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体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体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体育局,各试点县(区)教育局、体育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校园足球运动,促进中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陕西省学生体育竞赛活动计划的通知》(陕教体办〔2018〕5号)安排,由省教育厅、省体育局主办,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学生体育协会、省足球协会、宝鸡市教育局承办,宝鸡市陈仓区教育体育局协办的2018年陕西省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初、高中组总决赛将于2018年7月13日至19日在宝鸡市陈仓区举行,现将《2018年陕西省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初中组总决赛竞赛规程》(见附件1)、《2018年陕西省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高中组总决赛竞赛规程》(见附件2)印发你们,请认真做好组织参赛及相关准备工作。
联系人:李梁 程磊
电 话:029—88668892 029—85408759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陕西省体育局办公室
2018年6月28日
(全文公开)
附件1
2018年陕西省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
初中组总决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陕西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陕西省足球协会
宝鸡市教育局
三、协办单位
宝鸡市陈仓区教育体育局
四、竞赛地点及时间
比赛时间:2018年7月13日-19日
地 点:宝鸡市陈仓区千渭初级中学
渭河体育公园足球场
五、参赛单位
全省全日制普通初级中学,完全中学,九年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
六、竞赛项目及组别
项目:八人制足球赛。
组别:男子组、女子组。
七、参赛运动员条件
(一)每个参赛学校须以市(区)为单位参赛,且所有运动员必须来自同一所学校。
(二)参赛运动员须是2003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户籍为陕西省的学生。
(三)参赛运动员须拥有所代表学校正式学籍且在校在读,身体健康,并经县或县级以上医院检查合格者;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含往返比赛场地途中及比赛期间),未办理不予参赛。
(四)凡参加中国足球协会举办的各级竞技系列比赛运动员(以上秩序册名单为准),退出一年后(以在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备案日期开始计算)可以报名参加联赛(以学生所在学校名义参赛并在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备案审核通过者不受此限制)。参赛队伍中,参加过限定赛事球员报名不超过5人,上场不超过3人,且这些球员名单须在报名表中标注。
(五)参赛运动员限参加联赛累计满三届(以联赛秩序册名单为准)。
(六)限制性赛事。
1.男子: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中国足球协会杯赛、U-19足球联赛、U-17足球联赛;全国青少年男子足球锦标赛(U18、U16)。
2.女子:中国女子足球超级联赛、中国女子足球甲级联赛、全国女子足球足协杯、中国足协女子足球锦标赛、全国女子U18联赛、全国女子U16联赛。
八、竞赛规则及特殊规定
(一)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二)执行《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
(三)比赛采用集中赛会制。
(四)比赛分为小组循环赛和交叉淘汰赛两个阶段。根据上届成绩,设立种子队,比赛分组原则由抽签决定,如不足7队(含7队)只进行小组循环赛并排名;如超过7队则进行抽签分组进行小组循环赛并排名,各组前两名同名次抽签落位,再进行交叉淘汰赛,决出前四名,五至八名不再比赛。
(五)决定小组赛名次办法。
1.每场比赛均决出胜负,规定比赛时间内决出胜负者,胜队得3分,负队得0分;如遇平局,则直接以球点球形式决出胜负,球点球决出胜负者,胜队得2分,负队得1分。
2.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六)比赛统一使用4号比赛球。
(七)每场比赛时间为60分钟(上下半场各30分钟),中场休息15分钟。
(八)每场比赛允许填报6名替补运动员,但只可替换4名,每场比赛换人次数不得超过三次。
(九)在赛会期间得到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的运动员,将自动取消下一场比赛的资格。同一名运动员被第二次出示红牌,终止该名队员参加本赛区比赛资格。
(十)因特殊情况的干扰,造成比赛中断,经大会组委会的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大会组委会须尽快(24小时内)另选场地补足比赛时间(包括罚球点球)。如有不可抗拒,需更改比赛日期,由大会组委会做出决定。
(十一)参赛队伍自备两套颜色不同的比赛服装和护袜。比赛队员紧身裤的颜色须与比赛短裤的颜色一致;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上场队员必须戴护腿板。
