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教〔2016〕273号
各市(区)教育局、体育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体育局,石油普教管理中心,厅属有关学校: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中学生全面发展,增强学生体质健康,根据《关于印发2016年陕西省中学生体育竞赛活动安排的通知》(陕教体办〔2016〕5号)精神,由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中国篮球协会、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体育局主办,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陕西省球类运动管理中心承办的“2016—2017赛季中国初高中篮球赛(陕西赛区)暨陕西省中学生篮球锦标赛”将于2016年11月17日举行。现将《2016—2017赛季中国初高中篮球赛(陕西赛区)暨陕西省中学生篮球锦标赛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积极做好参赛及相关准备工作。
联系人:程 磊
电 话:029—85408759 13572929080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体育局
陕西省体育局
2016年11月4日
2016—2017赛季中国初高中篮球赛(陕西赛区)暨陕西省中学生篮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中国篮球协会、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陕西省球类管理中心
三、协办单位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篮球分会
四、商业运营
非凡领域体育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五、赞助单位
李宁(中国)中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六、竞赛分组
高中男子组、高中女子组、初中男子、初中女子
七、竞赛时间、地点
(一)第一阶段。
比赛时间:2016年11月17日
男子组比赛地点:西安邮电大学
女子组比赛地点:西安铁一中学滨河校区
(二)第二阶段。
比赛时间:2016年12月15日
男子组比赛地点:西安邮电大学
女子组比赛地点:西安铁一中学滨河校区
联系人:程磊,电话:029—85408759。
八、各市(区)推荐要求
各市(区)按照《各市(区)第一阶段参赛运动队名额分配表》推荐参赛学校,获得2015—2016赛季中国初高中篮球赛(陕西赛区)暨陕西省中学生篮球锦标赛高中男子组前四名球队(西安高新第一中学、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西安市铁一中国际合作学校、咸阳彩虹中学)和高中女子组前两名球队(西安市铁一中国际合作学校、渭南高级中学),初中男子组前四名球队(西安市铁一中分校、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分校、西安高新第一中学初中校区、咸阳西北二棉学校中学)直接参加第二阶段比赛。
九、参赛运动员条件
(一)每个参赛学校必须是一所全日制普通中等学校。
(二)初中男子、女子参赛运动员必须是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高中男子、女子运动员必须是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且户籍在陕西省内;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拥有所代表参赛学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学生,凡是曾经或已经在有关省(直辖市)体工队或职业俱乐部注册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届联赛。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政治思想进步,作风正派,遵守学校有关规定,文化课考试合格,并经医院检查身体健康者;所有参赛队员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含往返比赛场地途中及比赛期间),未办理者不允参赛。
(四)体育运动学校、篮球学校以及具有同等性质的中等体育专业学校不允许参加本届联赛。
(五)参赛运动员累计参加初中、高中联赛已满三届的学生不得继续参加比赛。
(六)所有参赛运动队的运动员必须是在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正式注册,并经审查取得《陕西省中学生运动员注册卡》者。未注册的运动员,必须按有关规定注册,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十、报名、注册日期及办法
(一)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工作人员1人、运动员14人,运动员到赛区参加正式比赛12人。
(二)报名截止日期:11月14日(星期一)(直接参加第二阶段报名截止时间11月21日)。
(三)报名地点: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
联系人:程磊,电话:029—85408759。
凡报名参赛的学校必须如实填写和上报以下资料:
1.报名表原件(由主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市(区)教育局审核盖章)见附件2)。
2.中学生运动员“首次注册”登记表(加盖学校公章,见附件3)。
3.参赛运动员电子二寸近期免冠证件近照(格式为JPG且照片名为本人姓名)。
4.参赛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参赛运动员电子学籍卡复印件。
6.全队所有人员身体健康证明(附人员名单)。
7.全队“人身意外保险”单据。
8.参赛运动员首次注册后不得再行注册代表其它学校参加比赛。
备注:参赛学校报名提交上述材料时,需将“报名表”、“陕西省中学生运动员注册信息汇总表(附件4)”及“参赛运动员近期免冠二寸证件照片”(格式为JPG且照片名为本人姓名)电子版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至sxxsty@163.com(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以市(区)为单位打包发送,电子邮件名称须注明比赛项目及参赛单位名称),以经发送,注册信息不得修改,逾期不予受理。
