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体协[2017]1号
各有关学校:
2016-2017中国高中篮球联赛第二阶段比赛将于2017年2月至3月分别在太原、长春、东莞、深圳市举行。你校篮球代表队作为本届联赛第一阶段基层选拔赛冠军球队,获得本届分区赛的参赛资格。请你校做好参赛准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日期:
男子北区:2017年3月10日至16日;
男子南区:2017年3月24日至30日;
女子北区:2017年2月19日至25日;
女子南区:2017年3月5日至11日。
男子北区:2017年3月10日至16日;
男子南区:2017年3月24日至30日;
女子北区:2017年2月19日至25日;
女子南区:2017年3月5日至11日。
二、报到时间:比赛前2天18点前
三、报到地点:
男子北区:太原市第五中学;男子南区:东莞光明中学;
女子北区:吉林省实验中学;女子南区: 深圳市第二实验中学。
男子北区:太原市第五中学;男子南区:东莞光明中学;
女子北区:吉林省实验中学;女子南区: 深圳市第二实验中学。
四、赛区联系人:
男子北区:孙有福,联系电话:15834059085;
男子南区: 张亮,联系电话:18576367676;
女子北区:高杨,联系电话:18186801986;
女子南区:曹健,联系电话:15874243366。
男子北区:孙有福,联系电话:15834059085;
男子南区: 张亮,联系电话:18576367676;
女子北区:高杨,联系电话:18186801986;
女子南区:曹健,联系电话:15874243366。
五、关于《竞赛规程》中“累计参加高中联赛已满三届的球员不得继续参加比赛”的说明:
1、在以往联赛中以初中生身份报名参赛的学生不计入参赛次数统计中;
2、以高中生身份报名参赛至2015-2016赛季前已满三届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届比赛。
1、在以往联赛中以初中生身份报名参赛的学生不计入参赛次数统计中;
2、以高中生身份报名参赛至2015-2016赛季前已满三届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届比赛。
六、参赛要求:
1、按照竞赛规程要求,各参赛代表队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省级以上电子学籍打印证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健康体检证明。赛会将统一验证,若证件携带不全或不符者不允许参加比赛;
2、注册:凡参加本届联赛第二阶段的运动员,需由所在学校负责人登录中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www.nssc.org.cn)完成进行运动员网上注册。凡网上注册成功的运动员,方有资格参加比赛。注册截止日期:2017年2月10日。注册咨询电话:010-66093749。
3、请各参赛代表队于2月12日前与赛区联系人确认抵达车次(航班),以便赛区安排接待工作。
4、每支参赛队伍抵达赛区人数应为16人(领队1人、教练2人、工作人员1人、队员12人),超编人员费用自理;
5、每队12名参赛队员须与参加本省选拔赛的队员保持一致,不得更换队员(参赛运动员不足10人,全队不得参赛)。
6、凡参加第二阶段比赛的运动队,需穿着由李宁(中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提供的本届联赛装备,不允许穿有其它品牌的体育装备出现,否则将取消该队继续比赛的资格。
1、按照竞赛规程要求,各参赛代表队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省级以上电子学籍打印证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健康体检证明。赛会将统一验证,若证件携带不全或不符者不允许参加比赛;
2、注册:凡参加本届联赛第二阶段的运动员,需由所在学校负责人登录中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www.nssc.org.cn)完成进行运动员网上注册。凡网上注册成功的运动员,方有资格参加比赛。注册截止日期:2017年2月10日。注册咨询电话:010-66093749。
3、请各参赛代表队于2月12日前与赛区联系人确认抵达车次(航班),以便赛区安排接待工作。
4、每支参赛队伍抵达赛区人数应为16人(领队1人、教练2人、工作人员1人、队员12人),超编人员费用自理;
5、每队12名参赛队员须与参加本省选拔赛的队员保持一致,不得更换队员(参赛运动员不足10人,全队不得参赛)。
6、凡参加第二阶段比赛的运动队,需穿着由李宁(中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提供的本届联赛装备,不允许穿有其它品牌的体育装备出现,否则将取消该队继续比赛的资格。
七、关于经费:
1、凡参加分区赛的各代表队,报到时需一次性向大会交纳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保证金用于对该队及所属人员在比赛期间违反赛会纪律,社会治安管理条例以及违反运动员参赛资格规定等问题的经济赔偿和处罚;
2、所有参赛球队往返交通费自理,赛会期间承担80元/人/天食宿费用,不足部分由主办单位补贴;
3、参赛球队自备校旗一面(三号);
4、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竞赛管理部联系人:胡京敏
联系电话:010-66093728,13911822466。
1、凡参加分区赛的各代表队,报到时需一次性向大会交纳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保证金用于对该队及所属人员在比赛期间违反赛会纪律,社会治安管理条例以及违反运动员参赛资格规定等问题的经济赔偿和处罚;
2、所有参赛球队往返交通费自理,赛会期间承担80元/人/天食宿费用,不足部分由主办单位补贴;
3、参赛球队自备校旗一面(三号);
4、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竞赛管理部联系人:胡京敏
联系电话:010-66093728,13911822466。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