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文件通知 » 正文

关于举办 2021年陕西省第二十六届大学生乒乓球锦标赛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2-07  浏览次数:3000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高校阳光体育运动,丰富校园体育文化,提高大学生乒乓球竞技水平,省教育厅决定举办“2021 年陕西省第二十六届大学生乒乓球锦标赛暨‘校长杯’比赛”。此次比赛由省教育厅主办,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承办,比赛将于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2日在陕西国际商贸学院体育馆举行。现将《2021年陕西省第二十六届大学生乒乓球锦标赛暨“校长杯”比赛竞赛规程》(见附件)印发你们,请各高校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报名、组织参赛等相关工作。
    联系人:边蓉
    电话:029-85408759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12月1日


 
 
2021 年陕西省第二十六届大学生乒乓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陕西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
    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三、协办单位
    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乒乓球专业委员会

四、竞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0 年12月27日至31日
    地点: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南区步长体育馆

五、参赛单位
    全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六、竞赛项目及组别
    (一)竞赛项目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二)竞赛组别
    1.甲组:A 类院校普招学生。
    2.乙组:A 类院校体育特长生;B 类院校体育特长生;C类院校学生。
    3.丙组:B 类院校普招学生。
    4.丁组:D 类院校普招学生。

七、参赛运动员条件
   (一)甲组:A 类院校普招学生。凡参加比赛运动员,必须具有中国国籍并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口)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审核正式录取后进入普通高等院校,并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及研究生。
   (二)乙组:1.A 类院校体育特长生。凡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本科高等院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及自主招生、体育特长生录取的全日制本、专科及研究生。2.B 类院校体育特长生。按照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享受体育加降分政策高职、高专的全日制专科学生。3.C 类院校学生。体育学院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及其它院校的体育院(系)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
   (三)丙组:B 类院校普招学生。按照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高考达到录取分数线且被录取的高职、高专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丁组:D 类院校普招学生。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口)所在地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审核正式录取后进入独立院校、民办院校的全日制本、专科及研究生。
   (五)参赛运动员须经所在学校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此项赛事者(须有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六)运动员须在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注册,凡未办理运动员注册的不得参加比赛。参赛运动员本科阶段限参加四届比赛,研究生阶段限参加三届比赛。参赛运动员不得以同一年级学生的身份参加两届以上比赛。
   (七)按照参赛条件符合甲组、丁组资格的队员可参加乙组各项目比赛,乙组队员不得参加其他各组别的比赛;如丙(或丁)组参赛队不足三队,则与丁(或丙)组合并为一组比赛。
   (八)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在报到时向组委会出示保险单据证明,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

八、运动员注册
    参赛运动员赛前须在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注册,同时请各参赛单位将电子版报名表和所有参赛运动员的电子版二寸近期免冠证件照(蓝底,格式为 JPG 且照片命名为本人姓名)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至省学生体育协会邮箱:sxxsty@163.com(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打包发送,邮件须注明学校全称及比赛名称),逾期不予受理。

九、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流程
    1.资格审查委员会初审。
    2.运动员信息公示。比赛前 10 天在陕西省学生体育网站www.sxxsty.com“注册公示栏”公示。
    3.监督举报。
    联 系 人:边蓉
    办公电话:029-85408759
    传 真:029-85254834
    电子邮箱:sxxsty@163.com
   (二)为端正赛风,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比赛设立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经举报审查资格不合格者,将取消参赛资格。各单位报名时须缴纳纪律保证金 3000 元,对无违反竞赛纪律规定的运动队,赛后归还保证金。
   (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检录参赛,比赛期间必须随身携带。
   (四)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需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报告(需经领队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在赛前、赛中、赛后对参赛运动员的比赛资格问题认真核查,如发现不符参赛资格者,将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执行。

十、竞赛办法
   (一)团体比赛
    1.各组别比赛如参赛队少于 5 队(含 5 队),比赛采取单循环赛决出名次。
    2.各组别比赛如参赛队伍在 6 队以上(含 6 队)时,比赛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制,决出名次,(其中 3、4 名并列;5 至 8 名并列)。
    3.比赛出场顺序如下:
      □A-a;□B-b;□C-c;□D-d;□E-e。
    4.比赛按上届比赛名次设种子队。
    5.比赛采用五场三胜制,每场五局三胜,十一分制,一方先胜三场则剩余比赛不再进行。
    6.团体赛胜一场得 2 分,负一场得 1 分,弃权 0 分。
    7.如出现两队积分相同,按双方对阵的胜负结果来决定;如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同,则以它们之间的胜负比率决定;如再相同,则抽签决定。
   (二)单项比赛
    1.单项比赛采用单淘汰赛决出名次。(其中3、4名并列;5至8名并列)。
    2.比赛按上届比赛名次设种子选手。
    3.比赛采用五局三胜,十一分制。
   (三)弃权
    1.团体比赛参赛队迟到超过规定时间 15 分钟,则判该运动队该次比赛弃权。
    2.单项比赛的运动员迟到超过规定时间 10 分钟,则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
   (四)罢赛
    因运动员或运动队赛前或赛中拒绝出场比赛或拒绝继续比赛,赛后拒绝参加颁奖仪式等行为,经说服教育后,由裁判长计时,超过时间 5 分钟,仍不比赛或不参加颁奖仪式的视为罢赛。一旦罢赛,除扣除该单位缴纳的 3000 元纪律保证金外,将取消该运动员和所在运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造成罢赛事实的运动员或运动队,取消该项目(团体赛或单项赛)比赛资格,情节严重者将取消该运动队所有项目参赛资格。
   (五)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1.采用中国乒协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
    2.比赛用球:银河牌钜力 H40+三星级白色有缝塑料球。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团体和单项比赛甲、乙、丙、丁组分别取前八名给予奖励,不足 8 队/对/人,则减 1 录取。
   (二)“体育道德风尚奖”按各组别的 30%名额评选,颁发奖牌。
   (三)“优秀运动员”以院校为单位,在获得各组别男女团体前8名中推选,每单位推选2人,颁发证书。
   (四)“优秀裁判员”按裁判员总数的 30%的比例评选,颁发证书。
   (五)“优秀教练员”以院校为单位,在获得各组别男女团体前8名中推选,各单位推选1人,颁发证书。
   (六)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将对”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优秀运动员”、“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及团体赛、单项赛前八名颁发证书。

