,请通知有关学校做好报名、参赛等工作。
联系人:边蓉 电 话:029—85408759
附件:1.2016年西安高中男子校园篮球联赛竞赛规程
2.陕西省中学生运动员申请“首次注册表”登记表
3.2016年西安高中男子校园篮球联赛报名表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12月28日
附件1
2016年西安高中男子校园篮球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陕西省教育厅
二、协办单位:西安市教育局
三、承办单位: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四、赞助单位: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
五、参赛单位:
西北工业大学附属中学 西安市曲江第一中学
西北大学附属中学 西安市远东第一中学
西安市第一中学 西安市第三十中学
西安市第八十三中学 西安市第八十五中学
西安经发中学 西安博爱国际学校
西安市庆华中学 西安市七十中学
六、比赛时间与地点
比赛时间:2016年1月29日至31日。
比赛地点:曲江一中。
七、参赛条件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户籍在陕西省内;在籍初中生不得参加本次联赛。
(二)凡参过由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体育局主办的“中国高中男子篮球联赛(陕西赛区)暨陕西省青少年篮球锦标赛”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本次联赛;同时,参加本次联赛的运动员也不能参加上述比赛。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拥有所代表参赛学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学生,凡是曾经或已经在有关省(直辖市)体工队或职业俱乐部注册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联赛。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政治思想进步,遵守学校有关规定,文化课考试合格,并经医院检查身体健康者,所有参赛队员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含往返比赛场地途中及比赛期间),未办理不得参赛。
(五)所有参赛运动员须在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注册,比赛时应持有“陕西省中学生运动员注册卡”。未注册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八、报名、注册日期及办法
(一)各队限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运动员12名。
(二)报名截止日期:1月18日(星期一)
(三)报名地点: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
联系人:边 蓉 电话:029—85408759
凡报名参赛的单位必须如实填写和上报以下资料:
1.报名表原件(由主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西安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审核盖章,见附件3)。
2.运动员“首次注册”登记表(加盖学校公章,见附件2)。
3.参赛运动员电子2寸蓝底近期免冠证件近照(格式为JPG且照片名为本人姓名)。
4.参赛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参赛运动员电子学籍卡复印件。
6.全队所有人员身体健康证明(附人员名单)。
7.全队“人身意外保险”单据。
8.参赛运动员首次注册后不得再行注册代表其它学校参加比赛。
备注:参赛学校报名提交上述材料时,需将“报名表”、“运动员首次注册登记表”及“参赛运动员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片”(格式为JPG且照片名为本人姓名)电子版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至br1919@qq.com (电子邮件名称须注明比赛项目及参赛单位名称),以经发送,注册信息不得修改,逾期不予受理。
9.比赛期间,参赛运动员必须携带“陕西省中学生运动员注册卡”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以备验证。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及关于对篮球比赛违规行为的有关处罚规定。
(二)特别规定:
1.每场比赛共40分钟,分四节,各10分钟,第四节及每一决胜期最后2分钟分别增加一次30秒短暂停。本次联赛的比赛用球为7号球;
2.参加本次联赛运动队的比赛服装由耐克体育有限公司提供,比赛场上不允许其他品牌体育服装出现。否则将取消该队继续比赛的资格;
3.上场运动员必须遵守中学生守则,男生染发、蓄长发、留怪发型、佩戴首饰、衣着不整者,一律不得上场参赛。
(三)比赛方法:
将12支代表队分成四组,每组3支代表队,各组分别进行单循环比赛;分组抽签按照:上一年度第一名为A组一号位,第二名为B组一号位,第三名C组一号位,第四名D组一号位(第一名西北工业大学附属中学,第二名西安市第八十三中学,第三名西北大学附属中学,第四名西安市第一中学),其余球队进行抽签的办法执行。
各小组前2名进入第二阶段比赛。交叉赛采用A1对D2,B1对C2;A2对D1,B2对C1;排出比赛名次。
(四)名次排列方法:
1.每队胜一场积2分,负一场积1分,弃权取消全部比赛成绩,最后按各队积分多少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遇两个队(或两个以上的队)积分相等,则执行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
十、奖励办法
(一)联赛奖励前八名。前三名的队颁发奖杯,四至八名的队颁发奖牌;前八名的全体队员颁发证书。
(二)联赛设“最有价值球员”奖二名、“最佳教练员”奖二名、“最佳裁判员”奖二名,设参赛运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二名。
十一、资格审查
(一)联赛成立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比赛规程,对所有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将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予以处理。
(二)本次比赛参赛运动员报名信息及照片以附件的形式在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网站(http://www.sxxsty.com)中公示一周。比赛期间不得以各种理由进行罢赛、干扰比赛正常秩序。如有资格等相关疑似问题可进行取证,赛后可按照相关规定,按流程进行申诉、举证。
(三)凡对联赛参赛运动员(队)的资格问题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需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及证据等材料,同时缴纳申诉费2000元人民币。申诉报告书须经领队签字方可受理。申诉经审查属实,申诉费如数退还,经查申诉不符,申诉费将上交主办单位。
(四)比赛期间只受理举报材料,待赛会结束后统一处理(冒名顶替除外)。凡是被查出资格有问题的队伍,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十二、比赛监督、裁判长、副裁判长、裁判员均由主办单位选派
十三、比赛场地、经费
(一)比赛场地由西安市曲江第一中学提供。
(二)耐克公司免费提供每队每人比赛服装2套。
(三)赛场工作人员、裁判员补贴由陕西省学生体协提供。
十四、代表队保证金
为加强对参加比赛队伍的管理,确保比赛顺利进行,各参赛队在比赛期间需交纳“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
(一)凡参加比赛的各代表队,报到时一次性向联赛组委会交纳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各队所交纳的保证金,用于对该队及所属人员在比赛期间违反赛会纪律,社会治安管理条例以及违反运动员参赛资格等问题的经济赔偿和处罚。
(二)在比赛期间比赛监督及竞赛委员会将联合负责对运动队(员)违反纪律的行为进行处罚。对于在比赛期间未发生违纪行为的运动队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在比赛结束后如数退还。
十五、其它事宜
(一)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