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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委关于印发《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21  浏览次数: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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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文明办、发改委、民政厅(局)、财政厅(局)、团委:

为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培养青少年体育锻炼习惯,吸引更广泛的青少年参与体育活动,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体育总局等7部门联合制定了《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地、各部门的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

体育总局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财政部 共青团中央

2017年11月28日



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

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是国家繁荣、民族昌盛、社会文明进步、家庭和睦幸福的重要标志,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基础。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体育工作,200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对青少年体育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各地积极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青少年体育发展取得明显成就。但总体上看,我国青少年体育仍然薄弱,政策法规有待完善,青少年体育活动时间不足、体育组织建设滞后、体育场地设施短缺、社会力量参与不够等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存在。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更好地满足广大青少年日益增长的体育活动需求,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高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和综合素质为根本目标,以“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为根本宗旨,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建立和完善有利于青少年体育活动开展的体制机制,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青少年体育的氛围,引领促进青少年体质健康的新实践。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广大青少年体育参与意识普遍增强,体育锻炼习惯基本养成。青少年体育活动的形式更为多样、内容更为丰富,体质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家庭、学校、社区的联动效应持续增强,开展体育活动的保障条件更为完善,形成政府主导有力、部门协作顺畅,社会活力进一步增强的青少年体育工作新局面。

 

——青少年体育活动蓬勃开展。全国青少年“未来之星”阳光体育大会对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以三大球、田径、游泳、冰雪和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为重点,各运动项目在青少年中的普及程度进一步提高,青少年体育国际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加强。

 

——青少年身体素质不断提高。体育课时切实保障,每天锻炼1小时严格落实,课外体育活动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技能培训质量与效益持续提升,基本实现青少年熟练掌握1项运动技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率达到25%以上。

 

——青少年体育组织发展壮大。青少年体育组织类型不断丰富,规模不断扩大,布局更加均衡,服务与发展能力明显加强。国家示范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达到300家,各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达到12000家,每2万名青少年拥有1家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各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达到15000所。青少年体育组织覆盖乡镇(街道)、城市社区和具备条件的农村社区。

 

——青少年体育场地设施明显改善。各市(地)建立1个以上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和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各县(区)普遍设置专门的青少年校外体育场地设施。公共体育设施和有条件的学校体育设施向青少年开放。

 

——青少年体育指导人员培训广泛开展。培训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管理人员3000名;培训国家级和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骨干教师5000名;培训基层体育指导人员10万人次。各地大力开展各类青少年体育指导人员培训。

 

——青少年科学健身研究和普及成效显著。系统开展青少年科学健身理论与方法、场地设施和运动器材等方面的研究。普遍开展青少年科学健身普及与推广活动,青少年科学健身水平切实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 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

 

1.充分发挥全国青少年“未来之星”阳光体育大会示范带动作用。在寒(暑)假举办全国青少年“未来之星”阳光体育大会,设置主会场和各省(区、市)分会场,实现全国联动。鼓励各级体育、教育、共青团等部门和社会力量充分利用体育场馆、公园、户外营地、青少年宫和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场所,举办青少年体育竞赛与展示、户外运动、体育游戏、运动技能培训、体质监测、科学健身普及和健身指导服务等活动。

 

2.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和竞赛。定期发布青少年体育活动和竞赛计划。各地应充分利用江河湖海、山地、沙漠和草原等独特的自然资源优势,开展符合青少年身心特点的体育活动,着力打造以田径、游泳、篮球、排球、乒乓球和武术等项目为主的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联赛,继续开展全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联赛、全国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夏(冬)令营等传统赛事和活动。各地应因地制宜组织开展与上述赛事相衔接的区域性体育竞赛和活动。各级教育、体育部门应完善和规范学生体育竞赛体制,健全国家、省、市、县四级学生体育竞赛体系。畅通学生运动员进入各级专业运动队和代表队,体育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进入学校的渠道。支持特殊青少年群体参与体育活动。

 

3.提高学校体育活动质量。完善体育课程设置,深化教学改革,广泛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着力培育青少年体育爱好和运动技能,大力促进学校、家庭、社会多方配合,保证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锻炼。大力举办以增强学生体质和意志品质、普及体育知识和技能、培养体育兴趣爱好为目的的青少年体育活动。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引导学生积极进行体育锻炼,培养终身体育意识和习惯。积极推动实施课外体育活动志愿及有偿服务活动;探索建立公共体育场馆、社会组织、高等院校、体育俱乐部等承接开展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机制。

