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高校阳光体育运动,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根据《2017年陕西省学生体育竞赛活动计划安排》(陕教体办〔2016〕64号)要求,由陕西省教育厅主办,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西北大学承办的2017年陕西省大学生射艺锦标赛将于2017年6月10日至11日在西北大学长安校区举行,现将《2017年陕西省大学生射艺锦标赛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高校认真做好报名、参赛等相关工作。
联系人:程磊 电话:029—85408759
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2017年5月22日
2017陕西省大学生射艺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陕西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
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西北大学
三、竞赛时间与地点
(一)比赛时间:2017年6月10—11日。
(二)比赛地点:西北大学南校区西操场。
四、参赛单位
陕西省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高专、独立院校、民办高校。每校限报男、女各一队,以学校为单位组队。
五、参赛条件
(一)参赛资格。
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口)所在地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审核、正式录取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民办院校)并有正式学籍的在校本、专科及研究生。
(二)政治思想进步,遵守运动员守则,文化课考试合格,并经医院开据身体健康证明(报名时提交)者方可参加比赛。参赛各个院校必须为参赛报名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报名时向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提交保险单据。
(三)运动员参赛年龄为17岁至28周岁(按1月1日界定)。
(四)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在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办理注册,凡未办理注册及未履行注册手续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五)比赛要求。
1.各参赛队按照比赛规则及要求自备弹弓、弓、箭及相关比赛用具。
2.运动员的弓和箭由各参赛队自备,本次比赛也可向赛会借用指定弹弓与弓,但须提前向赛会说明数量,报名时需提前申请(书面申请)。
3.运动员比赛服装要可体现参赛项目的特点、运动特色;器械为传统裸弓(弹弓),箭支为竹木箭,弹丸为泥土丸。
六、竞赛项目
(一)弹弓术比赛。
1.个人排名赛。
(1)男子、女子个人5米射;
(2)男子、女子个人8米射;
(3)男子、女子个人10米射;
(4)男子、女子个人全能排名赛。
2.团体排名赛。
(1)男子、女子5米射团体赛;
(2)男子、女子8米射团体赛;
(3)男子、女子10米射团体赛;
(4)男子、女子团体全能赛;
(5)男女混合团体全能赛。
(二)传统射箭比赛。
1.个人排名赛。
(1)男子:15米、20米、30米;
(2)女子:10米、15米、20米;
(3)男、女个人全能排名赛。
2.团体排名赛(直接以个人排名赛成绩进行排名)。
(1)女子10米团体排名赛;
(2)男子15米团体排名赛;
(3)女子15米团体排名赛;
(4)男子20米团体排名赛;
(5)女子20米团体排名赛;
(6)男子30米团体排名赛;
(7)男子、女子团体全能赛;
(8)男女混合团体全能赛。
3.团体淘汰赛。
(1)女子团体淘汰赛(15米);