(十二)穿皮面死钉足球鞋进行比赛。
(十三)组委会将为所有参赛的运动员和官员配发“参赛证”,凡未佩戴“参赛证”的运动员和官员一律不得进入任何比赛有关区域。各阶段参赛运动员不得留怪异发型、染发以及佩带任何饰物,否则取消其比赛资格。
(十四)比赛期间运动员和官员禁止在比赛场地及相关区域内吸烟,一经发现将处以人民币500-1000元罚款并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九、运动员注册
参赛运动员赛前须在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注册,请各参赛单位将电子版报名表和球队信息采集表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至省学省体育协会邮箱:sxxsty@163.com(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打包发送,邮件须注明学校全称及比赛名称),逾期不予受理。
十、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流程。
1.资格审查委员会初审。
2.运动员信息公示。比赛前10天在陕西省学生体育网站www.sxxsty.com“注册公示栏”公示。
3.监督举报。
联 系 人:程磊 朱鹏程
办公电话:029—85408759
传 真:029—85254834
电子邮箱:sxxsty@163.com
(二)为端正赛风,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比赛设立资格和纪律监督委员会,对违反资格规定、比赛纪律的运动队(员)及其所在单位,将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执行。
(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检录参赛,比赛期间必须随身携带。
(四)各参赛队严格进行自查自纠。凡对参赛运动员(队)的资格问题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须在赛前向“监督委员会”提交经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书》和2000元申诉费方可受理。如胜诉将申诉费原数退还,如败诉则不予退还。申诉费将上交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五)凡在赛中出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或违反比赛资格规定及赛区管理的球队,经“资格审查委员会”核实确认后,将全省通报批评,取消所有比赛成绩并处取消该校1-2年的参赛资格,取消该队主教练及有关运动员参加全省各级各类学生赛事资格2-3年(自处罚之日起执行)。取消球队名次,排名依次递补。
(六)为加强对联赛的管理工作,参赛队在报到时须向“联赛组委会”交纳“纪律保证金3000元”。用于对运动队所属人员在比赛期间违反赛会纪律、社会治安管理条例、以及违反运动员参赛资格等问题的经济赔偿和处罚,赛会期间未发生违纪行为的运动队,“纪律保证金”赛后如数退还。
十一、报名日期、办法及报到
(一)各市(区)推荐男、女各一支球队参加总决赛。
(二)各市(区)参赛单位均以参赛学校为球队名称,每队限报领队1人、主教练1人、助理教练1人、队医1人,运动员16人,名单一经上报,联赛期间不得更改。
(三)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7月5日(星期四)。
(四)裁判长、领队、教练员联席技术会议。
时间:2018年7月12日19:30。
地点:另行通知。
(五)报到。
1.报到地点。
运动队:宝鸡市陈仓区西虢宾馆(虢镇北大街)。
裁判员:宝鸡市陈仓区地中海酒店(西虢大道)。
2.报到时间:2018年7月12日下午5点前。
3.运动员联系人:张甲祥 13892788986
裁判员联系人:党瑞轩 18992774387
(六)纸质版报名。
凡报名参赛的学校须上报以下纸质材料:
1.球队需将报名表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和市(区)教育局公章。
2.参赛运动员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电子学籍卡复印件(附本人照片加盖学校公章)。
4.所有参赛运动员健康体检单(县级以上医院6个月以内体检视为有效,检查需包含心电图和胸透项目)。
5.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原件(有效期必须包含往返比赛场地途中及比赛期间)。
请将以上纸质材料于报名截止日前邮送至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联系人:朱鹏程
联系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联系电话:15609520411
十二、奖励办法
(一)获得本届联赛1-3名球队将颁发联赛奖杯、奖牌和成绩证书;
(二)获得本届联赛4-8名球队将颁发成绩证书;
(三)本届联赛将设立“最佳运动员”奖、“最佳射手”奖、“最佳守门员”奖、“最佳教练员”奖、“最佳裁判员”奖;对获得各奖项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联赛组委会”将为其颁发证书和奖杯;
(四)本届联赛将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和“优秀裁判员奖”,评选比例为6 : 1,“联赛组委会”将为获得以上奖项的运动队颁发证书和牌匾,为裁判员颁发证书。
十三、比赛监督、裁判员
比赛监督、裁判长和裁判员由陕西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选派。
十四、经费
