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实施意见》(教体艺〔2017〕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项目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9〕48号)精神,经各校自我评估、省教育厅审核等程序后,教育部完成了2020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技术调整工作,并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0年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技术调整结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0〕3号),我省西安交通大学等12所高校通过高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专家评估委员会技术评估,被确定为2020年举办高水平运动队的学校,现将结果(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高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合理规划。按照教育部要求,橄榄球、龙舟、棋(牌)类、定向越野、手球、垒球、射击、赛艇、攀岩、健美操等10项生源不足或能从普通在校生中选拔培养的高水平运动队项目,要逐步停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向足球等国家重点发展项目、校园普及性较强和增强体质效果较好的项目进行调整,2021年前要全部停止招生或调整到位。其中,冰雪项目主要限于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单板滑雪(U型场地技巧)、跳台滑雪、自由式滑雪(雪上技巧)、花样滑冰、冰壶、越野滑雪、高山滑雪、单板滑雪(平行大回转)、冬季两项、速度滑冰、短道速滑、冰球等项目内。对取消的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项目要加大普通在校生的培养和选拔力度,建设有特色的校园项目。
二、各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高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特殊类型招生相关工作的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加强招生管理,规范相关工作流程,加强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切实做好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工作。要结合高水平运动队项目设置情况,合理处理好与运动训练专业建设的关系,以保证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质量。
三、教育部将严格控制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高校数量,同时实行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从2020年起,凡连续两年不招生及违规招生的学校或项目一律停止,并通过一定方式予以通报。
请各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高校于6月30日前将2020年招生计划,10月20日前将2019年招生完成情况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备案。
联系人:李 梁、荣钰萍
电话:029—85227271
邮箱:sxtwyc@126.com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3月17日
附件
我省2020年有资格举办高水平运动队高校及运动项目名单
序号 |
学校名称 |
教育部批准招生项目 |
1 |
西安交通大学 |
田径、篮球、足球、游泳、乒乓球 |
2 |
西北工业大学 |
田径、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 |
3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
网球 |
4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
游泳、健美操 |
5 |
陕西师范大学 |
武术、足球 |
6 |
长安大学 |
足球、健美操 |
7 |
西北大学 |
足球、冰雪 |
8 |
西安理工大学 |
田径、游泳 |
9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
田径、足球、网球、游泳 |
10 |
西安工业大学 |
篮球、足球、田径 |
11 |
西安邮电大学 |
田径 |
12 |
西安财经大学 |
足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