(2)男子团体淘汰赛(20米)。
七、参赛及报名办法
(一)以学校为单位组队报名参加。每校报1个代表队,每队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队医1人,传统射箭比赛男、女运动员各4人,弹弓术比赛男、女运动员各4人(本次比赛弹弓术运动员与射箭运动员可交叉重复报名)。
(二)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5月30日(星期二)18:00前。
(三)电子版报名。
各参赛单位请于2017年5月30日(星期二)18:00前把电子版报名表(电子版必须和纸质报名表原件一致)和电子二寸近期免冠证件近照(格式为JPG且照片名为本人姓名)发至电子邮箱:sxxsty@163.com,以学校为单位进行报送,个人报送信息概不受理,电子邮件名称须注明学校名称及项目。
联系人:程磊 联系电话:13572929080
(四)纸质版报名。
各参赛队须于报名截止日前(以当地派出信件时间为准)寄送以下相关纸质报名材料至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程磊收,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邮编:710061。材料不全或逾期未缴纳材料的视为不参加比赛。
(1)报名表原件(校医院体检证明加盖公章,体育部主任、校教务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报名的参赛运动员须提交省级招生部门签字盖章的录取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学校档案公章及校体育部公章;
(3)运动员的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4)全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附被保险人名单);
(5)参赛运动员注册卡复印件(省大学生注册卡为在校在读时有效)。
4.报名截止日期后不得变更或增补运动员。
(五)联席技术会议(裁判长、领队、教练员会)。
时间:2017年6月10日(星期六)15:00
地点:西北大学南校区西体育场体育部会议室(主席台后大厅),同时缴纳参赛费、保证金。未缴款单位取消参赛资格,未参加联席技术会议的学校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联系电话:13072987288
(六)试场地安排。
时 间:2017年6月10日15:00—18:00(星期六)
地 点:西北大学南校区西体育场
联系人:黄晓勇
电 话:13509180739
(七)各参赛队学生需缴报名费120元/人、保证金2000元/单位。比赛结束后退还保证金,若在比赛中发现弄虚作假、打架、不尊重裁判、罢赛、损坏公物等现象将扣除保证金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包括弹弓术比赛与传统射箭比赛两个大项,每项具体分为个人赛与团体赛。
(二)弹弓术比赛采用《2017陕西省射艺培训弹弓术比赛规则》。
(三)传统射箭比赛采用《2016全国大学生射艺(射箭)邀请赛竞赛规则》。
(四)传统射箭比赛用靶及判定方法。比赛用靶为侯靶,“侯”的大小为80厘米的正方框(白色区域);内有40厘米的正方框(黑色区域),称为“鹄”;“鹄”内有20厘米的正方框(红色区域)称为“正”;“正”内有6厘米的正方框(黄色区域),称为“的”。射中“正”和“的”均计为五分,射中“鹄”计为三分,射中“侯”计为一分。如果分数相同,射中“的”多者获胜。压线矢计为相关方框内的命中。
(五)传统射箭记分方法。每个靶位设一个记分员。每支箭的得分由其所属运动员从高到低顺序报出。记分员负责记录。同组的其他运动员负责核实报出的每支箭的得分。并监督记分员记分。如有异议,由负责该靶的裁判员做出最终判定。记分表上的成绩,由该靶位所有运动员确认后,方可进行拔箭。在箭尚未拔出之前,发现记分表上的错误可予以改正,裁判员须在记分表上修改处签名确认。一旦箭被拔出,记分表上的成绩将不能进行更改。
(六)在靶上所有箭支的得分被记录下来且经过核实之前,任何人不得碰触箭支、靶纸。
