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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年陕西省大学生篮球联赛及CUBA预选赛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31  浏览次数:1436
 陕学体〔2017〕33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开展我省大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提高大学生身体素质,推动我省高校篮球运动的发展,由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陕西省教育厅主办,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篮球分会协办,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西北工业大学承办的“2017年陕西省大学生篮球联赛及CUBA预选赛”定于2017年12月4日至12月24日在西北工业大学举行,现将《2017年陕西省大学生篮球联赛及CUBA预选赛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学校认真做好参赛及相关准备工作。

联 系 人:程磊

联系电话:029—85408759    13572929080

 

 

                       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2017年10月30日

 

2017年陕西省大学生篮球联赛

及CUBA预选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陕西省教育厅

二、协办单位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篮球分会

三、承办单位

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西北工业大学

四、独家商务运营合作伙伴

非凡中国体育控股有限公司

五、赞助合作伙伴

李宁(中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六、比赛日期及比赛地点

(一)日期:2017年12月4日—2017年12月24日

(二)地点: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翱翔体育馆

西北大学太白校区体育馆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雁塔校区体育馆

            西安工业大学未央校区体育馆

            西京学院体育馆

七、参赛单位及分组

陕西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本科普通院校为甲组(CUBA阳光组),普通院校高水平运动队及体育院系为乙组,高职高专院校为丙组,每校各组别限男、女各一队。

八、运动员参赛资格

(一)甲组、丙组参赛资格。

1.凡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并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籍)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达到该校当年高考录取分数线正式录取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民办院校)在校在读的全日制本、专科及研究生。

2.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正常录取未享受任何体育加、降分政策的学生;体育院校、各类院校的体育院系学生均不得参加比赛。

3.运动员参赛年龄不大于28周岁(按1月1日界定)。

4.政治思想进步,遵守运动员守则,并经医院证明身体健康者方可参加比赛。

5.每个运动员可参加5届比赛,以运动员第一次报名参赛(第N届)开始计算至第(N+4)届为止,不能参加第(N+5)届及以后的联赛。

6、凡报名参加CUBA联赛(阳光组)的运动员,在同一赛季内不得再报名参加CUBA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

7.凡属进修班、干训班(干修班)、培训班、专修班、代培班和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远程教育、夜大学、职工大学、自修大学、体育运动技术学院等所有属于成人高等院校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比赛。

8.凡不符合教育部关于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者;或虽经正规录取,但曾经是或目前仍属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运动队正式的在编运动员,均不得参加比赛。凡在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或中国篮球协会注册的,以及曾参加全国青年联赛、俱乐部青年联赛、WCBA联赛、NBL联赛、CBA联赛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二)乙组参赛资格。

1.基本条件:

(1)凡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审核录取后进入普通高等院校(含高等院校体育教育专业),并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及研究生。

(2)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自主招生、体育类特长生及享受任何体育加、降分录取的本、专科及研究生。体育学院的本、专科生、研究生及其它院校的体育院(系)本、专科生、研究生、及高职高专体育特长生。

2.政治思想进步,遵守运动员守则,文化课考试合格,并经医院证明身体健康者方可参加比赛。

3.运动员参赛年龄不得大于25周岁(1993年1月1日);

4.每个运动员可参加5届比赛,以运动员第一次报名参赛(第N届)开始计算至第(N+4)届为止,不能参加第(N+5)届及以后的联赛。报名参赛以当届基层预选赛报名表为准。

5.凡属进修班、干训班(干修班)、培训班、专修班、代培班和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远程教育、夜大学、职工大学、自修大学、体育运动技术学院等所有属于成人高等院校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比赛。

6.凡不符合教育部关于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者;或虽经正规录取,但曾经是或目前仍属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运动队正式的在编运动员,均不得参加比赛。凡在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的,以及曾参加全国青年联赛、俱乐部青年联赛、WCBA联赛、NBL联赛、CBA联赛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7.参加CUBA联赛满一届后,如能入选国家青年队、国奥队、国家队,代表国家参加世界比赛的运动员,经事先上报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批准同意后,可报名参加CUBA联赛,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8.凡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参加全国运动会和全国青年运动会的运动员,其身份及资格均符合(一)中7条规定,并且事前必须上报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批准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CUBA联赛,否则不得参加CUBA联赛。

9.凡属教育部确定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院校可组队参加比赛,但所有队员的身份及资格必须符合(一)中7条规定,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九、运动员注册

参赛运动员赛前须在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注册,凡未办理注册的不得参加比赛。请各参赛单位将电子版报名表和所有参赛运动员的电子二寸免冠照(蓝底,格式为JPG且照片命名为本人姓名)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至省学生体育协会邮箱:sxxsty@163.com(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打包发送,邮件须注明学校全称及比赛名称),逾期不予受理。

十、参赛办法及报名

(一)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助理教练、医生各1人,运动员12人(全部来自一所学校,不足8人不得参赛),全队人数不得超过16人。

(二)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11月17日(星期五)。

(三)纸质版报名。

凡报名参赛的学校须上报以下纸质材料:

1.2017年陕西省大学生篮球联赛及CUBA预选赛报名表(加盖学校公章);

2.运动员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3.首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招生录取表复印件(加盖学校招办公章);

4.校医院的体检证明(加盖校医院公章)。

5.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途中)

请将以上纸质材料于报名截止日前邮送到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参赛运动员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联 系 人:程磊(13572929080)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

邮政编码:710061

(四)电子版报名。

各参赛代表队须于2017年11月17日17:30前将2017年陕西省大学生篮球联赛及CUBA预选赛电子版报名表和所有参赛运动员的电子二寸免冠照(蓝底,格式为JPG且照片命名为本人姓名)发至省学生体育协会邮箱sxxsty@163.com

