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学体〔2016〕18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学校体育竞赛机制,丰富校园足球文化活动,提高大学生体育竞技水平精神,切实做好我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推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足球运动全面普及,由省教育厅主办、省学生体育协会承办的2016年陕西省大学生女子八人制校园足球联赛将于11月15日在西安美术学院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参赛学校认真做好参赛相关工作。
联系人:朱鹏程 电话:029—85408759
附件:2016年陕西省大学生女子八人制校园足球联赛竞赛规程
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2016年9月21日
附件
2016年陕西省大学生女子八人制校园足球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陕西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
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西安美术学院
三、竞赛时间及地点
(一)比赛时间:11月15日
(二)比赛地点:西安美术学院足球场
四、参赛单位
各高等学校。
五、参赛条件
(一)参赛基本条件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的特殊招生政策)正式录取的在校在读本、专科学生或研究生。
2.报名参赛运动员的年龄必须为1989年9月1日至199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者。
3.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校学习且文化课考试合格,遵守学校各项纪律和有关规定,并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足球比赛者(须有当地县区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
4.参赛运动员:就读大学本、专科期间,参加联赛届数不得超过四届;就读研究生期间,参加联赛届数不得超过两届(均以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公布的赛事秩序册为准)。
5.2016年应届毕业生可参加本届比赛。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取集中赛会制办法,分为小组循环赛和交叉淘汰赛两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分为A、B、C、D四个小组进行循环赛,采用“贝格尔编排法”编排,按成绩排出小组名次。
2.笫二阶段:各小组1、2名决1-8名,对阵为上半区:A1-C2、D1- B2;下半区:C1-A2 、B1-D2。各小组3、4名决9-16名,对阵为上半区:A3-C4 、D3-B4;下半区:C3-A4、B3-D4。
(二)决定名次办法:
每场比赛均决出胜负,规定比赛时间内决出胜负者,胜队得3分,负队得0分;球点球决出胜负者,胜队得2分;负队得1分。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七、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一)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二)执行《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及《中国足球协会足球比赛违规违纪处罚办法》。
(三)全场比赛时间为80分钟(上下半场各4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5分钟,比赛使用5号球。
(四)每场比赛允许填报上场运动员8名,替补运动员9名,但只可替换5名运动员。被替换下场的运动员不得重新被换上场。
(五)比赛中同一名运动员被出示黄牌累计两次或被出示红牌的,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赛区纪律委员会如有追加处罚除外),第一阶段的红、黄牌记录带入第二阶段。
(六)如果一个队在比赛中场上队员不足7人时,比赛自然中止,该队为弃权,判对方3:0胜,如比赛中止时场上比分超过3:0,则以当场比分为准。
(七)如因特殊情况的干扰,造成比赛中断,经联赛组委会的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大会必须尽快(24小时内)另选场地补足本场比赛剩余时间(包括罚球点球)。如有不可抗拒的原因需更改比赛日期,由联赛组委会做出决定。
(八)每队需自备有统一颜色的比赛服装和护袜2套,守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要与其他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比赛运动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单相符,比赛服装和护袜的颜色必须全队一致,违者不得上场比赛。
(九)联赛组委会将为每名参赛的运动员和官员配发“参赛证”,凡未佩戴“参赛证”的运动员和官员一律不得进入任何比赛有关区域。各阶段参赛运动员不得留怪异发型以及佩带任何饰物,否则取消其比赛资格。
(十)比赛期间运动员和官员禁止在比赛场地及相关区域内吸烟,一经发现将处以人民币500-1000元罚款并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八、注册办法
(一)注册办法:陕西省大学生运动员须持“陕西省学生运动员注册卡”参加比赛,凡未办理运动员注册卡的不得参加比赛,首次注册及补办运动员注册卡的在省学生体育协会网站(www.sxxsty.com)“运动员注册”选项第一页中下载电子注册表并按表格填写要求上报,另须附电子一寸身份证近照(格式为JPG且照片名为本人姓名)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发至省学生体育协会邮箱sxxsty@163.com(邮件须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打包发送,电子邮件注明比赛简称、学校名称及参赛组别),逾期不予受理。
(二)领取时间: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时领取
九、报名办法
(一)各参赛单位请于2016年10月21日16:00前须将电子报名表发送至sxxsty@163.com,以学校为单位进行报送,个人报送信息及逾期不予受理。
(二)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1—2名,工作人员1名,运动员18名。
(三)各参赛队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寄送以下相关纸质报名材料至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邮寄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邮编:710061,材料不全或逾期未寄送的视作不参加比赛。
1.报名表原件(加盖校教务处、体育部及校医院公章);
2.注册省学生运动员须提交招生部门签字盖章的录取名册复印件,并加盖校教务处、档案办公室公章及体育部公章;
3.参赛学生运动员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复印件;
4.参赛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复印件(含路途时段),并附被保险人名单。
(四)参赛费800元/队、纪律保证金3000元,于领队、教练、裁判员联席会议时均以现金形式一并缴纳。
(五)一经报名,任何信息不得更改。
(六)保证金在比赛结束后未发现弄虚作假、罢赛等现象,如数退还。
联系人:朱鹏程 联系电话:15609520411
十、资格和纪律监督委员会
(一)“联赛组委会”设资格和纪律监督委员会(简称“监督委员会”),负责对各参赛运动队(员)的参赛资格及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检查、监督和处罚等工作。“监督委员会”将在赛前对参赛运动队(员)的比赛资格问题认真核查,对违反资格规定、比赛纪律的运动队(员)及其所在单位的处罚,将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中有关条款执行。
(二)凡在比赛过程中出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或违反资格规定的球队,赛后经“监督委员会”核实确认后,将全省通报批评,取消所有比赛成绩并处取消该校1-2年的参赛资格。
十一、比赛奖励
(一)对获得前三名的队伍颁发奖杯,参赛运动员颁发成绩证书。
(二)对获得第四名至第八名的各队运动员颁发成绩证书;
(三)比赛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运动员、裁判员(评选比例为20%);“联赛组委会”将为获得以上奖项的运动员(队)及裁判员颁发证书。
十二、比赛监督、裁判员
(一)比赛监督、裁判长和裁判员由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选派。
十三、经费
(一)参加2016陕西省大学生女子八人制校园足球联赛的各队费用自理。
(二)为了加强对比赛的管理工作,确保本次赛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参赛队在报名时须向赛会交纳“抵押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对于在比赛期间未违反赛会有关纪律规定、社会治安管理条例以及运动员参赛资格等问题的运动队,其所交纳的“抵押保证金”将如数退还。
十四、其它事宜
(一)请各参赛队认真学习并遵守“竞赛规程”中的相关条款,加强运动员的思想教育及运动队的管理工作,坚决杜绝一切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确保联赛平稳、有序、顺利的举行。
(二)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三)本规程解释权属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2016年陕西省大学生女子八人制
校园足球联赛报名表
参 赛 队: 领 队:
主 教 练: 助理教练: 医务人员: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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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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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上
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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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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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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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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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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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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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必须): (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