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阳光体育运动,丰富校园体育文化,提高大学生羽毛球竞技水平,省教育厅决定举办“2020年‘中国银行杯’陕西省第十七届大学生羽毛球锦标赛暨‘校长杯’比赛”。此次比赛由省教育厅主办,省学生体育协会、西安外国语大学承办,比赛将于2020年11月25日至29日在西安外国语大学体育馆举行。现将《2020年“中国银行杯”陕西省第十七届大学生羽毛球锦标赛暨“校长杯”比赛竞赛规程》(见附件)印发你们,请各高校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报名、组织参赛等相关工作。
联系人:赵超 电话:029-88668892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10月30日
附件1
2020年“中国银行杯”陕西省第十七届大学生羽毛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陕西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
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西安外国语大学
三、协办单位
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
四、竞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11月25日至29日
地点:西安外国语大学体育馆(长安校区)
五、参加单位
全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六、竞赛项目及组别
(一)竞赛项目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赛。
(二)竞赛组别
1.甲组:A类院校普招学生。
2.乙组:A类院校体育特长生;B类院校体育特长生;C类院校学生。
3.丙组:B类院校普招学生。
七、参赛运动员条件
(一)甲组:A类院校普招学生。凡参加比赛运动员,必须具有中国国籍并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口)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审核正式录取后进入普通高等院校(含独立学院,民办院校),并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及研究生。
(二)乙组:1.A类院校体育特长生。凡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及自主招生、体育特长生录取的全日制本、专科及研究生。2.B类院校体育特长生。按照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享受体育加降分政策高职、高专的全日制专科学生。3.C类院校学生。体育学院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及其它院校的体育院(系)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
(三)丙组:B类院校普招学生。按照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高考达到录取分数线且被录取的高职、高专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参赛运动员须经所在学校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此项赛事者(须有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五)运动员须在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注册,凡未办理运动员注册的不得参加比赛。参赛运动员本科阶段限参加四届比赛,研究生阶段限参加两届比赛。参赛运动员不得以同一年级学生的身份参加两届以上比赛。
(六)国家体育总局注册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七)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在报到时向组委会出示保险单据证明,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
八、运动员注册
参赛运动员赛前须在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注册,同时请各参赛单位将电子版报名表和所有参赛运动员的电子二寸近期免冠证件照(蓝底,格式为JPG且照片命名为本人姓名)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至省学生体育协会邮箱:sxxsty@163.com(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打包发送,邮件须注明学校全称及比赛名称),逾期不予受理。
九、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流程
1.资格审查委员会初审。
2.运动员信息公示。比赛前10天在陕西省学生体育网站www.sxxsty.com“注册公示栏”公示。
3.监督举报。
联 系 人:程磊
办公电话:029-85408759
传 真:029-85254834
电子邮箱:sxxsty@163.com
(二)为端正赛风,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比赛设立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经举报审查资格不合格者,将取消参赛资格。各单位报名时须缴纳纪律保证金3000元,对无违反竞赛纪律规定的运动队,赛后归还保证金。
(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检录参赛,比赛期间必须随身携带。
(四)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需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报告(需经领队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在赛前、赛中、赛后对参赛运动员的比赛资格问题认真核查,如发现不符参赛资格者,将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执行。
