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教〔2016〕64号
各市教育局、体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体育局,西咸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文体广电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青少年校园足球运动发展,按照《2016年陕西省中小学体育竞赛活动安排》(陕教体〔2016〕5号)要求,由陕西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陕西省足球协会、陕西省银行学校、陕西师范大学承办的2016年陕西省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初中、高中组总决赛将于2016年7月5日—12日在陕西省银行学校等校举行,现将《2016年陕西省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初中、高中组总决赛竞赛规程》印发你们,请各参赛单位做好组队和相关准备工作。
联系人:佀青义、程 磊
电 话:029—88668892 029—85408759
电子邮箱:sxxsty@163.com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体育局
陕西省体育局
2016年6月7日
2016年陕西省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初中、高中组总决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陕西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承办单位
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陕西省足球协会、陕西省银行学校、陕西师范大学
三、协办单位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安石油大学、西安美术学院、西安文理学院、陕西省银行学校
四、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15年7月5日—12日。
比赛地点: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安石油大学、西安美术学院、西安文理学院、陕西省银行学校
五、竞赛项目及组别
(一)八人制足球比赛。
组别:初中男子组、初中女子组
(二)十一人制足球赛。
组别:高中男子组、高中女子组
六、运动员参赛条件
(一)各市(区)全日制普通初级中学,完全中学,九年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学生。
(二)运动队必须以市(区)为单位参赛,初中组参赛运动员必须是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高中组参赛运动员必须是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参赛运动员户籍在陕西省内的学生。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政治思想进步,遵守学校有关规定,正常录取且文化课考试合格,身体健康并经县或县级以上医院检查合格者,所有参赛队员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含往返比赛场地途中及比赛期间),未办理不予参赛。
(四)所有参赛运动员须在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办理注册,持“陕西省中学生运动员注册卡”参加比赛。凡未办理注册卡及未履行注册手续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五)参赛运动员须出具“陕西省中学生运动员注册卡”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方可准许比赛。
(六)已正式调入体工队、职业俱乐部队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加比赛。
(七)凡参加过限制性赛事者不得报名参加比赛。以学校名义参加限定赛事,且在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正式履行中国中学生运动员注册手续,并在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备案,经审查通过的运动员不受此限。
(八)限制性赛事。
1. 男子足球: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中国足球协会杯赛、U-19足球联赛、U-17足球联赛;全国青少年男子足球锦标赛(U18、U16)。
2. 女子足球:中国女子足球超级联赛、中国女子足球甲级联赛、全国女子足球足协杯、中国足协女子足球锦标赛、全国女子U18联赛、全国女子U16联赛。
七、运动员注册
(一)办理流程。
1. 请填写陕西省中学生运动员注册信息汇总表(在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网站www.sxxsty.com“下载专区”栏中下载电子表格并填写)。
2. 电子一寸免冠证件近照(格式为JPG且照片名为本人姓名),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至省学生体育协会邮箱:sxxsty@163.com,邮件以市(区)为单位统一打包发送,电子邮件名称须注明地市全称及比赛项目,一经发送,注册信息不得修改,逾期不予受理。
(二)运动员公示:比赛前10天在“陕西省学生体育网”公示(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网站www.sxxsty.com)。
八、竞赛办法
(一)初中组:八人制。
1. 比赛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2. 比赛分别以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比赛分组原则由抽签决定;如不足7队(含7队)只进行第一阶段单循环赛并进行排名,如超过7队则进行抽签分组进行第一阶段的比赛,成绩优胜者参加第二阶段的比赛。女子组根据参赛报名队数确定竞赛办法。
第一阶段:小组单循环比赛,排出各组名次;
第二阶段:取第一阶段各组前两名进行交叉淘汰赛,决出前四名,五至八名不再比赛,按照小组赛成绩进行排名。
3. 比赛统一使用4号比赛球。
4. 每场比赛时间为60分钟(上下半场各3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
5. 每场比赛开始前30分钟,教练员将填写的上场8名运动员和8名替补队员的名单提交第四官员,赛前没填写的运动员不得参加该场比赛。每场比赛允许每队替换7人三次(位置不限),中场不受换人次数限制,运动员一经替出不得复入。
6. 运动员在比赛中被裁判员出示的红牌和黄牌在比赛中累计生效,累计两张黄牌和一张红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第一阶段(小组循环)比赛的红、黄牌将带入第二阶段(交叉淘汰)。
7. 如因特殊情况的干扰造成比赛中断,经大会组委会的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大会必须尽快(24小时内)另选场地补足60分钟比赛(包括罚点球)。
8. 如某队自选弃权比赛,判罚该队所有比赛(包括已赛和未赛的场次)以0:3负于对手,并处以2000元罚款。
9. 如有罢赛及场内外扰乱比赛等事件的发生,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执行。
(二)高中组:十一人制。
