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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印发实施意见确保中小学生每天体育锻炼一小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23  浏览次数:57
      我省将深入推进学校体育工作评价制度,全面提升学生身心健康水平,省政府办公厅就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印发实施意见,到2020年,全省学校体育办学条件总体达到国家标准,切实保证体育课时和锻炼时间,教学、训练与竞赛体系基本完备,规则意识、合作精神和意志品质显著增强。
      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
      实施意见明确,各级各类学校要规范办学行为,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足、开齐体育课程,严禁挤占体育课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时间。中小学要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
      自2017年起,小学、初中体育课调整为每周4节;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体育课调整为每周3节。本科高等学校一至二年级学生开设不少于144课时必修课,三年级以上和研究生开设选修课;高等职业(专科)院校开设不少于108课时必修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开展冰雪运动。
      中小学要合理安排家庭“体育作业”
      学校要关注学生体育能力和体质水平差异,做到区别对待、因材施教。研究推广适合不同类型残疾学生的体育教学资源,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和对残疾学生的体育教学质量,保证每个学生接受体育教育的权利。
      中小学每天上午必须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当天没有体育课的,下午课后必须组织学生进行1小时体育锻炼。中小学要合理安排家庭“体育作业”,家长要支持学生参加社会体育活动,社区要为学生体育活动创造便利条件,逐步形成家庭、学校、社区联动的促进学生体育锻炼机制。
      省上每年培训600名中小学体育教师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要按规定配齐配强体育教师。各地在招录学校体育教师时,要对获得较好运动成绩的优秀退役运动员(省运会冠军及以上成绩者)给予一定政策倾斜。鼓励优秀教练员、退役运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有体育特长人员担任中小学兼职体育教师。
      自2017年起,省上每年培训600名中小学体育教师,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现有中小学体育教师每3年进行一次全员轮训,每名体育教师每年接受继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8个课时。 
      每个县在学校至少建一块标准足球场
      到2020年,我省中心小学以上学校操场全部完成建设改造,每个县(市、区)在学校至少建设一块标准足球场地,每所学校应建设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等活动场所。
      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建设游泳地、专业项目训练馆。本科类高校至少配置两块标准田径场(其中一块为标准足球场地)、一个体育馆,鼓励建设游泳池(馆),高职高专院校至少配置一块标准田径场(标准足球场地)和综合类体育馆。
完善学校体育健康发展保障机制,建立专项督查、抽查、公告制度和行政问责机制,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3年下降的地区和学校,在教育工作评估中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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