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文件通知 » 正文

关于举办2018年陕西省大学生武术(套路)锦标赛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0-31  浏览次数:1555

陕学体〔2018〕31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高校阳光体育运动,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根据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陕西省学生体育竞赛活动计划的通知》(陕教体办〔2018〕5号)要求,由陕西省教育厅主办,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陕西师范大学承办的2018年陕西省大学生武术(套路)锦标赛将于2018年11月24日-25日在陕西师范大学举行,现将《2018年陕西省大学生武术(套路)锦标赛》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学校认真做好赛事组织、参赛报名等相关工作。

联系人:边 蓉

电  话:029—85254834

 

                      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2018年10月31日

 

2018年陕西省大学生武术(套路)

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陕西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

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陕西师范大学

三、协办单位

    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武术运动专业委员会

四、参赛单位

全省各普通高等院校。

五、竞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11月24日-25日

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区体育馆

六、竞赛组别

甲组:A类院校普招学生。

乙组:A类院校体育特长生;B类院校体育特长生;C类院校学生。

丙组:B类院校普招学生。

七、参赛运动员条件

(一)甲组。

A类院校普招学生。凡参加比赛运动员,必须具有中国国籍并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口)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审核正式录取后进入普通高等院校(含独立学院,民办院校),并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及研究生。

(二)乙组。

1.A类院校体育特长生。凡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及自主招生、体育特长生录取的全日制本、专科及研究生。

2.B类院校体育特长生。按照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享受体育加降分政策高职、高专的全日制专科学生。

3.C类院校学生。体育学院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及其它院校的体育院(系)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

(三)丙组。

B类院校普招学生。按照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高考达到录取分数线且被录取的高职、高专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参赛运动员符合甲组资格的队员可参加乙组比赛,乙组队员不得参加甲组比赛,如丙组不足三队的则与甲组合并。

(五)参赛运动员须经所在学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此项赛事者方可参加比赛。

(六)运动员须在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注册,凡未办理运动员注册的不得参加比赛。

(七)国家体育总局注册运动员、职业运动俱乐部会员的不得报名参赛。

(八)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在报到时向组委会出示保险单据证明,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

八、竞赛办法

比赛执行最新《国际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和《2012传统武术竞赛规则》(抽签办法:由仲裁主任、总裁判长、编排记录长提前统一进行抽签)。

(一)比赛设单项赛和团体总分,单项赛分为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团体总分使用积分制。获个人单项冠军积9分、亚军7分、季军6分、第四名5分,第五名4分,第六名3分、第七名2分,第八名1分;集体项目各名次积分值是各单项名次的2倍。

(二)各项目比赛时间。

1.各单项自选拳术、器械项目均不得少于1分20秒。

2.传统拳术、传统器械(太极项目除外)不得少于1分钟。

3.单项太极拳、太极器械自选项目为3—4分钟,演练至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4.太极拳规定、竞赛套路为5—6分钟;其他太极拳时间为3-4分钟、其他太极器械时间为2-3分钟)

5.对练项目不得少于50秒。

6.集体项目为3—4分钟,须配乐(自备U盘提前拷贝MP3格式音乐),音乐伴奏中不能出现说唱等内容,若出现说唱裁判长总扣0.1分,未配乐者裁判长总扣0.1分。比赛中,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播放音乐。

(三)比赛项目。

1.自选拳术类项目:长拳、南拳、太极拳(包括42式竞赛太极拳)。

2.自选器械类项目:刀术、剑术、枪术、棍术、太极剑(包括42式竞赛太极剑)、女子南刀、男子南棍。

3.对练项目:各种拳、械对练。

4. 其他拳术。

(1)第一类:形意拳、八卦拳、八极拳

(2)第二类:通臂拳、劈卦拳、翻子拳

(3)第三类:地躺拳、象形拳

(4)第四类:华拳、查拳、炮拳、洪拳、少林拳

5.其他器械:单器械、双器械、软器械。

6.其他太极拳械。

(1)其他太极拳类(陈、杨、孙、吴、武、东岳等);

(2)其他太极器械类(太极刀、扇等)。

7. 集体项目。

(1)规定套路:24式简化太极拳

(2)创编套路(自选)

8. 自选项目说明。

(四)自选套路难度动作规定:

1. 运动员选报A级难度(平衡腿法,跳跃和跌扑类)最多3种不同类别的3个A级难度动作;

2. 同一种技术类型难度在整套动作中只能计算两次加分;

3. 同一技术类型难度的连接必须是两种不同形式的连接。

(五)每个运动员可在各组别项目中选报单项,每人限报3项(不包括集体项目);各代表队每个单项限报3人;各单项不足3人不予编排参赛,集体规定项目(24式简化太极拳)不足8人不予编排参赛,集体创编项目不足6人不予编排参赛。

