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学体〔2016〕7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2016年陕西省大学生体育竞赛活动安排》(陕教体办〔2015〕33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省高等学校阳光体育运动,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提高大学生竞技体育水平,由陕西省教育厅主办,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西安邮电大学承办的2016年陕西省大学生健美操、艺术体操、啦啦操标赛将于2016年5月25日至27日在西安邮电大学长安校区体育馆举行。现将《2016年陕西省大学生健美操、艺术体操、啦啦操锦标赛竞赛规程》印发你们,请各高校认真做好报名、参赛等相关工作。
联系人:程 磊
电 话:029—85408759
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2016年3月20日
2016年陕西省大学生健美操、艺术体操、啦啦操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陕西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
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西安邮电大学
三、竞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5月25日至27日
地点:西安邮电大学长安校区体育馆
四、竞赛项目及分组
(一)竞赛分组。
1. 甲组:A类院校甲组学生。
2. 乙组:A类院校乙组学生;B类院校体育特长生;C类院校学生。
3. 丙组:B类院校普招学生。
按照参赛条件分为甲、乙、丙三个组分别进行比赛,各组、各团体赛、双人多人赛项目间不得混合编组参加比赛(符合甲组资格的队员可参加乙组比赛,乙组队员不得混编加入甲组比赛)。本科类院校不可报丙组,高职高专类院校不可报甲组。本科类院校限报甲乙各一队。
(二)比赛项目及要求。
(一)健美操。
1. 竞技健美操
(1)男子单人操
(2)女子单人操
(3)混合双人操
(4)三人操(性别不限)
(5)集体五人操(性别不限)
2. 有氧健身操
有氧舞蹈自编套路(8人,性别不限)
3. 轻器械健身操
(1)2016年全民健身操舞—踏板健身操(8人,性别不限);
(甲乙组:成人组规定。丙组:中学组规定)
(2)有氧踏板自编套路(8人,性别不限)。
(二)艺术体操。
1. 2013年中国大学生艺术体操规定动作:艺术集体操(6—8人,女运动员)。
2. 2013年中国大学生艺术体操规定动作:纱巾操(6—8人,女运动员)
3. 五人带
4. 五人圈
5. 集体全能
(三)啦啦操。
1. 规定动作:(8—24人,性别不限)
(1)2014年中国大学生花球啦啦操规定动作
(2)2014年中国大学生爵士啦啦操规定动作
(3)2014年中国大学生街舞啦啦操规定动作
2. 自选套路(8—24人,性别不限)
(1)自选花球啦啦操。
(2)自选街舞啦啦操。
(3)自选技巧啦啦操。
(四)校园健身舞。
1. 街舞(7—24人,性别不限)
(1)2015年全国大众街舞推广套路HIP-HOP
(2)街舞自选套路
2. 中国风健身舞(7—24人,性别不限)
(1)2016全国民族健身操舞规定套路—傣族民族健身操
(2)民族健身系列规定动作—马上有钱
(3)轻器械规定动作—响扇
3. 排舞(8—24人,性别不限)
(1)规定曲目。
①甲组:《我的初恋》
②乙组:《情不自禁》
③丙组:《大家一起摇》
(2)自选串烧。
除去规定曲目外,任选两首自选曲目串烧连续完成。
(3)排舞音乐。
1、特殊时刻; 2、心跳咚咚;3、激情探戈;
4、大家一起摇;5、拉丁之恋;6、你使我疯狂;
7、永远在一起;8、我的初恋;9、情不自禁;
10、越来越好;
五、运动员参赛条件
(一)A类院校甲组:具有中国国籍并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口)所在地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正式录取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民办院校)在校在读的全日制本、专科及研究生。