1. 比赛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2. 比赛分别以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比赛分组原则由抽签决定;如不足7队(含7队)只进行第一阶段单循环赛并进行排名,如超过7队则进行抽签分组进行第一阶段的比赛,成绩优胜者参加第二阶段的比赛。
第一阶段:小组单循环比赛,排出各组名次;
第二阶段:取第一阶段各组前两名进行交叉淘汰赛,决出前四名,五至八名的球队不再比赛,按照小组赛积分成绩进行排名。
3. 比赛统一使用5号比赛球。
4. 每场比赛时间为70分钟(上下半场各35分钟),中场休息15分钟。
5. 每场比赛开始前30分钟,教练员将填写的上场11名运动员和7名替补队员的名单提交第四官员,赛前没填写的运动员不得参加该场比赛。每场比赛允许每队替换5人三次(位置不限),中场不受换人次数限制,运动员一经替出不得复入。
6. 运动员在比赛中被裁判员出示的红牌和黄牌在比赛中累计生效,累计两张黄牌和一张红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第一阶段(小组循环)比赛的红、黄牌将带入第二阶段(交叉淘汰)。
7. 如因特殊情况的干扰造成比赛中断,经大会组委会的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大会必须尽快(24小时内)另选场地补足70分钟比赛(包括罚点球)。
8. 如某队弃权比赛和赛中放弃比赛,判罚该队所有比赛(包括已赛和未赛的场次)以0:3负于对手,并处以2000元罚款。
9. 如有罢赛及场内外扰乱比赛等事件的发生,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执行。
九、报名要求
(一)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6月15日下午18:00。
(二)各市(区)可报初中组男、女各一队,每队限报领队、教练各1人,医生(工作人员)1名,运动员16人;高中组男、女各一队,每队限报领队、教练各1人,医生(工作人员)1名,运动员22人。
(三)报名后参赛运动员不得更换及补报。
(四)各参赛代表队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以下相关材料寄送至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邮编:710061),电子版报名表、陕西省中学生运动员注册信息汇总表及以运动员自己名字命名的电子版蓝底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同时发至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邮箱sxxsty@163.com(邮件名称须注明比赛名称及市(区)名称),逾期不予受理。
1. 纸质打印版报名表(见附件1-1、1-2,加盖公章)。
2. 参赛运动员电子学籍卡复印件、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 全队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单》复印件。
4. 全队运动员由县或县级以上医院出据的健康证明。
5. 报名联系人:程 磊 电 话:029—85408759
(五)报到及联系人。
报到时间:2016年7月5日全天
报到地点:陕西省银行学校(西安市电子一路253号)
报到联系人:刘尊明 卫 杰
联系电话:13720615910 13519161420
十、比赛服装和装备
(一)各队须自备两套深、浅不同的统一比赛服装和护袜。守门员服装颜色必须与同队其他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的区别,否则不得进行比赛。
(二)参赛队员在比赛时必须带护腿板,初中组穿布面胶钉足球鞋;高中组穿皮质或合成材料制成的足球鞋,不允许佩戴普通眼镜参加比赛。
(三)初中组运动服号码为1—16号、高中组运动服号码为1—22号(上衣后面号码高25公分,上衣前面印各市(区)代表队名称(例如:西安);短裤左腿前号码高10公分),比赛队员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单一致,否则不得上场比赛。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
十一、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流程。
1. 资格审查委员会初审。
2. 运动员公示:比赛前10天在“陕西省学生体育网”公示(陕西省学生体育网,网址:www.sxxsty.com)。
3.监督举报。
联系人:佀青义 曹雅琴 程 磊
联系电话:029—88668892 85408759
传 真:029—85254834
(二)经举报审查资格不合格者,将取消参赛资格。
(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凭本人运动员注册卡检录参赛,比赛期间必须随身携带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学生证,以便备查。若运动员注册卡丢失,应及时上报书面说明,并提供本人学生证、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
(四)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在比赛前、比赛中、比赛后对参赛运动员的比赛资格问题认真核查,如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规定不符参赛资格者,将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执行。
(五)凡对参赛运动员(队)的资格问题有异议提出申述者,需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领队签字的《申述报告书》以及举证内容的证据,缴纳申诉费2000元,申诉经审查属实,申诉费如数退还,否则将不予退回。
十二、名次决定办法
(一)第一阶段小组循环赛决定名次办法。
1. 每场比赛必须决出胜负,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平局各得1分。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时,则依次按相互之间比赛的胜负、净胜球、红黄牌的累计数(少者列前)、进球总数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
2. 如上述各项仍相等,则依次按他们在全部比赛中的净胜球、红黄牌的累计数(少者列前)、进球总数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
3. 如再相等,则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二)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赛,每场比赛需决出胜负。如60分钟比赛为平局后,不进行加时赛,直接以互罚球点球的办法决定胜负,胜队出线。各小组的胜队进行冠亚军决赛,负队进行三四名的排名赛。
十三、奖励办法
(一)获得前三名的代表队颁发奖杯,四到八名颁发奖牌。不足8队(含8队)减1奖励。
(二)比赛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运动员”“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评选比例为总参赛队的20%。
(三)获奖证书均由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审核颁发。
十四、裁判长、裁判员
比赛监督、裁判长、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十五、安全预案及管理
由承办单位负责制定。
十六、费用
各参赛单位往返交通费自理。高中组参赛教练员、运动员按实际天数每人每天须向大会缴纳食宿费50元,不足部分由大会承担;初中组食宿由大会承担。
十七、其它事宜
(一)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