(六)集体项目:如报名参加集体项目,则24式简化太极拳为必赛项目,自选项目可参加可不参加。集体创编套路亦可自行创编。规定套路和创编套路成绩分别评分并取名次。

(七)运动员比赛服装要体现参赛项目的特点、运动特色;器械不做规定要求。

(八)除太极拳类项目外,个人单项比赛均不配乐、套路比赛中主要动作内容和一般动作内容不作规定要求。

九、运动员注册

参赛运动员赛前须在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注册,请各参赛单位将电子版报名表和所有参赛运动员的电子二寸免冠照(蓝底,格式为JPG且照片命名为本人姓名)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至省学生体育协会邮箱:sxxsty@163.com(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打包发送,邮件须注明学校全称及比赛名称),逾期不予受理。

十、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流程

1.资格审查委员会初审。

2.运动员信息公示:比赛前10天在陕西省学生体育网站www.sxxsty.com“注册公示栏”公示。

3.监督举报:

联 系 人:边蓉

办公电话:029—85254834

电子邮箱:sxxsty@163.com

(二)为端正赛风,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比赛设立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接受举报和运动员资格审查工作。经资格审查委员审查认定不符合参赛资格者将取消参赛资格。

(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检录参赛,比赛期间必须随身携带。

(四)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需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报告(需经领队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在赛前、赛中、赛后对参赛运动员的比赛资格问题认真核查,如发现不符参赛资格者,将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执行。

十一、名次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各组别分别按男、女项目录取前八名颁发获奖证书。参赛运动员(队)不足8名时(包括8名),按实际人(队)数减1录取,不足三人(队)时取消该项目比赛。

(二)本次比赛设“优秀裁判员、优秀教练员、优秀运动员”奖项,并分别颁发证书。团体总分前4名的队可以申报优秀教练员1名,优秀运动员1名。“体育道德风尚奖”按参赛队伍的20%比例评选,颁发奖牌;“优秀裁判员”按裁判员总数的10%的比例评选,颁发获奖证书。

(三)“优秀运动员”、“优秀裁判员”及团体赛个人证书均由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审核颁发。

十二、报名日期、办法

(一)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各组别每校可报1队,每队可报领队1名、工作人员1名、教练2名,男、女运动员各6人;每队参加集体项目比赛的人数为6人-12人(运动员人数不低于6人)。

(二)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11月14日(星期三)16:00,报名截止日期后不得变更或增补运动员,逾期不予受理。

(三)纸质版报名。

凡报名参赛的学校必须如实填写以下材料,并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邮寄或送至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西安邮电大学雁塔校区院内,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邮编:710061,收件人:边蓉,电话:15829364928)。邮件须用文件袋打包,文件袋封面须注明学校名称项目及组别,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逾期及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1. 纸质版报名表(须加盖体育部、教务处及校医院公章)。

2. 参赛运动员学生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 参赛运动员省级招生部门签字盖章的录取名册大表复印件(加盖学校档案室公章、校体育部公章、校教务处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4. 全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附被保险人名单)。

(四)领队、教练员、裁判员技术联席会议。

时间:2018年11月23日(星期五)14:30。

地点:陕西师范大学体育学院会议室。同时进行抽签,收取参赛费,安排及通报相关事宜。

陕西师范大学联系人:张龙

联系电话:18049269305

(五)费用。

1. 参加比赛的各单位按参赛人数向承办单位缴纳参赛费120元/人。

2. 比赛纪律保证金2000元,如在比赛期间未发生相关违纪违规问题,赛后退还。

3. 交款方式:参赛费、保证金以现金的方式缴纳,在领队联席会缴纳。

4. 各参赛队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十三、仲裁及裁判长选派

裁判长、副裁判长、仲裁委员由主办单位委派,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聘。

十四、安全管理及应急预案

(一)参赛队需加强内部管理,严格纪律,实行全程带队领队负责制。

(二)参赛队员必须是身体健康者,请各队在比赛前做好健康检查。

(三)参加比赛的所有运动员,必须在报到前统一办理保险,未办理保险的单位不得参赛。

(四)在比赛过程中,组委会将安排工作人员在比赛区域巡逻,以防运动员出现不适或其它突发状况的发生,同时在赛场设置医疗点,提供医疗服务。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8年陕西省大学生武术(套路)锦标赛报名表.doc

   关于举办2018年陕西省大学生武术(套路)锦标赛的通知.pdf
 

扫一扫分享本页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中心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