(二)A类院校乙组:凡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及自主招生体育、艺术类特长生录取的本、专科及研究生。
(三)B类(高职高专)院校组:高考达到录取分数线且被录取年龄满18周岁的高职、高专在校学生且不包含体育特长生。
(四)C类(体育、师范类体育专业)院校:体育学院的本、专科生、研究生及其它院校的体育院(系)本、专科生、研究生及高职高专体育类特长生。
(五)进修班、干训班、专修班、短训班、培训班、留学生、代培班和电视大学、函授大学、夜大学、职工大学、自修大学、定向培养(非全日制)、体育运动技术学院、高校本科预科班学生、国家体育总局相关部门注册及曾参加过全国青年锦标赛以上赛事的运动员、专业体育俱乐部成员不得报名参赛。凡2013年10月1日以后以学校名誉参加全国健美操、艺术体操、啦啦操比赛的运动员不受此限制。
(六)参赛运动员年龄不超过28周岁(按1月1日界定),必须是在校在读,文化课考试合格,并经运动员所在学校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此项赛事者(须有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七)参赛运动员须持“陕西省大学生运动员注册卡”参加比赛,凡未办理运动员注册卡的不得参加比赛。
六、运动员注册
(一)参赛运动员赛前须办理陕西省大学生运动员注册卡。①请填写注册信息汇总表(登录www.sxxsty.com,在“政策法规”中下载填写陕西省大学生运动员注册表),②电子一寸近期免冠证件近照(格式为JPG且照片名为本人姓名),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至sxxsty@163.com(省学生体育协会邮箱,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打包发送,电子邮件名称须注明比赛项目及学校全称),一经发送,注册信息不得修改,逾期不予受理。运动员赛前应向赛会检录处交验运动员注册证,如赛中临场丢失注册证的,则提交并查验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二)本注册工作仅针对未办理注册及注册卡丢失的参赛运动员,已办理注册的该项目运动员无需另进行注册,注册卡为学生在校在读在籍时有效。
七、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流程。
1. 资格审查委员会初审。
2. 运动员信息公示(省学生体协网站www.sxxsty.com“运动员注册”一栏)。参加比赛所有运动员信息于比赛前一周在省学生体育协会网站公示。
3. 监督举报。
联系人:程 磊
办公室电话:029—85408759
传 真:029—85254834
电子邮箱:sxxsty@163.com
(二)为端正赛风,防止出现非体育道德行为,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比赛设“资格和纪律监督委员会”,负责参赛运动员纪律和资格审查工作。经举报审查资格不合格者,将取消参赛资格。
(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凭本人运动员注册卡(学生证、身份证备查)检录参赛,比赛期间须随身携带。
(四)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需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需经领队签字并加盖公章)。各参赛单位报名时须缴纳纪律保证金2000元,对无违反竞赛纪律规定的运动队,赛后归还保证金。
(五)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在赛前、赛中、赛后对参赛运动员的比赛资格问题认真核查,如发现不符参赛资格者,将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执行。
八、竞赛办法
(一)健美操。
1. 比赛分为预赛和决赛。预赛各组别取前8名进入决赛;参赛队伍不足8队时,仅进行一场预决赛。
2. 每项每队最多限报2人或2组,并不得跨组别报项参赛。
3. 竞技健美操采用《FIG国际体操联合会健美操评分规则2013—2016版》执行。
4. 自编有氧舞蹈、有氧踏板采用《FIG国际体操联合会健美操评分规则2013—2016版》执行。有氧舞蹈不记录难度动作数量及分值,成套中如果出现难度,只作为动作素材,对完成出现错误的难度动作予以减分。