 

4.大力发展青少年足球运动。以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为基础,加强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构建纵向贯通、横向衔接、规范有序的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体系。以建设青少年足球训练中心为抓手,积极开展校外青少年足球赛事活动和人才选拔与培养,充分利用青少年足球竞赛、训练营和夏(冬)令营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少年足球活动。

 

5.推动青少年冰雪运动的普及与提高。以筹办2022年冬奥会为契机,各级体育部门、冬季项目协会应实施冰雪运动“南展西扩”战略,积极开展青少年冰雪健身项目。各级教育、体育部门应积极配合,共同推进“校园冰雪计划”。北方地区有条件的中小学应将冰雪运动项目列入冬季体育课教学内容,鼓励南方地区城市中小学与冰雪场馆或冰雪运动俱乐部合作,开展冰雪体育教学活动。鼓励各地举办青少年冰雪嘉年华、冰雪季等推广普及活动。

 

6.促进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在青少年中的推广与普及。各级体育、教育部门和运动项目协会应积极开展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挖掘、保护与传承工作。鼓励各地举办武术、太极拳、健身气功、民族式摔跤、赛马、龙舟等项目的青少年比赛、交流、展示等活动,发展具有民族特色的传统体育项目。

 

7.开展青少年体育国际交流与合作。鼓励各地将青少年体育国际交流纳入年度外事计划,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和区域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青少年体育国际交流与合作。通过有影响力的国际、国内体育组织或体育赛事等平台,积极拓展青少年体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空间。

 

(二) 加强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

 

1.促进青少年体育组织发展。体育部门协调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促进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完善相关服务标准体系,不断提高服务水平。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创建各类青少年体育组织。有计划、有重点地扶持国家示范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民政部门应降低准入门槛,大力培育社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教育部门应支持校内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学生体育社团、体育兴趣小组等组织建设,引导学生每人参加1个以上的体育组织。各地应大力建设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逐步形成科学的梯次结构,建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动态评估、周期命名等制度。不断推进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和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创建工作,完善服务标准,创新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

 

2.推进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能力建设。研制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评价标准,建立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评价机制。完善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激发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活力,提高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能力。研究建立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人才评估和激励机制,促进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的提高。

 

3.推动各级青少年体育行业协会建设。鼓励和引导全国性和地方性青少年体育行业协会建设发展,充分发挥各级青少年体育行业协会的职能,不断提高行业协会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律规范的能力,促进青少年体育行业协会健康有序发展。

4.加强各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建设。各级体育、教育部门应积极构建以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为龙头,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为骨干,市(地)和县(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为基础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发展体系。优化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项目结构和学段结构比例,保障重点项目、优势项目和民族特色项目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布局,完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竞赛、培训、评估制度,畅通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选拔、培养和输送渠道。

 

(三) 统筹和完善青少年体育活动场地设施

 

1.加快青少年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各地应结合城镇化发展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青少年体育场地设施。重点建设一批规模适度、经济实用、功能配套完整的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和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等场地设施。中型以上(含中型)全民健身中心应设立青少年体育活动功能区,具备条件的城乡社区应配置儿童运动乐园,全民健身路径应增加儿童青少年体育设施。鼓励合理利用广场、公园、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空置场所等空间,改建、扩建、新建小型、便利、多样的青少年体育场地设施。研制青少年体育场地设施标准,开发符合青少年特点的场地设施和运动器械。鼓励社会力量建设青少年体育场地设施。

 

2.加大体育场地设施对青少年的开放力度。各地积极推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青少年开放。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应在课余时间、节假日、寒(暑)假期间免费或低收费向青少年开放,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保障。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体育场馆对青少年开放。各地应为特殊青少年群体参与体育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设施保障。

 

(四) 强化青少年运动技能培训

 

1.开展青少年运动技能培训。各级体育、教育等部门应以各类学校、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运动项目协会、健身中心、青少年宫、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研学旅行营地和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等为依托,通过体育课、课外体育锻炼和夏(冬)令营等广泛开展体育运动技能培训,注重发挥各级各类体校在青少年运动技能培训中的带动作用。各地应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举办多种形式的青少年运动技能培训。

 

2.研究建立青少年运动技能等级评定标准。应根据青少年体育需求和运动项目特点,以足球、篮球、排球、田径、游泳、体操、武术、冰雪、乒乓球、羽毛球等项目为试点,制定实施青少年运动技能等级评定标准,大力推动广大青少年积极参加运动技能等级评定。各级教育部门应将运动技能等级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五) 推进青少年体育指导人员队伍建设