(五)裁判长、领队、教练员联席技术会议。

时间:2017年11月22日(星期三)14:30

地点:西北工业大学友谊校区健翔楼5楼会议室(教工活动中心)。同时交纳参赛费、保证金。未缴款单位取消参赛资格,未参加联席技术会议的学校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六)凡报名参加比赛的代表队,每队交参赛费1500元(现金),保证金2000元(现金),无违纪行为发生,比赛结束后退还保证金。

(七)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领队都必须由各学校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途中),否则不得参赛。

十一、竞赛办法

(一)比赛方法:

1.分成三个组别进行比赛:本科普通院校组(甲组)、普通院校高水平队及体育院系组(乙组)、高职高专院校组(丙组)。

2.各组别报名队伍不足两队时,取消该组别的比赛。

3.各组别的参赛队伍为6队或6队以下时,比赛采用单循环制进行比赛;6队以上时,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第二阶段采用交叉赛决出名次。

4.组委会可根据报名及其它实际情况对赛制作适当调整。

(二)名次排列方法:

1.每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取消全部比赛成绩,最后按各队比赛积分多少决定小组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遇积分相等按照中国篮协最新审定的《篮球规则》排名方法执行。

十二、竞赛规则及特殊规定

(一)采用中国篮协审定的《2016篮球规则》;

(二)采用4×10分钟的比赛方式,其中第1、2节和第3、4节中间休息2分钟,第2、3节中间休息10分钟;

(三)暂停规定:

1.每队在第4节和每一决胜期最后2分钟各增加1次30秒短暂停;

2.中篮后(含最后一次罚篮和仅有的一次罚球罚中后)和第4节并决胜期最后2分钟内拥有掷球入界球权的球队请求暂停后(前场端线发球除外),均在记录台对侧前场罚球线延长线和中线之间掷界外球恢复比赛;

(四)凡在比赛中采用伸腿、勾脚等危险伤害动作或出现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将直接判罚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并取消该球员下一场比赛的参赛资格;

(五)比赛用球:男子采用7号球,女子采用6号球,由CUBA组委会提供。

十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流程:

1.格审查委员会初审。

2.运动员信息公示:比赛前一周在学生体育协会网站公示(省学生体协网站http://www.sxxsty.com“运动员注册”一栏)。

3.监督举报电话:029—85408759。

(二)为体现CUBA联赛的育人宗旨,请各校对本单位报名参赛的运动员资格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按照本规程有关规定,严格把关,杜绝违犯运动员资格的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不良行为。各队领队、教练要对运动员资格确实负责。

(三)比赛设立“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经审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参赛资格。

(四)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凭本人运动员二代身份证原件(学生证)检录参赛,比赛期间须随身携带。

(五)凡对参赛运动员(队)的资格问题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需向“纪律监督与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及举报内容的证据同时缴纳申诉费2000元人民币。申诉报告书须经领队签字方可受理。申诉经审查属实,申诉费如数退还,经查申诉不符,申诉费将上交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六)赛前发现运动员资格存在问题,且证据确凿,将立即取消当事人参赛资格,不得更换,全队少于8人时,按规则规定不得参赛。

(七)若在比赛中发现运动员资格有问题,经调查、取证、核实后,视确认、核实的时间及对联赛造成的影响大小,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在比赛开始后,若查出运动员资格不符,则立即取消该队的参赛资格和所有比赛成绩,并处罚该队停止参加本届和下一届CUBA联赛。

2.在联赛结束后,若查出运动员资格不符,则取消该队的所有比赛成绩和名次,追回奖品、纪念品,并通报全省,处罚该队停止参加下两届CUBA联赛。

3.凡在比赛中被认定违反运动员资格有关规定的参赛队,均没收抵押保证金。

(八)各类违纪违规的处罚,将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处罚规定》执行。

十四、纪律监督委员会

联赛设立“纪律监督委员会”,直接向组委会负责,全权负责处理联赛期间出现的各类违纪事项及重大事件。

十五、竞赛监督、技术代表、裁判长和裁判员

(一)竞赛监督、技术代表、裁判长和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二)辅助裁判由承办单位聘请。

十六、临场技术统计

(一)主办单位负责提供临场技术统计软件,并派专人现场指导。

(二)承办院校负责在每个赛场提供连接互联网的电脑一台、UPS备用电源一台、打印机一台,直拨电话一门。

(三)承办院校负责组织派选熟练电脑操作的志愿者4名协助临场技术统计工作。

十七、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男、女甲、丙组分别录取前八名;男、女乙组分别按成绩排定名次,并给予奖励。获奖证书由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审核颁发。

(二)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按各组别的20%评选,优秀裁判员按裁判总数的10%评选,优秀教练员、运动员在获得前八名的球队中推荐,每队推荐优秀教练员1人,优秀运动员2人。

(三)获得乙组男、女冠军队将代表陕西省参加CUBA分区赛。第二、三、四名可向CUBA组委会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增补名额。

(四)获得男子甲组冠军队,将代表陕西参加CUBA(阳光组)分区赛。

(五)获得男子甲组前三名和男子乙组的运动队将直接参加陕西省大学生篮球超级联赛。

十八、其它

(一)各院校参赛费用一律自理。

(二)本规程解释权归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请留意省学生体育协会网站主页http://www.sxxsty.com的通知公告。

十九、本规程未尽事宜,赛事组委会另行通知。

 附件:  2017年陕西省大学生篮球联赛及CUBA预选赛报名表.doc
             关于举办2017年陕西省大学生篮球联赛及CUBA预选赛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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