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教育局: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教练员国家级专项培训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8〕67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教练员国家级专项培训”的补充通知》(体秦基字〔2018〕78号)要求,教育部将组织开展2018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教练员国家级专项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
第56—57期,报到时间:2019年1月4日17:00前,培训时间为2019年1月5日至1月11日;
第58—59期,报到时间:2019年1月13日17:00前,培训时间为2019年1月14日至1月20日。
(二)地点。
报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金府西路505号成都足协温江基地运动员公寓前台,电话:028—82632500。
二、培训内容
(一)理论课24课时,内容包括:课程介绍及教练员培训体系、准备活动及技术与技能、足球训练的依据、教法基础、青少年特点(6-12)、训练安全与保健、心理学(赞扬)、小场地比赛规则、教练员素质及教练员指导要求、比赛指导的基础、足球节理念介绍、准备足球节方案。
(二)实践课24课时,内容包括:准备活动及学员分组比赛、球感练习、运球/带球跑、传球、接/控球、射门、1v1进攻、1v1防守、协调性/守门技术、小场地比赛(8v8)、足球节的组织与实施。
(三)考试8课时,内容包括:实践课考核、理论课考核。
三、参训人员要求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道德品质好,具有良好的教育理论知识和体育教学实践能力。
(二)入选2018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在编在岗且从事校园足球教练工作的体育教师或其他教师,具有3年以上学校足球队主教练或带队教练工作经验,具有较丰富的青少年足球训练以及相关运动生理学、心理学、社会学等方面的基础理论知识,每校1名(学校名单见附件1);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满天星”训练营(宝鸡市金台区教育局)10名足球教师。
(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完成全部理论课、实践课课程。
四、培训方式
分期分批集中培训,培训时间9天(含报到和离会)。西安、宝鸡(含“满天星”训练营)、咸阳、渭南、商洛、西咸新区、韩城、神木的48名学员参加第第56—57期培训;铜川、延安、榆林、汉中、安康的48名学员参加第58—59期培训。
五、考核与结业
(一)学员需完成培训班的所有理论和实践课程,考核合格者由中国足球学校颁发培训结业证书,并报中国足球协会核发教练员证书。培训学时纳入国家培训计划学时数,计入教师继续教育学分。
(二)学员应遵守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中国足球协会教练员培训班相关纪律规定,培训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到、缺课、外出,一经发现即取消培训及考核资格并通报选派单位。
六、培训经费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教练员国家级专项培训经费由教育部专项经费列支,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七、报到时需提交材料
(一)参训学员报到时,要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六个月内本人体检证明原件(至少包含:心、肺、血压、肝功能以及血、尿常规等检查结果)。
(二)参训学员提供本人包含培训期间运动意外伤害保险单原件,或打印电子保单。
(三)请参训学员携带身份证,运动装备及日常洗漱用品。
八、其他要求
(一)请各市(区)教育局按照推荐要求选派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同时请仔细阅读参训教练员网上报名须知(见附件2),尽快组织学员登录网上系统报名。
(二)因特殊情况无法正常参加培训的学员应提前一周由参训学员所在学校逐级上报给各市(区)教育局说明情况,并由各市(区)教育局调整参训人员,并将调整人员以报名反馈表的形式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每名参训学员培训期间严禁私自离会,禁止请假。对不按时或不按要求参加培训的人员所在学校,三年内将不选派参加任何培训。
(三)各市(区)教育局于10月8日(星期一)前将《2018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教练员国家级专项培训推荐名单(回执表)》(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联系人:李梁 荣钰萍
电话:029—85227271(兼传真)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