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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2018年全国小学体育活力校园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07  浏览次数:556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精神,不断深化学校体育改革发展,总结交流和宣传各地小学体育教学改革取得的经验、做法和成果;鼓励更多的一线小学体育教育工作者通过创新手段引导孩子们参与体育活动、热爱体育活动,全国中小学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和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将共同举办2018年“全国小学体育活力校园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我省参加此次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省各地普通小学的优秀课内体育教学案例、课外体育活动案例和校园体育文化案例;以学校为申报主体,牵头设计开发的体育教师(限一名)为主要负责人。

二、申报内容及参评标准

本次活动拟评选优秀案例100个,项目申报学校和项目负责体育教师均可获得由耐克公司提供的实物奖励;从中根据参选案例具体情况,再遴选出具有代表性、突破性的创新案例不超过30个,项目负责教师可获得由耐克奖教金支持和组织的活力校园赴美访问交流培训活动机会。具体遴选工作由该项目专门成立的评审工作组和专家组负责。请申报学校按照《全国小学体育活力校园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细则》(见附件1)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三、其他要求

请各市教育局于3月5日(星期一)前将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校的《体育活力校园优秀案例申报书》(附件2)及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审核,审核通过的学校将进行案例网络填报和申请工作,具体网络申报步骤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  梁    电  话:029—88668892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2月5日

 

 

 

 

附件1

全国小学体育活力校园优秀案例

征集评选活动细则

 

一、申报内容

(一)各学校所申报案例内容需满足并符合以下内容之一:

1. 课内体育教学案例,包括提升运动技能教学(如何让孩子们学得好、学得快)、合理利用学校师资场地和器材、激发学生运动兴趣、鼓励学生互动等体育教学创新案例,案例分技能教学类、体能教学类、民族传统体育类、游戏类、其他类等类型报送。

2. 课外体育活动案例,包括大课间活动(十五分钟以上)、课外一小时体育活动(指没有体育课当天下午学校组织的集体或单项体育活动)时段内设计、编排和组织的体育活动案例。 其中,还将关注体育和其他学科结合,如体育与艺术、体育与时尚、现代体育与民族民间体育等。

3. 校园体育文化案例,指校园体育文化建设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包括开展校际或校内体育竞赛活动、校园体育文化活动等。同时,还将关注融合社会资源,例如家校联动或借助社区资源在学校推广或营造校园体育文化氛围方面较好的案例等。

(二)申报材料由《体育活力校园优秀案例申报书》和视频样本两项组成。

二、参评标准

申报参评案例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案例应具有1年以上实践经验,在申报学校全面开展。

(二)案例应具有良好锻炼效果,在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体育兴趣养成、培养终身体育意识方面有显著效果。

(三)课内体育教学案例应符合课程标准,同时根据学情在运动技能教学、学生兴趣培养、科学锻炼、性格养成和普及参与等方面,或在学校场地、器材的利用上有较好突破和创新。

(四)课外体育活动案例应反映学校在场地设施利用、锻炼时间安排、跨学科融合等方面好的做法和特色,突出项目的设计思路、编排形式和组织方法等,在集体性、兴趣性、安全性、普及型、民族性等方面有好的创新和突破。

(五)校园体育文化案例在设计思路、组织形式和宣传效果等方面应体现出融合社会资源的好的做法和优势,在校园文化建设、文化宣传方面有良好的效果。

(六)案例提交的视频样片应不超过10分钟,具体制作要求包括:

1. 视频大小不超过1G采用电脑播放器可以播放的格式,如rmvb、avi、mp4,建议使用手机720P(1280 x 720)模式进行视频录制。

2. 全片图像保证同步性,尽量避免抖动、跳跃、色彩突变等问题出现。

三、注意事项

报送的案例应不涉及抄袭、剽窃、著作权纠纷等行为,案例均不予退稿,申报学校应自行留底。

体育活力校园优秀案例申报书.doc
关于参加2018年全国小学体育活力校园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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