十、竞赛办法
(一)男、女团体赛
1.各组别比赛如参赛队伍不超过5队(含5队),比赛采用单循环赛决出名次,单循环的比赛顺序采用“1固定的逆时针轮转法”。
2.各组别比赛如参赛队伍超过6队,比赛分为两个阶段进行,依据上届成绩设定种子队,根据报名队数分成若干小组,采用单循环赛决出第二阶段的队伍;第二阶段通过抽签确定位置,比赛采用淘汰赛加附加赛的办法决出名次。
3.各组别比赛如参赛队伍不足3队的项目,取消该组别比赛。
4.比赛均采用三场二胜制,每场采用三局两胜制,每局21分。
5.比赛出场顺序为:第一单打、双打、第二单打(即单、双、单)。
6.团体赛参赛运动员均不得兼项。
(二)单项赛
1.各组别单项赛均采用单淘汰制决出名次。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每局21分。
2.男子双打、混合双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赛依据上届成绩设定种子队采用淘汰赛的方式进行。
3.比赛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位置。
(三)弃权
1.正常弃权
到达赛区后,赛前运动员确因伤病,不能参加比赛或一场比赛中受伤(或突发性疾病)者,须由该运动员所在队向裁判长提交书面弃权申请,并附市级(含)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或大会医生签署的诊断证明,证明其不能参加比赛或不能继续比赛,经审核同意后,可按正常弃权处理。
2.非正常弃权
(1)团体赛赛前交换出场名单时因迟到超过规定时间5分钟,则判该队次比赛弃权。
(2)团体赛出场名单填写出现错误(错字、别字、涂改、字迹不清),则错误的场次判弃权。
(3)团体赛参赛运动员因迟到超过规定时间5分钟,则判该运动员该次比赛弃权。
(4)一次团体赛中,一方出现两场非正常弃权,则判该队该次团体赛弃权。
(5)单项赛的运动员因迟到超过规定时间5分钟,则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首场比赛以开始时间为准,后续比赛以上一场结束时间为准。
(四)罢赛
因运动员或运动队赛前或赛中拒绝出场比赛或拒绝继续比赛,赛后拒绝参加颁奖仪式等行为,经说服教育后,由裁判长计时,超过时间5分钟,仍不比赛或不参加颁奖仪式的视为罢赛。一旦罢赛,除扣除该单位缴纳的3000元纪律保证金外,将取消该运动员和所在运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造成罢赛事实的运动员或运动队,取消该项目(团体赛或单项赛)比赛资格,情节严重者将取消该运动队所有项目参赛资格。
(五)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1.采用中国羽毛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2.比赛用球:中国羽协批准的国内正式比赛用球,品牌由承办单位选定。
十一、名次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甲、乙、丙组男、女团体赛、单项赛分别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不足8队减1录取。
(二)“体育道德风尚奖”按各组别的20%名额评选,颁发奖牌。
(三)“优秀运动员”以院校为单位,在获得各组前8名中推选,每单位推选2人,颁发证书。
(四)“优秀裁判员”按裁判员总数的10%的比例评选,颁发证书。
(五)“优秀教练员”以院校为单位,在获得各组前8名中推选,各单位推选1人,颁发证书。
(六)省教育厅将对“优秀运动员”、“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及团体赛个人颁发证书。
十二、报名日期、办法及报到
(一)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星期三)17:30,以学校为单位进行报送,个人报送信息概不受理。
联 系 人:程磊
联系电话:13572929080
(二)纸质版报名
各参赛队在报名截止日期后不得变更或增补运动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以当地派出信件时间为准)寄送以下相关纸质报名材料至陕西省学生体协,材料不全或逾期未交材料者视作不参加比赛。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1.陕西省第十七届大学生羽毛球锦标赛报名表原件(加盖学校公章);
2.首次报名的参赛运动员须提交省级招生部门签字盖章的录取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学校档案公章及校体育部公章;
3.运动员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4.全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附被保险人名单,已在校内办理当年个人意外保险的个人或集体,必须向大会出具证明);
5.全队需提供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体检证明;
6.全队提交赛前14天内无出省或进入疫情管控地记录(校医院盖章)。
(三)报名规定
1.团体赛
以校为单位,按照不同组别分别报1个队,每队可报男、女运动员各6名。每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工作人员1名。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2.单项赛
以校为单位,按照不同组别各单项限报1人或1对(不能兼报单项,可兼报团体),教练员1名。
(四)报到
1.各参赛单位请于2020年11月24日报到领取秩序册。
联 系 人:雷鸣
联系电话:18091193399
2.各参赛队比赛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领队、教练员、裁判员技术联席会议
时间:2020年11月17日(星期二)14:30。
地点: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行政楼一楼报告厅,同时举行抽签仪式,请按时参加。
(六)参加单项、团体赛的单位,按参赛运动员人数,每人向承办单位交纳赛事服务费100元/人。
(七)参赛费、纪律保证金于11月17日技术联席会议时缴纳。
十三、仲裁及裁判长选派