(七)每次计分完毕。运动员应标好靶纸上所有箭孔,然后取箭。箭靶有反弹落地或悬挂在靶上的箭,为反弹箭。反弹落地箭的判定方法,若所有其他箭孔已经标好,只有一个箭孔未标或中靶点可被识别,则按靶纸上的标记计算得分。如果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未标箭孔,则按得分最低的箭孔计算得分;如有同一轮中两个人同时出现反弹箭,则两个人均按最高的箭孔计算得分;如有悬挂箭,则按照其命中靶纸的位置计得分。
(八)如果出现反弹箭或穿透箭,应依照以下方式记分:
1.如果同一发射组(同一靶位)的所有运动员认同发生了反弹箭或穿透箭,他们可认定改箭的得分;
2.一矢箭中另一支中靶箭的箭尾并嵌进箭尾,按已中靶的箭的得分计算。
3.一矢箭射中另一矢后,箭杆又偏离嵌进靶,按在靶纸上的位置计得分。
4.一矢箭射中另一矢又反弹落地,按射中的靶的得分计算,前提是射坏的箭可被识别。
(九)如果运动员未收回所有箭,他可用其他的箭继续比赛,但须在开始发射前告知裁判员。
(十)箭射中他人的靶纸,应计作本轮比赛的一部分并被判为脱靶。
(十一)脱靶箭称为“流矢”在记分表上不计入总数。
(十二)排位赛每矢的发射时限为40秒,团体淘汰赛每矢的发射时限为20秒,决赛每矢的发射时限为20秒。超时发射的,从最小区域依次扣除一矢。
九、资格审查与参赛纪律
(一)资格审查流程:
1.资格审查委员会初审。
2.运动员信息公示(省学生体协网站www.sxxsty.com“运动员注册”一栏)。参加比赛的所有运动员信息于比赛一周前在省学生体育协会网站公示。
3.监督举报电话:
联系人:程磊 电话:13572929080
(二)比赛设立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经审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参赛资格。
(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凭本人运动员注册卡(学生证、身份证备查)检录参赛,比赛期间须随身携带。若运动员注册卡丢失,应及时上报书面说明,并提供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
(四)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需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及举报内容的证据时缴纳申诉费2000元。申诉报告书须经领队签字并加盖公章方可受理。申诉经查属实,申诉费如数退还,经查申诉不符,申诉费将上交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五)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在赛前、赛中、赛后对参赛运动员的比赛资格问题认真核查,如发现不符参赛资格者,将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执行。
十、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的选派由主办单位选派
(一)仲裁委员、裁判员等由陕西省教育厅聘请,辅助裁判员及工作人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二)对裁判员的管理执行《陕西省学生体育竞赛活动裁判员管理工作办法》。
十一、经费
各参赛代表队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食宿地点由赛会承办单位推荐,供各代表队自行选择)。
十二、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个人赛:弹弓术比赛与传统射箭比赛的个人排名赛每个距离分别录取前八名,并颁发获奖证书;个人全能赛录取前八名,并颁发获奖证书。不足录取名额时,录取比例均按照实际参赛人数递减录取,不足3人时取消该项比赛。
(二)团体赛:弹弓术与传统射箭每个距离与全能的团体排名赛均录取前八名,并颁发获奖证书;弹弓术男女混合团体赛录取前八名,并颁发获奖证书。射箭团体淘汰赛录取前八名,并颁发获奖证书。不足录取名额时,录取比例均按照实际参赛队伍递减录取。不足三队时取消该项目比赛。
(三)团体总分。即弹弓术与传统射箭每项比赛成绩均按照规定的赋值方法进行计分求和进行排名。其中,个人赛前八名均按照9、7、6、5、4、3、2、1计分;团体赛按照个人赛的2倍进行计分。团体总分前八名颁发奖杯(奖牌)。
