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陕西省体育局办公室
关于举办2023年陕西省校园足球、篮球、排球 四级联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2023年陕西省校园足球、篮球、排球 四级联赛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体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直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号)和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体发〔2020〕1号),推动新时代学校体育改革发展,增强学生体质,提升我省学校体育竞赛水平,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决定举办“2023年陕西省校园足球、篮球、排球四级联赛”。现将《2023年陕西省校园足球、篮球、排球四级联赛工作方案》(附件1)、《2023年陕西省校园足球、篮球、排球四级联赛竞赛规程总则》(附件2)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李梁、苗亮
联系人:李梁、苗亮
联系电话:029-88668892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陕西省体育局办公室
2023年2月13日
陕西省体育局办公室
2023年2月13日
2023年陕西省校园足球、篮球、排球四级联赛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新时代学校体育改革发展,增强学生体质,提升我省学校体育竞赛水平,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经研究,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体育局决定举办“2023年陕西省校园足球、篮球、排球四级联赛”(以下简称“校园三大球联赛”)。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号)和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体发〔2020〕1号)精神,认真贯彻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体育工作的若干措施》(陕办发〔2022〕1号)和陕西省体育局、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陕体发〔2021〕6号),坚持“五育并举”,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促进体教融合,发挥体育育人功能,增强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积极推动校园足球、篮球、排球运动项目普及,提升我省校园足球、篮球、排球竞技水平。
二、目标任务
健全小学-初中-高中-大学校园足球、篮球、排球四级联赛体系,打造政府统筹、学校主体、行业指导、社会参与的校园赛事平台,完善分级管理、分段衔接、制度健全的办赛模式。形成以班级联赛为抓手、县区联赛为基础、市级联赛为依托、省级联赛为重点的校园体育竞赛机制。
三、组织领导
省教育厅、省体育局成立校园三大球联赛领导小组,负责校园足球、篮球、排球联赛的工作指导和组织协调。
组 长:刘建林 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
尤 磊 省体育局党组书记
副 组 长:冀映秋 省委教育工委委员
李富生 省体育局副局长
秘 书 长:樊治锋 苏晓刚
副秘书长:李 梁 王玉刚 张原耕
成 员:姚锟 苗亮 程磊 石赛佳 白文波 谷云松 谭少春
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四、联赛体系
(一)小学联赛。小学主要以开展校内班级联赛为主。小学1-3年级以兴趣培养为主,开展丰富多彩的、趣味性篮球、足球、气排球游戏活动,4-6年级可开展班级联赛。
(二)初中联赛。分为男、女组,设区(县)级预选赛、市级选拔赛、省级总决赛。区(县)级联赛采用循环赛,市级选拔赛、省级总决赛采用赛会制比赛,省级总决赛优胜队参加全国分区赛和全国总决赛。
(三)高中联赛。分为男、女组,设区(县)级预选赛、市级选拔赛、省级总决赛。区(县)级联赛采用循环赛,市级选拔赛、省级总决赛采用赛会制比赛,省级总决赛优胜队参加全国分区赛和全国总决赛。
(四)大学联赛。设一级联赛、二级联赛、三级联赛。一级联赛为体育院校和普通高校体育院系的学生(体育类专业本、专科学生,体育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其他愿意参加一级联赛的大学生);二级联赛为普通本科高校学生(非体育类专业的本科阶段学生,以及非体育类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三级联赛为高职高专院校学生(专科阶段学生)。一级联赛、二级联赛、三级联赛按性别再分设男子组、女子组。省级联赛决赛优胜队参加全国分区赛和全国总决赛。
五、责任分工
各地各校要按照“谁主办、谁管理”的原则,做好校园三大球联赛的组织领导与实施工作,形成“校校参与、层层选拔、逐级联赛”的竞赛格局。
(一)各级各类学校负责组织实施贯穿于全年的常态化校内班级联赛,鼓励学生积极广泛参与体育锻炼、体育活动和体育赛事,提升体质健康水平,发现并培育体育后备人才。
(二)区(县)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初中和高中篮球、足球、排球区(县)级预选赛,选拔组织优胜队伍参加市级选拔赛。
(三)市(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初中和高中篮球、足球、排球市级选拔赛,选拔组织优胜队伍参加省级总决赛。
(四)省教育厅、省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全省篮球、足球、排球初中和高中省级总决赛及普通高等学校联赛。
六、时间安排
