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高校阳光体育运动,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根据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陕西省学生体育竞赛活动计划的通知》(陕教体办〔2019〕8号)安排,由陕西省教育厅主办,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延安大学承办的2019年陕西省大学生武术(套路)锦标赛将于2019年11月12日至14日在延安大学举行,现将《2019年陕西省大学生武术(套路)锦标赛》(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学校认真做好赛事组织、参赛报名等相关工作。
联系人:鲁文华 电话:029-88668892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10月12日
附件
2019年陕西省大学生武术(套路)
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陕西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
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延安大学
三、协办单位
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武术运动专业委员会
四、参赛单位
全省各普通高等院校。
五、竞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11月12日至14日
地点:延安大学体育馆
六、竞赛组别
甲组:A类院校普招学生。
乙组:A类院校体育特长生;B类院校体育特长生;C类院校学生。
丙组:B类院校普招学生。
七、参赛运动员条件
(一)甲组。
A类院校普招学生。凡参加比赛运动员,必须具有中国国籍并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口)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审核正式录取后进入普通高等院校(含独立学院,民办院校),并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及研究生。
(二)乙组。
1.A类院校体育特长生。凡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及自主招生、体育特长生录取的全日制本、专科及研究生。
2.B类院校体育特长生。按照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享受体育加降分政策高职、高专的全日制专科学生。
3.C类院校学生。体育学院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及其它院校的体育院(系)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
(三)丙组。
B类院校普招学生。按照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高考达到录取分数线且被录取的高职、高专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参赛运动员符合甲组资格的队员可参加乙组比赛,乙组队员不得参加甲组比赛,如丙组不足三队的则与甲组合并。
(五)参赛运动员应身体健康,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合格并适宜参加此项赛事者,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含比赛期间及往返比赛场地途中),未办理不予参赛。
(六)运动员须在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注册,凡未办理运动员注册的不得参加比赛。
(七)国家体育总局注册运动员、职业运动俱乐部会员的不得报名参赛。
八、竞赛办法
比赛执行《2012年传统武术竞赛规则》,(抽签办法:由仲裁主任、总裁判长、编排记录长提前统一进行抽签)。
(一)比赛设单项赛和团体总分,单项赛分为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团体总分使用积分制。获个人单项冠军积9分、亚军7分、季军6分、第四名5分,第五名4分,第六名3分、第七名2分,第八名1分;集体项目各名次积分值是各单项名次的2倍。
(二)各项目比赛时间。
1.各单项自选拳术、器械项目均不得少于1分20秒。
2.传统拳术、传统器械(太极项目除外)不得少于1分钟。
3.单项太极拳、太极器械自选项目为3—4分钟,演练至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4.太极拳规定、竞赛套路为5—6分钟;其他太极拳时间为3-4分钟、其他太极器械时间为2-3分钟)
5.对练项目不得少于50秒。
6.集体项目为3—4分钟,须配乐(自备U盘提前拷贝MP3格式音乐),音乐伴奏中不能出现说唱等内容,若出现说唱裁判长总扣0.1分,未配乐者裁判长总扣0.1分。比赛中,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播放音乐。
(三)比赛项目。
1.自选拳术类项目:长拳、南拳、自选太极拳(包括42式竞赛太极拳)。
2.自选器械类项目:刀术、剑术、枪术、棍术、自选太极剑(包括42式竞赛太极剑)、女子南刀、男子南棍。
3.对练项目:各种拳、械对练。
4. 其他拳术。
(1)第一类:形意拳、八卦拳、八极拳
(2)第二类:通臂拳、劈卦拳、翻子拳
(3)第三类:地躺拳、象形拳
(4)第四类:华拳、查拳、炮拳、红拳、少林拳
5.其他器械:单器械、双器械、软器械。
6.其他太极拳械。
(1)其他太极拳类(陈、杨、孙、吴、武等);
(2)其他太极器械类(太极刀、扇等)。
7.集体项目。
(1)规定套路:24式简化太极拳
(2)创编套路(自选)
8. 自选项目说明。
(1)每个运动员可在各组别项目中选报单项,每人限报3项(不包括集体项目);各代表队每个单项限报3人;各单项不足3人不予编排参赛,集体规定项目(24式简化太极拳)不足8人不予编排参赛,集体创编项目不足6人不予编排参赛。
(2)集体项目:如报名参加集体项目,则24式简化太极拳为必报项目,自选项目可参加可不参加。集体创编套路亦可自行创编。规定套路和创编套路成绩分别评分并取名次。
(3)运动员比赛服装要体现参赛项目的特点、运动特色;器械不做规定要求。
(4)除太极拳械类项目外,个人单项比赛均不配乐、套路比赛中主要动作内容和一般动作内容不作规定要求。
九、资格审查