裁判长、副裁判长、仲裁委员由主办单位委派,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聘。
十四、疫情防控办法
(一)各参赛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往来人员的疫情防控政策,报到时排查前14天所有队员、领队和教练员的旅居史、接触史,以及与境外返回人员、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情况,全队签署防疫安全责任书,防疫安全承诺书,并承诺开赛前14天内无出省或进入疫情管控地记录。如有异常情况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二)比赛前队员、领队和教练员必须显示陕西地区健康码为绿码,报到时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交14天内健康承诺书。
(三)比赛场馆口设体温检测站,对所有进入场馆内人员进行监测。各参赛代表队队员、领队和教练员及工作人员进去比赛场地必须佩戴口罩。比赛期间,除运动员及临场裁判员外,其余人员必须统一佩戴口罩。
(四)如发现疑似病例等突发情况,所有参赛人员必须接受组委会统一安排,不得擅自行动。
十五、安全管理及应急预案
(一)参赛队需加强内部管理,严格纪律,实行全程带队领队负责制;
(二)参赛队员必须是身体健康者,请各队在比赛前做好健康检查;
(三)参加比赛的所有运动员,必须在报到前统一办理保险,未办理保险的单位不得参赛;
(四)比赛因故无法进行,将推迟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五)在比赛过程中,组委会将安排工作人员在比赛区域巡逻,以防运动员出现不适或其他突发状况,并在赛场设置医疗点,提供药物。
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所有
附件2
2020年陕西省“校长杯”羽毛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陕西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
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西安外国语大学
三、协办单位
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
四、竞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11月28日至29日
地点:西安外国语大学体育馆(长安校区)
五、参加单位
全省各普通高等学校,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机关
六、竞赛项目及组别
(一)竞赛项目
双打赛。
(二)竞赛组别
1.甲组:各普通高等学校现任校领导(独立学院、高职高专、民办院校现任正职校领导),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副厅级以上领导。
2.乙组:独立学院、高职高专、民办院校现任副职校级领导,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副处级以上干部。
3.报名表上须注明参赛队员的现任职务。
七、参赛运动员条件
(一)每对参赛运动员须是在职在岗职工,其中至少一人须是现任在职普通高等学校校级领导、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副处级以上干部,另一人须是本校一名现职副处或副教授以上干部或教师,年龄须于1974年1月1日前出生。
(二)双打赛组合男女不限。
(三)所有参赛者,必须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此项赛事。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分组办法和第二阶段出线方案由裁判长和编排长确定,报组委会审定通过执行,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及附加赛的办法决出名次。
(二)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每局21分。
(三)校长组种子选手的设定依据上届比赛成绩。
(四)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1.采用中国羽毛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2.比赛用球:中国羽协批准的国内正式比赛用球,品牌由承办单位选定。
九、奖励办法
各组别录取前8名,由主办单位颁发奖杯。
十、报名日期、办法及报到
(一)报名
各参赛单位请于2020年11月11日(星期三)17:30前把电子版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sxxsty@163.com,以学校为单位进行报送,个人报送信息概不受理,电子邮件名称须注明学校名称。
联 系 人:程磊
联系电话:13572929080
(二)报名规定
各参赛单位运动员报名名额不限,运动员不可兼报。每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工作人员2名。
(三)报到
1.各参赛单位请于2020年11月24日报到领取秩序册。
联系人:雷鸣
联系电话:18091193399
2.各参赛队比赛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领队、教练员、裁判员技术联席会议:
时间:2020年11月17日(星期四)14:30
地点: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行政楼一楼报告厅,同时举行抽签仪式,请按时参加。
(五)各参赛单位领队、教练员、工作人员、运动员每人向承办单位交纳赛事服务费100元/人。
十一、仲裁及裁判长选派
裁判长、副裁判长、仲裁委员由主办单位委派,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聘。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所有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20年“中国银行杯”陕西省第十七届大学生羽毛球锦标赛暨“校长杯”比赛的通知.pdf
大学生羽毛球锦标赛竞赛规程及报名表.pdf
“校长杯”羽毛球比赛竞赛规程及报名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