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丰富高校体育文化生活,提高学生体育运动参与度,完善我省校园足球四级联赛体系,进一步推动我省高校阳光体育运动的发展,根据《2017年陕西省学生体育竞赛活动计划安排》(陕教体办〔2016〕64号)要求,由省教育厅主办、省学生体育协会、西安美术学院承办的2017年“卡尔美杯”陕西省大学生女子八人制校园足球联赛将于11月18日至26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参赛学校认真做好参赛相关工作。
联系人:朱鹏程 电话:029—85408759
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2017年10月23日
2017年“卡尔美杯”陕西省大学生女子
八人制校园足球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陕西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
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西安美术学院
三、运营单位
陕西聚晟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四、竞赛时间、地点
(一)比赛时间:11月18日—11月26日
(二)比赛地点:西安美术学院足球场
五、参赛单位
各高等学校。
六、参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具有所代表学校的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在读的高等学校的学生。成人高等教育系列的学生不得报名。
3. 遵守学生守则、运动员守则和有关反兴奋剂的管理规定。
4. 经县区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二)特殊条件。
1. 参赛运动员的年龄为1990年9月1日至200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者。
2. 凡代表各省(区、市)、俱乐部、行业体协、企业参加过中国女子足球超级联赛、中国女子足球甲级联赛、全国女子足球锦标赛的运动员(以注册、上秩序册为准),不得报名参加比赛。
七、参加办法
(一)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含队医、随队记者)4人,运动员20人(到赛区参赛人数为18人,在赛前联席会议进行确认)。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分为小组循环赛和交叉淘汰赛两个阶段进行。
1. 第一阶段分四个小组采用单循环制进行比赛排出小组名次(参照上届比赛成绩,获得前四名参赛队,依次落位A、C、D、B)。
2. 笫二阶段各小组前两名进行交叉淘汰赛,决出1至4名;其余各队进行同名次赛,决出所有名次。
(二)竞赛相关规定。
1. 比赛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2. 每场比赛时间为80分钟,上下半场各4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5分钟。
3. 每场比赛允许填报上场运动员8名,替补运动员7名,但可替换7名运动员。被替换下场运动员不得重新替换上场。
4. 比赛如打成平局,不再进行加时赛,直接罚点球决出胜负。
5. 第一、第二阶段比赛红黄牌累计计算,同一名运动员被出示黄牌累计两次或被出示红牌的,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如有追加处罚除外)。
(三)决定名次办法:每场比赛均决出胜负,规定比赛时间内决出胜负者,胜队得3分,负队得0分;点球决出胜负者,胜队得2分,负队得1分;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在整个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在整个比赛中进球数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如以上仍相等,则抽签决定优胜者。
(四)如果一个队在比赛中场上队员不足5人时,比赛自然中止,该队为弃权,判对方3:0胜,如比赛中止时场上比分超过3:0,则以当场比分为准。
(五)因特殊情况造成比赛中断,经组委会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大会必须尽快安排补足本场比赛剩余时间(含罚点球)。如有不可抗拒的原因需更改比赛日期,由组委会做出决定。
(六)某队在比赛未结束之前中断比赛(以中断比赛5分钟为限),视为罢赛。
(七)运动员在比赛中一律不得佩戴项链、戒指等饰物。
(八)比赛器材、装备。
1. 比赛用球:由组委会指定并提供“卡尔美90150L”。
2. 比赛服装:由组委会指定并提供卡尔美比赛装备,每队两套深、浅颜色不同,号码清晰的比赛服(包括护袜),且守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要与明显区别于其他运动员;场上队长必须佩戴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
3. 运动员必须穿正式足球鞋(皮面胶钉)、比赛长袜及护腿板参加比赛。
(九)比赛期间运动员和官员禁止在比赛场地及相关区域内吸烟,一经发现将处以人民币500-1000元罚款。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录取前8名。
(二)获得前3名的运动员(队),分别颁发成绩证书及奖杯;获得前8的运动员(队)分别颁发成绩证书奖牌。
(三)比赛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最佳射手、优秀运动员、优秀裁判员(评选比例为20%)、评选最佳阵容;“组委会”将为获得以上奖项的运动员(队)及裁判员颁发证书。
十、报名办法
(一)各参赛单位请于2017年11月3日16:00前须将电子报名表发送至sxxsty@163.com,以学校为单位进行报送,个人报送信息及逾期不予受理。
(二)各参赛队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寄送以下相关纸质报名材料至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并请注明“学校+2017年陕西省大学生女子八人制校园足球联赛报名表”字样。
邮寄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邮编:710061,材料不全或逾期未寄送的视作不参加比赛。
1. 报名表原件(加盖校教务处、体育部及校医院公章);
2. 招生部门签字盖章的录取名册复印件,并加盖校教务处、档案办公室公章及体育部公章;
3. 参赛学生运动员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学生证复印在一张纸上);
4. 参赛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复印件(含路途时段),并附被保险人名单。
(三)参赛费1500元/队、纪律保证金3000元,于领队、教练、裁判员联席会议时一并以现金形式缴纳。
(四)保证金在比赛结束后未发现弄虚作假、罢赛等违纪现象,如数退还。
联系人:朱鹏程 联系电话:15609520411
十一、赛风赛纪
(一)成立专门资格和纪律监督委员会,负责对各参赛运动队(员)、裁判员赛风赛纪监督工作,并将建立举报及申诉处理机制。
(二)在赛区,凡对联赛运动员(队)的资格问题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需向监督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及所举报内容的证据,同时缴纳申诉费2000元人民币。申诉报告须经领队签字方可受理。申诉经审查属实,申诉费如数退还;经查申诉不符,申诉费将上交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三)各参赛队报名单将于赛前在陕西省学生体育网(www.sxxsty.com)公示。在此期间,凡对公示运动员资格有异议的运动队,须提交经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书》和相应证明材料报送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四)严格处罚和加强责任追究。对违反运动员资格及赛风赛纪的运动队(员)、教练员、裁判员、领队及其所在单位的处罚,严格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和赛会相关规定执行,并对相关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进行责任追究。
十二、比赛监督、裁判员
比赛监督、裁判长和裁判员由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选派。
十三、经费
(一)参加2017年“卡尔美杯”陕西省大学生女子八人制校园足球联赛的各队费用自理。
(二)为了加强对比赛的管理工作,确保本次赛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参赛队在报名时须向赛会交纳“抵押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对于在比赛期间未违反赛会有关纪律规定、社会治安管理条例以及运动员参赛资格等问题的运动队,其所交纳的“抵押保证金”将如数退还。
十四、其它规定
(一)请各参赛队认真学习并遵守“竞赛规程”中的相关条款,加强运动员的思想教育及运动队的管理工作,坚决杜绝一切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确保联赛平稳、有序、顺利的举行。
(二)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定于2017年11月14日在西安美术学院三号教学楼三楼基础部办公室进行。
(三)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四)本规程解释权属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附件: 2017年“卡尔美杯”陕西省大学生女子八人制校园足球联赛报名表.doc
关于2017年“卡尔美杯”陕西省大学生女子八人制校园足球联赛设置随队记者的配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