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陕西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为全力做好全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精神,现就调整全省大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通知如下:
一、推迟中小学幼儿园(含看护点)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具体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趋势另行通知,未通知前各校不得自行开学;各校各年级均不得组织补课、答疑、辅导等各类聚集性活动。
二、各高等学校一律不得提前开学和接受学生提前返校,同时做好推迟春季学期开学的工作预案。
三、春季学期开学前,各校外培训机构暂停面向学生的各类线下培训活动;已经提前收取费用的,应按规定做好解释退费等工作。
四、各级各类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均要提前制订春季学期开学的工作预案,要创造条件设置校园隔离区域,提前准备防控所需消毒、洗涤、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等疫情防控物品。
五、各市(区)教育局、各高校要第一时间将通知要求传达到辖区内各县(区)和学校全体师生,并加强督导监管,设立举报电话,对违反上述要求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陕西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