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各参赛单位往返交通费自理。运动队在赛会期间的食宿费均由大会承担,超编人员费用自理。
十五、安全预案及管理
由承办单位负责制定。
十六、其他事宜
(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陕西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本规程在www.sxxsty.com下载。
附件2
2018年陕西省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
高中组总决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陕西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陕西省足球协会
宝鸡市教育局
三、协办单位
宝鸡市陈仓区教育体育局
四、竞赛地点及时间
时间:2018年7月13日-19日
地点:宝鸡市陈仓区虢镇中学
宝鸡市陈仓区陈仓高中
宝鸡铁路技师学院
五、参赛单位
全省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
六、竞赛项目及组别
项目:十一人制足球赛。
组别:男子组、女子组。
七、参赛运动员条件
(一)每个参赛学校须以市(区)为单位参赛,且所有运动员必须来自同一所学校。
(二)参赛运动员须是2000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户籍为陕西省的学生。
(三)参赛运动员须拥有所代表学校正式学籍且在校在读,身体健康,并经县或县级以上医院检查合格者;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含往返比赛场地途中及比赛期间),未办理不予参赛。
(四)凡参加中国足球协会举办的各级竞技系列比赛运动员(以上秩序册名单为准),退出一年后(以在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备案日期开始计算)可以报名参加联赛(以学生所在学校名义参赛并在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备案审核通过者不受此限制)。参赛队伍中,参加过限定赛事球员报名不超过5人,上场不超过3人,且这些球员名单须在报名表中标注。
(五)参赛运动员限参加联赛累计满三届(以联赛秩序册名单为准)。
(六)限制性赛事。
1.男子: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中国足球协会杯赛、U-19足球联赛、U-17足球联赛;全国青少年男子足球锦标赛(U18、U16)。
2.女子:中国女子足球超级联赛、中国女子足球甲级联赛、全国女子足球足协杯、中国足协女子足球锦标赛、全国女子U18联赛、全国女子U16联赛。
八、竞赛规则及特殊规定
(一)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二)执行《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
(三)比赛采用集中赛会制。
(四)比赛分为小组循环赛和交叉淘汰赛两个阶段。根据上届成绩,设立种子队,比赛分组原则由抽签决定,如不足7队(含7队)只进行小组循环赛并排名;如超过7队则进行抽签分组进行小组循环赛并排名,各组前两名同名次抽签落位,再进行交叉淘汰赛,决出前四名,五至八名不再比赛。
(五)决定小组赛名次办法。
1.每场比赛均决出胜负,规定比赛时间内决出胜负者,胜队得3分,负队得0分;如遇平局,则直接以球点球形式决出胜负,球点球决出胜负者,胜队得2分,负队得1分。
2.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六)比赛统一使用5号比赛球。
(七)每场比赛时间为70分钟(上下半场各35分钟),中场休息15分钟。
(八)每场比赛允许填报9名替补运动员,但只可替换7名,每场比赛换人次数不得超过三次。
(九)在赛会期间得到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的运动员,将自动取消下一场比赛的资格。同一名运动员被第二次出示红牌,终止该名队员参加本赛区比赛资格。
(十)因特殊情况的干扰,造成比赛中断,经大会组委会的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大会组委会须尽快(24小时内)另选场地补足比赛时间(包括罚球点球)。如有不可抗拒,需更改比赛日期,由大会组委会做出决定。
(十一)参赛队伍自备两套颜色不同的比赛服装和护袜。比赛队员紧身裤的颜色须与比赛短裤的颜色一致;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上场队员必须戴护腿板。
(十二)穿皮面死钉足球鞋进行比赛。
(十三)组委会将为所有参赛的运动员和官员配发“参赛证”,凡未佩戴“参赛证”的运动员和官员一律不得进入任何比赛有关区域。各阶段参赛运动员不得留怪异发型、染发以及佩带任何饰物,否则取消其比赛资格。
(十四)比赛期间运动员和官员禁止在比赛场地及相关区域内吸烟,一经发现将处以人民币500-1000元罚款并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九、运动员注册
参赛运动员赛前须在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注册,请各参赛单位将电子版报名表和球队信息采集表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至省学省体育协会邮箱:sxxsty@163.com(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打包发送,邮件须注明学校全称及比赛名称),逾期不予受理。
十、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流程。
