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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第十三届全国学生运动会陕西代表团总结表彰大会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6  浏览次数:435
各有关市教育局,各有关高校:

2017年9月,在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举办的第十三届全国学生运动会上,我省代表团获得了6金、4银和4铜优异成绩,位居中西部省份前列;赛会期间举办的科学论文报告会上,我省获得一等奖5项,二等奖18项,三等奖32项,团体总分列全国第十位。我省代表团还荣获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实现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引领广大青年学生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进一步推动我省学校体育全面发展,经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团省委研究,决定于2018年1月19日召开“第十三届全国学生运动会陕西代表团总结表彰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8年1月19日(星期五)15:00。

二、会议地点

省教育厅机关(长安南路563号)一层第一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参加第十三届全国学生运动会陕西代表团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见《关于表彰第十三届全国学生运动会陕西代表团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陕教〔2017〕504号)。

四、有关要求

1.请各有关教育局和高校于2018年1月18日(星期四)12:00前将参会回执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2.领队、教练员、科报会获奖人员需着正装,运动员着代表团团服参会,请提前20分钟入场。参会人员车辆请持此会议通知免费出入。

3.往返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报销。

联系人:李梁、边蓉  

电  话:029—85254834(兼传真)

邮  箱:br1919@qq.com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1月16日
 

附件:   第十三届全国学生运动会陕西代表团总结表彰大会参会回执.doc
   关于召开第十三届全国学生运动会陕西代表团总结表彰大会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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