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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西安体育学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2-21  浏览次数:185
    西安体育学院创办于1954年,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六所体育高等院校之一,原直属国家体育总局(国家体委),现为国家体育总局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院校,陕西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陕西省拟新增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现有含光、鄠邑、沣峪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300余亩。目前在校本科生8200余人,硕士研究生1100余人。学校拥有2个一级学科和1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其中体育学为陕西省一流建设学科。现有20个本科专业,涵盖文、理、经、管、教、医、艺7个学科门类。体育教育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体育新闻摄影》课程入围首批国家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

    学校现有教职工832人,其中“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1人,陕西省“高层次人才特支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陕西省教学名师、陕西省优秀教师、陕西省师德标兵等15人,陕西省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4人。国家体育总局“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百人计划”入选6人,国家体育总局系统中青年学术带头人2人,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技先进工作者3人,国家体育总局系统先进工作者2人,陕西省省级优势学科项目负责人、陕西省省级特色学科项目负责人、陕西省高校“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青年骨干等7人,享受“三秦人才津贴”2人,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1人。

    学校与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共建中国竞走学校,与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共建中国掷球学院,省队校办跆拳道、拳击、空手道、小女排、蹦床及田径、散打等项目运动队。建校以来为国家培养出6万余名体育师资、教练员、运动员和体育科研、体育新闻、体育经营与管理专门人才。学校同25个国家和地区50余所大学、研究机构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

    招生简章

一、专业介绍

   (一)运动训练专业
    国家级特色专业、陕西省名牌专业、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陕西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陕西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单位。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系统掌握专项运动教学、训练、竞赛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备较强的专项运动技能和专项教学、训练及竞赛组织与管理能力,能从事专项运动教学、训练、竞赛组织和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要求学生全面掌握专项运动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具有从事专项运动教学与训练、赛事组织和管理的基本能力。掌握一门外语,能基本阅读与本专业有关的外文资料;具有熟练掌握计算机及未来科技在运动训练中的应用能力。熟悉运动训练、教学、竞赛组织和管理的理论前沿,具有初步的体育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了解我国竞技体育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具有较强的竞技体育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

    主干学科:教育学、体育学

    核心课程:专项理论与实践、运动训练学、运动生理学、运动心理学、运动技能学习与控制、体育竞赛学、篮球、足球、排球、田径、体能训练方法与实践

    学历:本科;

    学制:四年;

    修业年限:4-6年;

    学位:教育学学士。

   (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陕西省特色专业、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基本知识、技术与技能,并有较高体育文化素养,较强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能胜任教学、训练、科研、裁判等方面的复合应用型人才。

    要求学生全面掌握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与专业技术技能,能够胜任专业教学、训练、科研、裁判等工作需求;熟悉计算机操作、办公软件应用及多媒体教学的设计应用等操作技能,强化外语交流技能;了解国内外竞技武术的发展动态,熟悉西北地区特色拳种的技术技法。自觉践行体育强国战略理念,拥护民族传统体育事业发展各项方针政策、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主干学科:教育学、体育学

    核心课程:专项理论与实践、民族传统体育概论、中国武术导论、中国传统养生理论与实践、运动训练学。

    学历:本科;

    学制:四年;

    修业年限:4-6年;

    学位:教育学学士。

   (三)运动训练专业 足球学院:足球专项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以社会需求和行业标准为导向,系统掌握足球项目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具有较强足球专项实践能力,良好社会适应能力、职业道德、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在中小学校、企业及各类社会团体等从事足球教学、训练、科研、裁判员、竞赛和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足球人才。

    要求学生全面掌握足球专项必须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与专业技能,具备从事足球教学、足球训练与指导、竞赛组织与裁判、训练与比赛监控、体育管理、体育科研等方面的基本工作能力;了解足球领域发展的趋势和前沿知识,具有初步的体育科学研究、创新工作能力和管理能力;达到一定足球教练员、裁判员等级,具备相关领域的从业资格;掌握一门外语,达到大学英语要求的水平;具备熟练运用网络和计算机的能力。

    主干学科:教育学、体育学

    核心课程:足球专项理论与实践、运动训练学、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体育心理学、体育竞赛学、运动技能学习与控制。

    学历:本科;

    学制:四年;

    修业年限:4-6年;

    学位:教育学学士。

二、招生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文化考试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命题和印制试卷,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体育专项考试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进行,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有关院校负责组织,按照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评分。西安体育学院负责招生录取工作及新生录取名单在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备案工作。

   (一)报考条件
    1.符合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
    3.具备我校招生项目规定的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
    4.2022年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冬季项目为2012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夏季项目为201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10日;
    5.我校招生项目:

运动训练专业:
   (1)冬季项目
    招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速度滑冰、短道速滑、花样滑冰、冰球、冰壶、越野滑雪、高山滑雪、冬季两项。
   (2)夏季项目
    招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田径(不含全能项目)、篮球(三人制、五人制)、排球、足球(十一人制)、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跆拳道、举重、蹦床、体操、艺术体操、围棋等项目;
    招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跳水、柔道、自由式摔跤、古典式摔跤、拳击、空手道、赛艇、皮划艇静水、马术、射击、射箭、手球、曲棍球、棒球、垒球、橄榄球、技巧、攀岩、BMX小轮车等项目。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招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武术套路、武术散打;
    招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中国式摔跤。
    注: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学习的运动项目需在学校开设的项目中选择。

    6.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
   (二)报名办法
    1.注册及报名时间

    冬季项目:
    注册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12:00至12月30日12:00;
    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12:00至12月31日12:00。

