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中国田径协会二、协办单位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田径分会,石狮市人民政府三、承办单位闽南理工学院四、竞赛时间与地点比赛时间:2016年7月 16 日至20日比赛地点:福建省石狮市闽南理工学院五、参加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各普通高等学校和体育院校,均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六、竞赛项目(一)男子甲组(22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3000米障碍、10000米竞走、20000米竞走、110米栏、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撑杆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十项全能。(二)男子乙组(16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三)女子甲组(22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3000米障碍、5000米竞走、10000米竞走、100米栏、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撑杆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七项全能。(四)女子乙组(16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米栏、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七、竞赛办法(一)竞赛分组1、甲A组:凡属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录取的学生以及体育大学(学院)、师范院校(含普通院校)的体育专业学生,未在中国田径协会注册的运动员。在中国田径协会注册的运动员, 2013年7月至2016年6月未参加过下列赛事:全国田径锦标赛(室内赛、越野赛、竞走赛),全国田径分站赛、分区赛、冠军赛、大奖赛及总决赛(以成绩册为准)。只参加青少年比赛,不受限制。2、甲B组:凡属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录取的学生以及体育大学(学院)、师范院校(含普通院校)的体育专业学生,在中国田径协会注册的运动员,2013年7月至2016年6月参加过下列赛事:全国田径锦标赛(室内赛、越野赛、竞走赛),全国田径分站赛、分区赛、冠军赛、大奖赛及总决赛(以成绩册为准)。3、乙组:按照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非体育专业的普通大学生,没有列入过教育部阳光招生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名录。香港及澳门(具有永久居住证)的大学生。香港及澳门采取特殊奖学金招生的学生参加甲A组。(二)报名规定1、甲组院校:总人数限报18人(男女甲A组、男女甲B组、男女乙组(本校普通大学生),甲、乙组分别记团体总分。2、乙组院校:总人数限报10人(男、女不限,只可报乙组)。3、各校报领队1人,甲组中每6名运动员可报1名教练,乙组可报1~2名教练员。4、每名运动员限报2项(可兼报接力),全能运动员不能兼报单项,但可兼报接力,甲A组运动员可以报甲B组接力(甲B组至少2人)。5、甲组各单项报名建议为一级以上运动员,乙组各单项报名建议为二级以上运动员,各组别的男、女竞走项目和10000米均增设关门时间(另行通知)。(三)各组别100米至800米的径赛参赛人数不足或等于8人时,只设一个赛次,超过8人时均设两个赛次(若100米、200米参赛人数超过40人则再增加一个赛次)。田赛各项参赛人数超过20人时,进行及格赛,按成绩取前12名运动员参加决赛。(四)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规则(包括评分表、补充规则)。(五)各组报名人数不足3个单位或不足3人的项目,取消该项目比赛,由组委会提前通知报名单位,可更改报名人或者项目。(六)撑杆跳高:撑杆自带并经大会检查合格,方能使用;其它器材由大会负责提供。八、运动员资格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的特殊招生政策),经考生所在地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录取(在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注册备案)的在校在读大学生(函授学生、成人高考学生、电大学生、进修班学生、短训学生等不予报名)。2、所有报名参赛运动员必须为18—28周岁,即(1988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者)。3、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校学习,文化课考试合格,遵守学校各项纪律和有关规定,并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比赛者(须有当地县级以上医院或校医院的体检证明)。4、参赛运动员,就读大学本、专科期间,参加锦标赛届数不得超过四届,就读研究生期间,参加锦标赛届数不得超过两届(均以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公布的赛事秩序册为准)。5、除港、澳外,参赛运动员必须在教育部大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正式履行注册并经审核取得《中国大学生运动员注册证》者。6、非会员学校不能报名参赛,2016年招收新生不能参赛。九、运动员注册1、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以运动员所在学校为单位在《中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www.nssc.org.cn)中进行网上注册和报名。2、参赛运动员所在学校的学校管理员需登录《中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www.nssc.org.cn)进行运动员和教练员网上注册和报名。参赛运动员在完成网上注册成功后进行网上报名(详见《中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首页的“系统使用者必看”和“IE浏览器调整”中的先关规定。