9.比赛期间,参赛运动员必须携带“陕西省中学生运动员注册卡”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以备大会验证。
十一、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篮球规则,以及执行国际篮联最新的规则解释。
(二)竞赛特殊规定。
1.高中男子组、高中女子组比赛采用4×10分钟的比赛方式;初中男子组、初中女子组比赛采用4×8分钟的比赛方式。第1、2节和第3、4节之间休息2分钟,第2、3节之间休息10分钟。
高中男子组、女子组,和初中男子组采用6.75米三分线;初中女子组采用6.25米三分线。
2.暂停规定。
每队在第四节和每一个决胜期最后2分钟各增加一次30秒短暂停。
3.本次比赛男子比赛用球为7号球,女子比赛用球为6号球。
4.比赛执行“10人制”,即第一、二节分成不可重复队员的阵容进行两节比赛,第三、四节不做阵容规定。
5.凡参加本届比赛的运动队比赛装备均由李宁(中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提供,比赛场上不允许穿有其它品牌的体育装备出现,否则将取消该队继续比赛的资格。
6.各阶段参赛运动员必须遵守中学生守则,染发、蓄长发、留怪异发型、衣着不整者一律不得上场比赛。
(三)竞赛规定。
1.第一阶段:
(1)男子组:
获得2015—2016赛季中国初高中篮球赛(陕西赛区)暨陕西省中学生篮球锦标赛高中男子组前四名球队(西安高新第一中学、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西安市铁一中国际合作学校、咸阳彩虹中学)不参加第一阶段的比赛,直接参加第二阶段的比赛,获得2015—2016赛季中国初高中篮球赛(陕西赛区)暨陕西省中学生篮球锦标赛初中男子组前四名球队(西安市铁一中分校、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分校、西安高新第一中学初中校区、咸阳西北二棉学校中学)不参加第一阶段的比赛,直接参加第二阶段的比赛。
报名球队数不足7个队(参照报名顺序编排),将直接进行第二阶段的比赛。报名球队数超过7个队,将采用分组循环和交叉赛制,排名前八名的球队进入第二阶段的比赛。
(2)女子组:
获得2015—2016赛季中国初高中篮球赛(陕西赛区)暨陕西省中学生篮球锦标赛高中女子组前二名球队(西安市铁一中学、渭南高级中学)不参加第一阶段的比赛,直接参加第二阶段的比赛。初中女子组按照报名顺序编排,进行第一阶段比赛。
报名球队数不足4个队(参照报名顺序编排),将直接进行第二阶段的比赛。报名球队数超过4个队,将采用单循环(报名队数超过8支将采用分组循环和交叉赛),排名前四名的球队进入第二阶段的比赛。
2.第二阶段:
(1)男子组:
获得2015—2016赛季中国初高中篮球赛(陕西赛区)暨陕西省中学生篮球锦标赛高中男子组前四名球队(西安高薪第一中学、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西安市铁一中学、咸阳彩虹中学)和第一阶段的前8名球队,共12支代表队参加比赛,进行分组循环和交叉赛。
获得2015—2016赛季中国初高中篮球赛(陕西赛区)暨陕西省中学生篮球锦标赛初中男子前四名球队(西安市铁一中分校、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分校、西安高新第一中学初中校区、咸阳西北二棉学校中学)和第一阶段的前8名球队,共12支代表队参加比赛,进行分组循环和交叉赛。
分组抽签按照:上一年度第一名为A组一号位,第二名为B组一号位,其余球队进行抽签的办法执行。
交叉赛采用A1对B2,B1对A2,决出冠军、亚军,和三、四名;A3对B4,B3对A4;排出比赛5—8名次。
(2)女子组:
获得2015—2016赛季中国初高中篮球赛(陕西赛区)暨陕西省中学生篮球锦标赛高中女子前二名球队(西安市铁一中学、渭南高级中学)和第一阶段的前6名球队参加比赛,共8支代表队进行单循环,排出比赛名次。初中女子组第一阶段排名前四名的球队进入第二阶段的比赛,采用单循环赛,排出冠军、亚军,和三、四名。
抽签按照:上一年度第一名为一号位,第二名为二号位,其余球队进行抽签的办法执行。
(四)名次排列方法。
1.每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取消全部比赛成绩,最后按各队比赛积分排定名次(或小组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遇两个以上的球队积分相同,按篮球规则最新的排名方法,即计算净胜分进行名次排定。
十二、奖励办法
联赛奖励前八名。前三名的队颁发奖杯,四至八名的队颁发奖牌;前八名的全体队员颁发证书;各组别设参赛运动“体育道德风尚奖”2名(初中女子组奖励前六名,颁发证书)。
十三、资格审查
(一)“2016—2017赛季中国初高中篮球赛(陕西赛区)暨陕西省中学生篮球锦标赛”成立“纪律监督委员会”和“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请各市(区)严格按照比赛规程,对所有参赛运动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二)运动员公示:比赛前十天在“陕西省学生体育网”公示并受理举报。
(三)凡对“2016—2017赛季中国初高中篮球赛(陕西赛区)暨陕西省中学生篮球锦标赛”参赛运动员(队)的资格问题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需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及举报内容的证据同时缴纳申诉费5000元人民币。申诉报告书须经领队签字方可受理。申诉经审查属实,申诉费如数退还,经查申诉不符,申诉费将上交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四)比赛期间只受理举报材料,待赛会结束后统一处理(冒名顶替者除外)。凡是资格有问题的队伍,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十四、比赛监督、技术代表、裁判长、副裁判长、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十五、经费
各参赛队费用自理。
十六、代表队保证金
为加强对参加比赛队伍的管理,确保比赛顺利进行,各参赛队在比赛期间需交纳“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
(一)凡参加比赛的各代表队,报到时一次性向大会交纳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各队所交纳的保证金,用于对该队及所属人员在比赛期间违反赛会纪律,社会治安管理条例以及违反运动员参赛资格等问题的经济赔偿和处罚。
(二)在比赛期间比赛监督及纪律监督委员会将联合负责对运动队(员)违反纪律的行为进行处罚。对于在比赛期间未发生违纪行为的运动队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在比赛结束后如数退还。
十七、其它事宜
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