5. 有氧踏板规定动作采用《2015-2017全国全民健身操舞大赛评分指南》(2015年版)执行。
6. 乙组执行最低0.3分的难度动作计算难度动作和数量。
7. 甲组、丙组最低执行0.1分难度动作计算难度动作和数量。
8. 报到时每个队必须提交参赛项目成套难度表(难度表附后)。
(二)艺术体操。
1. 比赛分为预赛和决赛。预赛各组别取前8名进入决赛;参赛队伍不足8队时,仅进行一场决赛制。
2. 每个队伍最多限报2组,并不得跨组别报项参赛。
3. 比赛规则采用《中国学生艺术体操规定动作动作评分规则》(2013年版)执行。
4. 比赛服装
比赛时运动员必需穿着体操服、健美操服(可外加短裙)或紧身的服装。集体队运动员的体操服必须相同,并且颜色要一致。
5. 艺术体操比赛特定规则
(1)集体队形、成套动作的开始和结束部分(约两个八拍)、以及艺术集体操的托举动作可以自行创编。
(2)艺术体操和艺术集体操所有规定动作的音乐可以自选,各单位在报到当天向大会竞赛组递交参赛项目的自选成套动作音乐。每套动作的音乐录在CD盘的开头部分,并注明单位和参赛项目。
6. 集体全能成绩为以下两项之和
(1)艺术集体操
(2)纱巾操、五人带与五人圈中任选一项。
(三)啦啦操
1. 比赛分为预赛和决赛。预赛各组别取前八名进入决赛;参赛队伍不足8队时,仅进行一场制决赛。
2. 每个队伍所报项目不限,但每队每项最多限报2组,并不得跨组别报项参赛。
3. 啦啦操规定动作比赛采用《2013—2016 CSARA中国大学生全明星啦啦操规定动作竞赛细则(试行)》执行。
4. 啦啦操自选动作比赛采用《2014-2017年啦啦操竞赛规则》(CCA)执行。
5. 报到时每个队必须提交参赛项目成套难度表,按成套出现顺序填写(难度表附后)。
6. 啦啦操自选套路时间为2分30秒。
(四)校园健身舞。
街舞
1. 比赛分为预赛和决赛。预赛各组别取前八名进入决赛;参赛队伍不足8队时,仅进行一场决赛制。
2. 每队每项最多限报2组,并不得跨组别报项参赛。
3. 规定及自选套路均采用《中国大学生街舞比赛评分规则》(2013年试行版)。
4. 街舞自选套路:以任何一种或多种风格元素作为素材创编的比赛套路。成套时间2分30秒至3分钟,要求计时由第一个可听到的声音开始(不包括提示音),到最后一个可听到的声音结束。
中国风健身舞
1. 比赛仅进行一场决赛制。
2. 每个单位只限报1套规定套路参赛,不得跨组别报项。
3. 傣族民族健身操采用《2016全国全民健身操舞规定动作 评分指南》
4. 其他规定套路的比赛规则采用《中国风健身舞竞赛规则》(2013年版)执行。
5. 参赛队伍在不改变整套动作的同时,队形变化不少于5次,音乐结束前两个八拍和结束造型可以自行创编。
排舞
1. 比赛仅进行一场决赛制。
2. 采用2013年版《中国大学生排舞比赛规则及评分办法》。
3. 从10首曲目中任选2曲(除去规定曲目外)串烧连续完成,曲目先后顺序不限,每首排舞曲目之间要衔接流畅、过渡自然、不得中断(曲目名单:1特殊时刻、2心跳咚咚、3激情探戈、4大家一起摇、5拉丁之恋、6你使我疯狂、7永远在一起、8我的初恋、9情不自禁、10越来越好)。
4. 串烧排舞的时间长度包含上下场在内不得超过4分钟。
5. 成套串烧动作在不改变原舞码基本风格及音乐节奏的前提下,编导者可以对原曲目的前奏、上肢动作、队形以及上场、退场等进行编排,编排部分必须符合音乐的整体风格。
6. 串烧排舞中全体选手必须在每首排舞里,面向裁判同时完成一次单项原舞码动作。其余可做队形或方向的变化。
九、录取名次、计分办法与奖励
(一)录取名次及计分。
1. 团体赛以每个参赛单位在各个单项比赛中所获名次的得分为基础相加计算。各单项名次按9、7、6、5、4、3、2、1计分。总分多的名次列前,录取前8名。
2. 各单项目比赛均录取前8名进入决赛,决赛成绩为最终比赛成绩,前8名颁发获奖证书。若成绩相等,名次将取决于决赛成绩完成分的高低,再相同,名次并列。
3. 若各单项报名人数不足8队(人)时,则减1录取。
4. 所有获奖证书均由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审核盖章颁发。
5. 特别奖项
团体奖:“最佳团队奖”5个、“最佳成套编排奖”2个、“最佳音乐制作奖”2个,“体育道德风尚奖”以学校为单位,评选各组别单位数的20%。
个人奖:“优秀裁判员奖”5名、“优秀教练员奖”8名、“优秀运动员奖”若干名(根据评选条件每队推荐1名)。
(二)奖励及评选办法。
1. 甲、乙组团体总分奖励前8名,丙组团体总分奖励前6名,颁发奖牌。