 

1.继续实施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师资培训计划。各级体育、教育部门应按照《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师资培训五年计划(2016—2020年)》的要求开展本地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师资培训工作,不断提升体育教师的专业能力。

 

2.大力实施基层教练员培训计划。各级体育部门应按照国家教练员整体培训方案的要求,积极开展基层教练员培训工作,通过培训各运动项目的基层教练员,提高教练员执教水平。

 

3.加强青少年体育管理人员培训。广泛开展运动项目协会、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和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等管理人员培训,提高青少年体育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4.建立青少年体育指导人员队伍。鼓励体育教师、教练员、裁判员、退役运动员和体育爱好者等各类人才通过培训获取社会体育指导员(青少年)资格,为青少年在校外进行体育锻炼、提高运动技能提供指导和服务。

 

(六) 加强青少年科学健身研究与普及

 

1.开展青少年科学健身研究。各级体育、教育部门应研究和推广符合青少年身心特点、生长发育规律和兴趣爱好的体育项目、科学健身理论与方法、健身器材,提高青少年健身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加强对青少年肥胖、近视、脊柱侧弯、骨质健康和心理认知等重要问题的研究,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预防、干预模式,形成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促进青少年身心全面发展。

 

2. 推广青少年科学健身普及活动。各级体育、教育部门应以青少年科学健身需求为导向,以体育课、体育活动和竞赛等为载体,向广大青少年普及科学健身的先进理念、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有效方法;在校园、社区、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开展科学健身讲座、科学健身指导、科学健身知识竞赛等活动;鼓励优秀运动员和体育健身专家等走进校园、社区和青少年体育活动场所,传授科学健身方法;运用新媒体传播体育健身项目、运动损伤预防与康复等视频教程,对青少年进行科学健身指导。

 

(七) 加强对青少年的体育文化教育

 

1.弘扬体育精神。在青少年中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体育精神,开展奥林匹克文化教育,传承和推广民族传统体育,推进运动项目文化建设。

 

2.传播体育文化。各级体育、教育部门应鼓励青少年积极参与不同层次和形式的体育文化交流活动。鼓励优秀运动员、教练员等走进校园、社区,普及运动项目知识,讲解运动项目规则和标准,宣传运动项目文化、体育赛事文化和体育礼仪文化。

 

3.营造体育文化氛围。各地应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渠道,加强青少年体育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青少年体育的良好舆论氛围。扶持青少年体育影视和体育文学作品创作。鼓励家长积极参与青少年体育文化活动,培养家庭体育文化、营造体育锻炼氛围。

 

四、组织保障

 

(一)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各地应将实施本计划作为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把青少年作为实施“全民健身”和“健康中国”国家战略的重点人群,应根据本计划制定实施计划,明确各自职责与任务分工,确保将本计划落到实处。

 

(二) 拓宽经费来源渠道,提高经费投入力度

 

各级体育、教育等部门应不断加大对青少年体育活动的投入。各有关部门应引导建立青少年体育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金进入青少年体育活动领域,优化青少年体育活动投融资引导政策。各级体育、教育部门应进一步创新机制,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青少年体育活动。大力培育青少年体育活动供给的多元主体,激发社会与市场活力,引导社会力量在青少年体育场地设施、体育培训、体育赛事活动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信息化水平

 

各级体育、教育部门应建立青少年学生体育活动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发布青少年体育相关政策、赛事、活动、培训以及科学健身理论与方法等信息;积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在青少年体育活动领域的创新与运用,加强对青少年体育活动相关数据的科学管理。

 

(四) 建立风险防范机制,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建立健全青少年体育活动风险管理机制,加强体育运动风险教育,培养青少年体育活动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加强青少年体育活动指导和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加强青少年体育活动的风险监控,制定青少年体育活动场所治安、交通和消防等专项行动与应急预案,建立重大突发事件的防范预案。研究建立涵盖体育意外伤害的青少年学生综合保险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开展高危险性青少年体育活动项目。鼓励引导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购买青少年运动伤害类保险。

 

(五) 加强督查评估,确保实施效果

 

建立《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工作绩效评估体系,组织开展检查评估。对重点目标的实施进度和推行情况进行跟踪反馈,定期发布“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发展报告”。严格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积极探索通过第三方开展学生体质监测的办法,完善学生体质健康公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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