(四)本次比赛设“优秀裁判员、优秀教练员、优秀运动员”奖项,并分别颁发证书。团体总分前八名的队可以申报优秀教练员1名,优秀运动员1名。“体育道德风尚奖”按参赛队伍的30%比例评选,颁发奖牌。
(五)比赛获奖证书均由省学生体育协会颁发。
十三、比赛器材及有关规定
(一)弓必须是裸弓,不包含任何延伸器材、瞄准标记、可以作为瞄准的记号、刮痕或被压过的痕迹,不能安装瞄准窗、箭台、可具箭台功能的任何物件、张弓指示器、稳定器材等辅助设备。
(二)箭杆必须使用竹、木等天然材料;箭尾必须使用竹、木、角、骨等天然材料,箭头可用金属制作;箭羽必须使用天然材料或天然羽毛。不得使用碳素箭、铝合金箭等。
(三)箭包括一支带箭头的箭杆、箭尾、箭羽和箭标识。每名运动员须在其使用的每支箭的箭杆上标明自己的姓名和参赛单位,可采用首字母标明。在同一场比赛中必须使用完全相同的箭支,箭羽的样式和颜色、箭尾和箭标识都须相同,箭头的最大直径不得超过9.4毫米。
(四)弓弦可采用不同颜色和材质。弓弦中段可缠绕丝线以保护拉弓手指及弓弦并确定箭口位置。不允许安装唇珠或鼻珠。弦上缠线部分在拉满弓时,不得超过运动员本人的鼻尖。不得通过在弓弦上安装窥视孔、做记号或其他方式辅助瞄准。
(五)可使用普通眼镜、射箭眼镜和太阳镜。但不得装有微孔棱镜、微孔眼镜或类似装置,也不能标示有助瞄准的记号。
(六)作为中国传统射箭比赛,中国参赛选手应明确规定用中国传统主流射法,即后手(钩弦手)用拇指钩弦,可以使用板指、手套、护手皮片或胶布带等保护拇指钩弦,用于拉弓和撒放,前提是其不能具有辅助拉弓和撒放的作用。这样的规定有助于保护中国的传统射箭文化和中国传统射艺的恢复和传承。
(七)未经裁判员检查过的弹弓与弓箭器材比赛时禁止使用。
(六)作为中国传统射箭比赛,中国参赛选手应明确规定用中国传统主流射法,即后手(钩弦手)用拇指钩弦,可以使用板指、手套、护手皮片或胶布带等保护拇指钩弦,用于拉弓和撒放,前提是其不能具有辅助拉弓和撒放的作用。这样的规定有助于保护中国的传统射箭文化和中国传统射艺的恢复和传承。
(七)未经裁判员检查过的弹弓与弓箭器材比赛时禁止使用。
(八)比赛须行传统射箭礼仪。运动员必须在赛前向后方主席台及观众席持弓行礼后方可进入射位;进入射位后,须持弓先向侯靶或弹弓靶行礼;如果是淘汰赛,还须持弓向对手行礼后方可射箭;射完一轮后,须再次向侯靶行礼,退出射位。凡未按此流程行礼者,裁判员将酌情给予警告、扣分处罚。
十四、对犯规的处罚
传统射箭比赛中对犯规的处罚说明如下:
(一)如果发现运动员使用不符合传统弓比赛规定的器材,可取消其比赛成绩。如果发现运动员使用不符合传统弓比赛规定的技术动作,可取消其比赛成绩。
(二)如果被证明有关运动员系故意违反规则和规定,将被取消比赛资格,其所获名次也相应被取消。
(三)不允许存在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运动员本人或被视为协助其他任何人的此类行为会导致该名运动员或上述人员被取消参赛资格,可能还会导致其无法参加后续比赛。
(四)任何人未经授权篡改或伪造成绩或故意责成他人篡改或伪造成绩的,都应被取消参赛资格。
(五)如果一名运动员多次在记分前取回箭靶上的箭支,其可能被取消参赛资格。
(六)如果一名运动员开弓时坚持使用裁判员认为有危险的技术动作,总裁判长或发令长应要求其立即停止比赛,同时取消其参赛资格。
(七)器材故障如无法在15分钟内完成修复,运动员将失去该组尚未发射的箭数。
(八)在比赛中,如果运动员在裁判员发令停止比赛后仍将箭射出,则该运动员或团队将丧失靶上环值最高的一环。
(九)未射中记分区或射中他人箭靶的箭将计入该组比赛,判为脱靶。
(十)赛场内、练习区和热身区均不得吸烟。(比赛设立特定吸烟区除外)
(十一)任何运动员未经其他运动员同意,不得触碰其器材。
(十二)后一组的运动员应在候射区内等待发射,直到前一组运动员完成发射并离开,发射位置无人时才能上前。
(十三)比赛进行中,只有轮到发射的运动员才可进入发射位置。
(十四)在同组所有运动员完成比赛之前,除非裁判员授权,任何运动员均不得靠近箭靶。
(十五)在靶上所有箭只的得分记录完毕之前,任何人不得触碰箭只、靶纸和靶架。
(十六)运动员开弓时不得使用裁判员认为万一失手会造成箭飞到安全区或安全设置以外(脱靶区、护栏网、挡墙等)的危险技术动作。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