十二、报名日期、办法及报到
   (一)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日期 2021 年 12 月 17 日(星期五)18:00。
   (二)纸质版报名
    各参赛队在报名截止日期后不得变更或增补运动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以当地派出信件时间为准)寄送以下相关纸质报名材料至陕西省学生体协,材料不全或逾期未交材料者视作不参加比赛。邮件须用文件袋打包,并注明学校名称及组别。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 563 号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1.纸质版报名表(须加盖学校公章);
    2.首次报名的参赛运动员须提交省级招生部门签字盖章的录取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学校档案室公章及学校体育部公章;
    3.运动员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4.全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附被保险人名单,已在校内办理当年个人意外保险的个人或集体,必须向大会出具证明);
    5.全队需提供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体检证明;
    6.全队提交赛前 14 天内无出省或进入疫情管控地记录(校医院盖章)。
   (三)报名规定
    1. 以校为单位,按照不同组别分别可报1个队,每队可报领1名,男、女队教练员各1名,工作人员1名,男、女运动员最多可各报 8 名。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2. 所有报名运动员均可参加各项目比赛,但每人限参加包括团体赛在内的两个项目的比赛,即团体赛、单打、双打、混合双打四个项目中任选两个项目。
   (四)报到
    1.各参赛单位请于2021年12月26日报到领取秩序册。
    联 系 人:曹 晗
    联系电话:18089118188 029-33684311(办公室)
    2.各参赛队比赛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领队、教练员、裁判员技术联席会议
    时间:2021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三)14:30。
    地点: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南区学术报告厅一楼环形会议室。同时进行团体赛抽签,安排及通报相关事宜。
   (六)参加单项、团体赛的单位,按参赛运动员人数,需向承办单位缴纳赛事服务费 100 元/人。交款方式:赛事服务费以转账的方式缴纳,不接受现金缴纳。学生参赛和校长杯参赛需分别缴纳。
    汇款信息:
    单位: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统一西路 35 号
    纳税人识别号:52610000735361616Q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咸阳世纪大道支行
    账号:61001635008050000884
    注:来款请备注“大学乒乓球锦标赛报名费”及交款单位名称。
   (七)参赛费、纪律保证金请于 12 月 22 日技术联席会议前缴纳。

十三、仲裁及裁判长选派
    裁判长、副裁判长、仲裁委员由主办单位委派,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聘。

十四、疫情防控办法
   (一)各参赛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往来人员的疫情防控政策,报到时排查前 14 天所有队员、领队和教练员的旅居史、接触史,以及与境外返回人员、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情况,全队签署防疫安全责任书,防疫安全承诺书,并承诺开赛前14 天内无出省或进入疫情管控地记录。如有异常情况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二)所有参赛人员必须显示陕西地区健康码为绿码,报到时提供 7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交 14 天内健康承诺书。
   (三)比赛场馆口设体温检测站,对所有进入场馆内人员进行监测。各参赛代表队队员、领队和教练员及工作人员进入比赛场地必须佩戴口罩。比赛期间,除运动员及临场裁判员外,其余人员必须统一佩戴口罩。
   (四)如发现疑似病例等突发情况,所有参赛人员必须接受组委会统一安排,不得擅自行动。

十五、安全管理及应急预案
   (一)参赛队需加强内部管理,严格纪律,实行全程带队领队负责制;
   (二)参赛队员必须是身体健康者,请各队在比赛前做好健康检查;
   (三)参加比赛的所有运动员,必须在报到前统一办理保险,未办理保险的单位不得参赛;
   (四)比赛因故无法进行,将推迟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五)在比赛过程中,组委会将安排工作人员在比赛区域巡逻,以防运动员出现不适或其他突发状况,并在赛场设置医疗点,提供药物。

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2021 年陕西省第二十六届大学生乒乓球比赛报名表.docx
 

扫一扫分享本页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中心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