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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八届陕西省大学生体育舞蹈暨健身交谊舞锦标赛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9-15  浏览次数:266

陕学体〔2018〕19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阳光体育运动,丰富校园体育文化,促进我省高校体育舞蹈项目的蓬勃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陕西省学生体育竞赛活动计划的通知》(陕教体办〔2018〕5号)安排,由省教育厅主办,省学生体育协会、西京学院承办的第八届陕西省大学生体育舞蹈暨健身交谊舞锦标赛将于2018年10月13—14日在西京学院体育馆举行。现将《第八届陕西省大学生体育舞蹈暨健身交谊舞锦标赛竞赛规程》(见附件)印发你们,请各高校认真做好报名、组织参赛等相关工作。

联系人:程磊

电  话:029—85408759  

 

                          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2018年9月14日

附件

第八届陕西省大学生体育舞蹈暨

健身交谊舞锦标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陕西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

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西京学院

三、竞赛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18年10月13—14日

地  点:西京学院体育馆

四、参赛单位

全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竞赛项目及组别

(一)竞赛项目。

见附件1。

(二)竞赛组别。

根据参赛运动员条件分为甲、乙、丙、丁四组,分别进行比赛。

六、参赛运动员条件

(一)甲组:凡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口)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审核正式录取后进入普通高等院校(含独立学院,民办院校),并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研究生。

(二)乙组:凡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达到录取分数线的体育艺术类体育舞蹈专项的本、专科生及研究生。

(三)丙组:凡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达到录取分数线的体育院系非体育艺术类体育舞蹈专项的本、专科生及研究生。

(四)丁组:凡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正式录取为高职、高专等学校,并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全日制专科生。

(五)参赛运动员须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此项赛事(须有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六)运动员须在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注册,凡未办理运动员注册的不得参加比赛。

(七)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在报到时向组委会出示保险单据证明,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

七、注册办法

各参赛单位将电子版报名表(附件2)和所有参赛运动员的电子二寸免冠照(蓝底,格式为JPG且照片命名为本人姓名)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至省学生体育协会邮箱:sxxsty@163.com(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打包发送,邮件须注明学校全称及比赛名称),逾期不予受理。

八、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流程。

1.资格审查委员会初审。

2.运动员信息公示。比赛前10天在陕西省学生体育网站www.sxxsty.com“注册公示栏”公示。

3.监督举报。

联 系 人:石赛佳

办公电话:029—85408759

传    真:029—85254834

电子邮箱:sxxsty@163.com

(二)为端正赛风,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比赛设立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接受举报和运动员资格审查工作。各单位报名时须缴纳纪律保证金2000元,对无违反竞赛纪律规定的运动队,赛后归还保证金。

(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检录参赛,比赛期间必须随身携带。

(四)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需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报告(需经领队签字并加盖公章)和1000元申诉费方可受理。如申诉属实,申诉费原数退还,否则不予退还。

(五)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在赛前、赛中、赛后对参赛运动员的比赛资格问题认真核查,如发现不符参赛资格者,将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执行。

九、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采用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舞蹈联合会批准的《中国体育舞蹈竞赛规则》和《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健身交谊舞竞赛评分规则》。

(二)根据各组报名人数,采用的赛制为预赛、半决赛、决赛。预赛录取前12名进入半决赛,半决赛录取前6名进入决赛。比赛共分3个单元标准舞、拉丁舞、和交谊舞。各组参赛选手不足6对(包括6对)直接进入决赛,各组报名人数不足3对时(团体舞;标准舞4、5项;拉丁舞5项;健身交谊舞7项除外),不安排比赛。

(三)报名后不得更换舞伴;参赛选手只许男女搭伴或女女搭伴。

(四)比赛所用音乐由大会统一安排(团体舞除外)。

(五)所有参加体育舞蹈项目的比赛分别按体育院校专业组、体育院校非专业组、普通院校组、高职高专组进行。如比赛人数较少时,可并组进行比赛。

(六)竞赛要求。

1.每个代表队报一个双人团体舞或一个单人团体舞任选一种,不得少于三支舞。双人团体舞(标准舞、拉丁舞)分组比赛(交谊舞按照舞种归类为标准舞或拉丁舞),分别录取名次,人数为6—8对,必须有队形变化;单人团体舞男女不限,动作一致不变化队形,(标准舞、拉丁舞)分组比赛,分别录取名次,人数为6—8人,单人团体舞必须按照规定的舞种进行编排。

2.双人项目中,高级组别与低级组别搭舞伴的选手必须参加高级别组的比赛。

3.所有参加体育舞蹈项目的运动员,不分组别均可兼报交谊舞(交谊舞必须是双人)。

4.每对运动员限报三项,可兼报团体舞。

十、录取办法

(一)各项目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六对或少于六对选手的比赛,减一录取。

(二)团体总分以每个组别中,每个项目获得的第一至六名将分别按6、5、4、3、2、1分计算,参赛单位每个组别中各项目累计得分为团体总分,团体总分多者名次列前,团体总分相同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五个,“优秀教练员奖”、“优秀裁判员奖”各五名,“最佳表演奖”三名。“优秀运动员”的评选名额,按各院校所报运动员人数决定。十人以下的队评选一名,十人以上的队评选两名。

(四)所有获奖证书均由省学生体育协会审核颁发。

十一、报名及报到

(一)各单位限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工作人员1名,运动员人数不限。

本次报名为网上报名,报名网址:www.mzdance.com用户名和密码请与郑传峰(陕师大体育学院教师)联系,联系电话:13309295356。

(二)纸质版报名。

凡报名参赛的学校必须如实填写和上报以下材料:

1.报名表(表中信息必须与电子版一致,并加盖院校体育部、院、系公章)(附件2)。

2.参赛运动员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3.运动员招生录取表复印件(加盖校招生办公室公章)。

4.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或校医院体检证明。

5.参赛运动员人身意外保险单复印件(如学校集体投保则出具集体保险单据证明并加盖公章)。

请将以上纸质材料于报名截止日前邮寄到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邮寄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联 系 人:石赛佳   电话:13720531957

6.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9月30日

(三)报到。

1.报到时间:2018年10月12日

2.报到地点:西京学院体育馆

3.裁判员报到时间:2018年10月12日

(四)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技术会议。

时间:2018年10月12日(星期五)16:00

地点:西京学院报告厅。

会议时间不另行通知,请各单位按时参加。

(五)参赛费、纪律保证金于10月12日技术联席会议时缴纳。

十二、费用

(一)各参赛单位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团体舞参赛费:50元∕人;

(三)其它所有项目参赛费:100元∕对∕项。

十三、仲裁委员会、裁判长、裁判员

仲裁委员、裁判长由主办单位选派,裁判员由体育舞蹈专项委员会选派。

十四、其它规定

(一)颁奖仪式要求选手穿着比赛服装;男裁判员穿着深色礼服或西装,女裁判员穿着正装套裙或礼服(裁判员的服装一律自备)。

(二)未按要求参加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技术会议的学校,将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

   第八届陕西省大学生体育舞蹈暨健身交谊舞锦标赛各组别竞赛项目.doc
  
第八届陕西省大学生体育舞蹈暨健身交谊舞锦标赛报名表.doc
   关于举办第八届陕西省大学生体育舞蹈暨健身交谊舞锦标赛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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