    夏季项目(含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项目,下同):
    注册时间为2022年2月7日12:00至3月7日12:00;
    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考生在注册过程中,如发现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有误,冬季项目报名考生应在2021年12月24日12:00前、夏季项目报名考生应在2022年3月3日12:00前联系等级证书授予单位进行信息更正。

    2.注册及报名方式:“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  
    3.已完成注册的考生应通过“体育单招系统”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填报志愿并缴纳考试费,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完成缴费后,考生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4.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因其他特殊原因(例如使用曾用名办理等级证书造成无法在系统中注册)无法正常报名,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致电我校招生办,并按要求填写《报名申请表》传真至招生办公室(电话:029-88409422);
    5.考生报名信息错填、漏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文化考试办法
    1.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2.考试时间:

    3.考生于2022年4月9日12:00后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并依据准考证上的考点及时间参加文化考试;
    4.考生可于2022年5月12日12:00后通过“体育单招系统”查询文化成绩。

   (四)体育专项考试办法
    1.考试科目:考生依据所获得的运动等级证书及报名系统中确定的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不得跨项参加考试;
    2.考试安排:考生根据所报考项目参加相应项目的统一考试,各项目具体考试安排可登陆“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查看;
    3.我校组考项目具体考试安排及要求,将于考试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另行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4.考生可于5月12日12:00后通过“体育单招系统”查询体育专项成绩。

   (五)优秀运动员保送录取
    具体要求及申请办法请参照《西安体育学院关于2022年保送录取运动员有关事宜的通知》。

   (六)招生计划
    运动训练专业630名,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120名,具体各项目招生计划将另行公布。
    注:以上计划为拟定计划(含优秀运动员保送录取),正式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不列分省计划。

   (七)信息公示
    1.考生报名资格及录取结果等信息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审批为准;
    2.我校招生章程、各项目招生计划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3.我校承担的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如对考试成绩有质疑,务必于考试现场提出申诉,离开考试现场后视为无异议;
    4.文化课考试成绩公布后,如对考试成绩有质疑,务必于2022年5月12日12:00—5月13日12:00在“体育招生系统”中提交复核申请,逾期视为无异议;
    5.考生如对我校公示信息有疑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校纪检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29-88409404。

   (八)录取原则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在德、智、体全面衡量,政审合格的基础上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文化考试成绩不低于180分,体育专项考试成绩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由我校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2.对持有一级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3.实行专业第一志愿优先录取原则,在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都达到我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各专业分项招生计划,按照第一志愿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第一志愿录取不满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4.已被西安体育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5.考生弄虚作假,或发生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等,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完整录取原则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另行公布。

三、学费标准
    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当年标准收取学费等费用。

四、特别声明
    西安体育学院是国家体育总局与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院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进行招生考试和录取,未委托任何单位、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参与我校招生宣传及录取工作,也不向考生收取政府部门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从未以学校及个人名义开设“预科班”、“培训基地”,也从未招收任何形式的“跟班复读生”。希望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西安体育学院将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各类与我校招生相关的诈骗及违法活动。
    请报考我校的考生直接拨打电话咨询或通过官方网站查询招生信息。
    西安体育学院招生网:http://www.xaipe.edu.cn/zsbgs/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北路65号
    邮编:710068
    招生咨询电话:029-88409422


录取原则
   (一)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共计招生750人,优先录取申请我校的优秀运动员保送生,其余计划录取报考我校的普通考生
   (二)文化成绩在不低于180分、体育专项成绩在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由我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文化和体育专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根据各项目计划数,按照文体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三)对持有一级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四)各专业实行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原则。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按统一录取比例计算各项目招生人数;运动训练专业考生报名前公布各项目招生计划,如某项目达到合格线考生数无法完成该项目招生计划时,剩余计划按有关原则调剂到该专业其他项目,继续录取该专业第一志愿考生
   (五)运动训练专业
    1.运动训练专业在文化课与体育专项成绩双上线考生中,根据本专业各项目计划数,按照文体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运动训练专业按文体综合成绩录取至某专项招生计划最后一位次时,出现多名考生文体综合分同分,将优先录取体育专项成绩高的考生;如体育专项成绩相同时,则将第一轮生源不足的专项招生计划优先调整至本专项,用于录取同分考生;
    3.运动训练专业优先录取文化课与专项成绩双上线第一志愿考生;若个别项目第一志愿考生全部录取结束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将所有录取不满额的专项剩余计划在本专业继续进行第二轮录取,按照分项目计划表第二轮录取项目顺序和计划投放数,投放到仍有第一志愿生源的其他项目,录取其第一志愿考生(如项目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则该项目直接跳过),若所有项目第一志愿考生全部录取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时,在国家体育总局启动第二志愿录取程序后,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4.田径项目
    我校田径项目将按照田赛、径赛分别录取,根据田赛、径赛两个小项文化体育双上线人数及田径项目总计划确定统一录取比例,各项目根据该录取比例计算计划数,按照文体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5.冬季项目
    在文化课与专项成绩双上线考生中,按照各项目双上线人数及冬季项目计划总数确定统一录取比例,根据该录取比例计算各项目计划数,按照文体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6.橄榄球项目分性别进行录取。
   (六)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1.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在文化课与专项成绩双上线考生中,根据各项目文化体育双上线人数及本专业总计划确定统一录取比例,各项目根据该录取比例计算计划数,按照文体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优先录取文化课与专项成绩双上线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全部录取结束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时,在国家体育总局启动第二志愿录取程序后,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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