2023年全省大学生校园足球联赛将于3-5月举办;2023年陕西省校园足球初、高中省级总决赛将在7-8月举办;2023年陕西省校园篮球、排球省级总决赛将在11-12月举办。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及时建强组织机构,设置办公室,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确保校园足球、篮球、排球四级联赛安全、有序、精彩、圆满。
(二)深入开展动员。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深入进行动员,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学生运动起来,踊跃参与体育锻炼。以班级联赛为平台,广泛开展健美操、啦啦操等学生参与度高、形式生动活泼的体育项目,大力营造我运动、我快乐、我健康的良好校园阳光体育氛围。
(三)科学安排训练。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动态掌握学生身体健康状况,以安全第一、循序渐进为原则,根据学生对体育锻炼的适应程度和个体差异,科学、适度增加体育锻炼时间和运动强度。要利用周末、节假日时间,组织专项技能优秀的学生参加训练,进一步提高运动水平,为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提升我省竞技体育水平,夯实基础。
(四)强化赛事宣传。各地各校要做好联赛宣传工作,制定各级联赛的宣传方案,联系媒体进行报道,努力扩大校园足球、篮球、排球四级联赛的社会影响力。
(五)严明赛风赛纪。校园足球、篮球、排球联赛应坚持立德树人宗旨,发挥篮球运动综合育人功能,加强对裁判员与参赛队的管理,努力营造公平、热烈的校园竞赛环境。
(六)保障经费投入。各地各校要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本区域内校园足球、篮球、排球联赛所需要的各项经费,以及参加上级竞赛活动所需的各项经费,促进校园体育健康发展。
2023年陕西省校园足球、篮球、排球四级联赛竞赛规程总则
一、主办单位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陕西省足球运动管理中心,陕西省篮球排球运动管理中心,各市区教育局、体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三、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3月-12月
地点:市区(县)、校级联赛的比赛地点由各市区(县)、学校确定,省级总决赛的比赛地点见各单项竞赛规程。
四、竞赛分组及项目
(一)分组
大学组、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
(二)设项
1. 大学组。足球、篮球、排球。各项目分设一级联赛、二级联赛、三级联赛。
2. 高中、初中组。足球、篮球、排球。其中足球项目初中组为八人制,高中组为十一人制。
3. 小学组。足球、篮球、气排球。小学一、二、三年级以兴趣培养为主,四年级以上可开展班级联赛。
五、参赛单位
全省各普通高等学校和各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
六、运动员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政治思想进步,作风正派,遵守学校有关规定,经医院检查,并持有相关医院体检报告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此项赛事者。
(二)参加大学组的运动员年龄为1994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者;参加高中组的运动员年龄为2004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者;参加初中组的运动员年龄为2007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者;参加小学组的运动员为2010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者。
(三)参赛运动员须来自同一所学校,且为在籍、在校、在读的学生。
(四)凡参加省级总决赛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有关限制性赛事,限制性赛事名单见各单项竞赛规程。
(五)参加中学组的运动员在中学阶段以学籍所在学校名义参加限制性赛事可报名参加比赛。参加大学组的运动员在入大学前以学籍所在学校名义参加过限制性赛事或入大学后参加限制性赛事的可报名参加比赛。
七、竞赛办法
执行体育总局审定的各项目竞赛规程和全国单项体育协会审定的各项目最新竞赛规则。
八、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市区(县)、校级联赛的报名办法由各市区(县)和学校确定。参加省级总决赛的运动员统一采取网上在线报名的方式,且必须先在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进行网上注册,具体报名办法见各单项竞赛规程。
(二)请各参赛单位对本单位参赛的运动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按照规程总则有关规定,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不良行为。对违规的运动队、运动员,将参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九、奖励办法
(一)市区(县)、校级联赛的奖励办法由各市区(县)和学校确定。
(二)省级总决赛的奖励办法见各单项竞赛规程。
十、兴奋剂检查
兴奋剂检查和处罚按照《反兴奋剂条例》和《反兴奋剂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规定另行制定并通知。
十一、比赛服装要求按照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则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各单项竞赛规程另行通知。
十三、本竞赛规程总则内容由主办单位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