(二)对违反运动员资格及赛风赛纪的运动队(员)、技术官员及其所在单位的处罚,将依据《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凡对参赛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需向“资格和纪律监督委员会”提交有参赛单位领队核准签名的《申诉报告书》,“资格和纪律监督委员会”方可受理。
资审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赛佳 办公室电话:029-85408759
邮 箱:sxxsty163@.com 传真电话: 029-85254834
(三)申诉办法。
1.各参赛单位在赛会期间申诉次数为1次,经申诉、审查、核实后申诉方胜诉,不予计次,如申诉方败诉,则失去申诉次数。
2.申诉流程
申诉方提交完整申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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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和纪律监督委员会受理、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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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判定结果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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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意见
(四)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检录参赛。
(五)参赛运动员比赛前10天在“陕西省学生体育网”公示(www.sxxsty.com)。
十、报名及报到
(一)注册。
参赛运动员须在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注册。请各参赛队以电子版报名表和运动员1寸免冠照片(格式为JPG且照片命名为本人姓名)进行注册。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向注册成功的运动员发放运动员参赛证。未按要求进行注册的运动员将不能参加本届比赛。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至省学生体育协会邮箱:sxxsty@163.com(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打包发送,邮件须注明学校全称及比赛名称),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石赛佳
联系电话:029-85408759
(二)报名。
1.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各组别每校可报1队,每队可报领队1名、工作人员1名、教练2名,男、女运动员各6人。
2.每队参加集体项目比赛的人数为6人-12人(运动员人数不低于6人)。
(三)纸质版报名。
凡报名参赛的学校必须如实填写和上报以下材料:
1.《2019年陕西省大学生武术锦标赛报名表》(表中信息必须与电子版一致,并加盖学校公章)。
2.参赛运动员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3.运动员招生录取表复印件(加盖校招生办公室公章)。
4.参赛运动员健康体检报告(县级以上医院6个月以内体检视为有效)。
5.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原件(有效期必须包含往返比赛场地途中及比赛期间)。
6. 《自选套路难度登记及规定内容申报表》(注明难度分值)。
请将以上纸质材料于报名截止日前邮寄到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邮寄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
联 系 人:石赛佳 电话:13720531957
7.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1月4日(星期一)
(四)报到。
1.各参赛单位于2019年11月11日在延安大学体育馆报到。联系人:宗有智 电话:13891183062
2.仲裁委员、裁判长、裁判于2019年11月11日报到。
(四)领队、教练员、裁判员技术联席会议。
时间:2019年11月11日(星期一)15:00
地点:延安大学体育馆会议室。
联席技术会议同时举行抽签,请各队按时参加。
十一、名次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各组别分别按男、女项目录取前八名颁发获奖证书。参赛运动员(队)不足8名时(包括8名),按实际人(队)数减1录取,不足三人(队)时取消该项目比赛。
(二)本次比赛设“优秀裁判员、优秀教练员、优秀运动员”奖项,并分别颁发证书。团体总分前4名的队可以申报优秀教练员1名,优秀运动员1名。“体育道德风尚奖”按参赛队伍的20%比例评选,颁发奖牌;“优秀裁判员”按裁判员总数的10%的比例评选,颁发获奖证书。
(三)“优秀运动员”、“优秀裁判员”及团体赛个人证书均由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审核颁发。
十二、费用
(一)各参赛队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派出单位承担。
(二)参加比赛的各单位按参赛项目每人向承办单位缴纳参赛费120元/人。联席技术会议时缴纳。
十三、仲裁及裁判长选派
裁判长、副裁判长、仲裁委员由主办单位委派,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聘。
十四、安全管理及应急预案
(一)由承办单位做好赛场应急预案,各参赛单位须服从安排。
(二)参赛队需加强内部管理,严格纪律,实行全程领队负责制。
(三)在比赛过程中,组委会将安排工作人员在比赛区域巡逻,并在赛场设置医疗点,提供药物。
(四)比赛因故无法进行,将推迟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自选套路难度登记及规定内容申报表.docx附件3: 2019年陕西省大学生武术(套路)锦标赛报名表.docx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9年陕西省大学生武术(套路)锦标赛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