1.资格审查委员会初审。
2.运动员信息公示。比赛前10天在陕西省学生体育网站www.sxxsty.com“注册公示栏”公示。
3.监督举报。
联 系 人:程磊 朱鹏程
办公电话:029—85408759
传 真:029—85254834
电子邮箱:sxxsty@163.com
(二)为端正赛风,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比赛设立资格和纪律监督委员会,对违反资格规定、比赛纪律的运动队(员)及其所在单位,将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执行。
(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检录参赛,比赛期间必须随身携带。
(四)各参赛队严格进行自查自纠。凡对参赛运动员(队)的资格问题有异议提出申诉者,必须在赛前向“监督委员会”提交经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书》和2000元申诉费方可受理。如胜诉将申诉费原数退还,如败诉则不予退还。申诉费将上交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五)凡在赛中出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或违反比赛资格规定及赛区管理的球队,经“资格审查委员会”核实确认后,将全省通报批评,取消所有比赛成绩并处取消该校1-2年的参赛资格,取消该队主教练及有关运动员参加全省各级各类学生赛事资格2-3年(自处罚之日起执行)。取消球队名次,排名依次递补。
(六)为加强对联赛的管理工作,参赛队在报到时须向“联赛组委会”交纳“纪律保证金3000元”。用于对运动队所属人员在比赛期间违反赛会纪律、社会治安管理条例、以及违反运动员参赛资格等问题的经济赔偿和处罚,赛会期间未发生违纪行为的运动队,“纪律保证金”赛后如数退还。
十一、报名日期、办法及报到
(一)各市(区)推荐男、女各一支球队参加总决赛。
(二)各市(区)参赛单位均以参赛学校为球队名称,每队限报领队1人、主教练1人、助理教练1人、队医1人,运动员25人(到赛区20人),名单一经上报,联赛期间不得更改。
(三)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7月5日(星期四)。
(四)裁判长、领队、教练员联席技术会议。
时间:2018年7月12日19:30。
地点:另行通知。
(五)报到。
1.报到地点。
宝鸡市陈仓区育才酒店(陈仓中路)。
宝鸡市陈仓区地中海酒店(西虢大道)。
2.报到时间:2018年7月12日下午5点前。
3.运动员联系人:谭 庆 17719620019(育才酒店)
张彩玲 13991738518(地中海酒店)
裁判员联系人:党瑞轩 18992774387(地中海酒店)
(六)纸质版报名。
凡报名参赛的学校须上报以下纸质材料:
1.球队需将报名表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和市(区)教育局公章。
2.参赛运动员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电子学籍卡复印件(附本人照片加盖学校公章)。
4.所有参赛运动员健康体检单(县级以上医院6个月以内体检视为有效,检查需包含心电图和胸透项目)。
5.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原件(有效期必须包含往返比赛场地途中及比赛期间)。
请将以上纸质材料于报名截止日前邮送至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联系人:朱鹏程
联系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联系电话:15609520411
十二、奖励办法
(一)获得本届联赛1-3名球队将颁发联赛奖杯、奖牌和成绩证书;
(二)获得本届联赛4-8名球队将颁发成绩证书;
(三)本届联赛将设立“最佳运动员”奖、“最佳射手”奖、“最佳守门员”奖、“最佳教练员”奖、“最佳裁判员”奖;对获得各奖项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联赛组委会”将为其颁发证书和奖杯;
(四)本届联赛将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和“优秀裁判员奖”,评选比例为6 : 1,“联赛组委会”将为获得以上奖项的运动队颁发证书和牌匾,为裁判员颁发证书。
十三、比赛监督、裁判员
比赛监督、裁判长和裁判员由陕西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选派。
十四、经费
各参赛单位往返交通费自理。参赛教练员、运动员按实际天数每人每天须向大会缴纳食宿费90元,不足部分由大会承担。超编人员费用自理。
十五、安全预案及管理
由承办单位负责制定。
十六、其他事宜:
(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陕西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本规程在www.sxxsty.com下载。
2018年陕西省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初中组总决赛报名表.docx
2018年陕西省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初中组总决赛参赛球队信息采集表.doc
2018年陕西省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高中组总决赛参赛球队信息采集表.docx
关于举办2018年陕西省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初、高中组总决赛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