注册时,需按要求填写教练员信息、运动员信息、上传参赛运动员本人的学生证(电子版)、第二代身份证件(电子版)、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及队伍的全家福照片(照片需根据网站要求调整尺寸大小)等有关材料。注册工作联系人:孙变丽、李阳,联系电话:010-66093753、66093749.十、录取名次、计分和奖励办法(一)录取名次1、个人名次各单项均录取前8名,各项参赛人数等于或不足8人时,名次减1录取,以最后确认人数为准。如果确认人数只剩1人时,该项目取消,但允许换项。2、团体名次甲组分别录取男子团体总分、女子团体总分、男女团体前八名(甲组A,甲组B分数相加)。乙组分别录取男子团体总分、女子团体总分、男女团体总分前八名。如总分相等时,以破记录多者列前,再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列前,再相等则以第二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二)计分办法1、获得各组别、各单项前八名的运动员,分别按9、7、6、5、4、3、2、1分计分(接力项目、全能项目加倍计分)。2、打破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田径最高纪录者加9分;打破全国田径最高纪录者加18分(同时打破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全国最高纪录者,只加计一个最高分,在同一项目比赛中,连续多次打破同一纪录者,只计一次加分)。(三)奖励办法1、获得各项团体前八名的队颁发奖杯。2、获得各单项前三名的运动员颁发奖牌,获得前八名的运动员颁发成绩证书,破全国大学生田径锦标赛纪录颁发破纪录奖。十一、报名日期、办法(一)规模报名2016年5月30日前规模报名(规模报名表见附件一),请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邮件至tcsports@tsinghua.edu.cn(大田协的邮箱)(二)正式报名本次比赛一律采用网上报名(详见附件二:单位网上报名系统使用说明),请按照要求认真填报(注:运动员报名时须注明本人近期最好成绩,运动员身份证号为必填项目),完成报名后可直接打印,电子版同时发送至tcsports@tsinghua.edu.cn(大田协)抄送422087987@qq.com(闽南理工学院)并于6月15日前将正式报名表(主管校领导审查签字,加盖学校和医院公章)和招生大表复印件(乙组)一并快递至大田协秘书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体育部 刘翠萍 收 邮编:100084电话:010-62794054 13661326301(三)参赛卡制作各代表队团长、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参赛卡由大会统一制作。要求如下:1、近期免冠小二寸(3.5X4.5)彩色照片需提交电子版;2、电子版照片的文件名中应包含学校、职务、姓名,按顺序用“-”连接,例:清华大学-教练员-周玉波3、所有团长、领队、教练、运动员电子版照片以学校为单位,用压缩包(*.rar或*.zip文件),于 6月15日前发至422087987@qq.com(闽南理工学院邮箱)十二、报到相关事宜 (一)报到 1、技术代表、技术官员、仲裁主任和委员于比赛前3天报到,裁判长、裁判员于比赛前2天报到。 2、领队、运动员、教练员于比赛前1-2天报到。 (二)经费 1、各代表团(队)报到时,每人每项交纳参赛费80元,每人每天须向大会交纳食宿费人民币200元。 2、主办单位所选派的技术代表、技术官员,仲裁委员会主任、委员,裁判长(员)及大会工作人员的差旅费均由大会负责。 3、各代表队超编人员费用每人每天交纳400元。 (三)运动员报到时,须交验本人《学生证》、“中国大学生运动员注册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招生录取时的全国统一高考名册。港、澳地区学生须携带永久居住证和各高校录取学生的复印件。 (四)参加本届比赛的所有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领队都必须由所在单位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在报到时,向组委会交验体检证明和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五)报到时各代表队(团)须缴纳3000元(人民币)保证金。对于在比赛期间未违反赛会有关纪律规定、社会治安管理条例,以及运动员参赛资格等问题的代表队(团),比赛结束后将保证金原数退回。 (六)各代表团自备2号校旗两面。十三、裁判员、仲裁委员等的选派技术代表、技术官员、仲裁委员会主任和委员、竞走裁判等主要裁判由主办单位选派。其余由承办单位调派。十四、资格审查与兴奋剂检查 (一)资格审查委员会的职责是受理运动员参赛资格等有关事宜。 (二)为端正赛风,各学校报名前要严格审查本单位运动员资格,资格审查委员会在报名后将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对违反资格规定的运动员,如在赛前发现并查实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比赛资格,并不得补报和更换其他运动员。如在比赛中或比赛后发现并查实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取消比赛资格和获奖名次,没收比赛保证金,同时,给该运动员所在学校处以停赛一年的处罚,被处罚的运动员所在学校,取消会员单位一年注册资格,处罚决定寄所在单位和常委,公示大田协网站主页。 (三)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须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由领队签字的书面申诉报告,同时缴纳申诉费1000元后方可受理,如胜诉则申诉费如数退还,败诉者不再退还申诉费。如被起诉单位败诉,单位比赛保证金(3000元)不予退还,并重新缴纳比赛保证金后方允许参加后续比赛。 (四)关于兴奋剂检查及性别检查。本次比赛报国家体育总局兴奋剂检测中心,由检测中心负责大会的运动员兴奋剂抽检,一旦发现参赛运动员服用了违禁药物,将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执行处罚,拒检者按药检阳性处理。十五、体育道德风尚奖(具体办法另定)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田径分会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田径分会
201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