2. “体育道德风尚奖”、“最佳团队奖”、“最佳成套编排奖”、“最佳音乐制作奖”按参赛队伍20%评选,由大会体育道德评审委员会及裁判组联合评选,颁发奖牌。
3. “优秀运动员奖”以学校为单位进行评选,按实际参加运动员人数15人以上的学校进行参评,每单位评选一名,颁发证书。
4. “优秀教练员奖”以学校为单位,在获得各组别团体总会奖前8名中进行推选,并进行备案,待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公布。
5. “优秀裁判员奖”由大会体育道德评审委员会及裁判组联合评选,并进行备案,待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公布。
十、报名日期、办法及报到
(一)报名日期及办法。
1. 各学校按照参赛资格要求最多允许报两个参赛队(按要求各队组之间队员不得混编),每队每项限报2组(或2人)。每队限报领队1名,每队每项限报教练员1名(参赛人员准备1寸免冠照片1张报到时需要)。
2. 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5月9日(星期一)17:30,电子版报名表(电子版必须和纸质报名表原件一致)发至电子邮箱:sxxsty@163.com,以学校为单位进行报送,个人报送信息概不受理,电子邮件名称须注明学校名称及项目。
联系人:程磊
联系电话:13572929080
3. 各参赛队须于报名截止日前(以当地派出信件时间为准)寄送以下相关纸质报名材料至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邮编:710061。材料不全或逾期未缴纳材料的视为不参加比赛。
(1)报名表原件(校医院体检证明加盖公章,体育部主任、校教务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2)首次注册及需补办参赛注册卡运动员的省级招生部门签字盖章的录取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学校档案公章教务处公章。
(3)首次注册及需补充办理参赛注册卡运动员的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4)全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附被保险人名单)。
(5)参赛运动员注册卡复印件(省大学生注册卡为在校在读时有效)。
4. 报名截止日期后不得变更或增补运动员。
5. 各单位将核对好后的运动员注册信息表及一寸电子身份证近照以学校为单位打包发至省学生体协邮箱(sxxsty@163.com),逾期不予受理。不接收个人寄发邮件,电子邮件名称须注明学校名称及组别。
联系人:程磊
(二)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
时间:2016年5月18日(星期三)14:30
地点:西安邮电大学长安校区体育馆
会议时间不另行通知,请各单位按时参加。
(三)大会竞赛部设在西安邮电大学长安校区体育部。
负责人:祝涛
工作人员:郭飙、张帆
办公电话:029—88166241
邮 编:710121
E—mail:24043053@qq.com
(四)报名费用。
每个参赛队学生需缴参赛费80元/人、保证金2000元/单位(联席会议时缴纳)。比赛结束后退还保证金,若在比赛中发现弄虚作假、打架、不尊重裁判、罢赛、损坏公物等现象将扣除保证金及给予相应的处罚。
(五)裁判员5月24日9:00报到,运动员5月24日全天试场地。
十一、技术代表、技术官员、仲裁委员、裁判员
裁判长、副裁判长、技术代表、仲裁委员、由主办单位委派,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聘。
十二、经费
各队差旅费、伙食费、住宿费自理,如需住宿请提前联系。联系人:李涛,电话:18991181801。
十三、相关事宜
(一)抽签出现某一组或某一运动员连续上场比赛时,根据前后出场顺序,由仲裁委员会与相关代表队协商调至本项目合适位置。
(二)各参赛队报到时请提交高质量的CD盘,每张CD盘只可录一首音乐,并填写单位名称、参赛项目、运动员姓名等信息,否则不予参赛。不接收U盘。
(三)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十四、本竞赛规程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归主办单位
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