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
二、执行单位: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健美操分会
三、承办单位:四川绵阳南山中学
四、比赛时间与地点:2016年8月18-22日 ,四川绵阳南山中学
五、参加单位:全国各中学、职高中专(邀请港、澳、台地区中学及职高参加)
六、 竞赛分组与项目
(一)竞赛分组:初中组,高中组,职高中专组
(二)竞赛项目:竞技健美操,大众健美操
1、竞技健美操
(1) 初中组:
初中甲组:国际年龄一组规定套路、中国中学生初中有氧舞蹈规定套路、中国中学生初中有氧踏板规定套路;
初中乙组:国际年龄一组自选套路、有氧舞蹈自选套路、有氧踏板自选套路;
(2) 高中组:
高中甲组:国际年龄二组规定套路、中国中学生高中有氧舞蹈规定套路、中国中学生高中有氧踏板规定套路;
高中乙组:国际年龄二组自选套路、有氧舞蹈自选套路、有氧踏板自选套路。
(3) 中职组:
中职甲组:国际年龄二组规定套路、中国中学生高中有氧舞蹈规定套路、中国中学生高中有氧踏板规定套路;
中职乙组:国际年龄二组自选套路、有氧舞蹈自选套路、有氧踏板自选套路。
2、大众健美操
(1)初中组:自选徒手、自选踏板、中国中学生初中全民健身规定套路、中国中学生初中有氧踏板规定套路、全国全民健身操3、4级规定套路(徒手)。
(2)高中组:自选徒手、自选踏板、中国中学生高中全民健身规定套路、中国中学生高中有氧踏板规定套路、全国全民健身操5、6级规定套路(徒手)。
(3)中职组:自选徒手、自选踏板、中国中学生高中全民健身操规定套路、中国中学生高中有氧踏板规定套路、全民健身操5、6级规定套路(徒手)。
七、参赛资格
报名参加本届中国中学生健美操锦标赛的运动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正式学籍的普通中学(含普通职业中学,中等技术、专业学校)在校、在读学生,初中组运动员年龄为12至15周岁(即2000年9月1日以后出生者);高中组运动员年龄为15至18周岁(即1998年9月1日以后出生者),且符合学籍要求和年龄要求。
(二)在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正式履行中国学生运动员注册手续,并经审核通过者(香港、澳门、台湾运动员除外)。
(三)思想政治进步,遵守运动员守则,文化课考试合格。参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并有意外伤害保险。
(四)为加强监督,参赛运动员名单将于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在中国学生体育网(http://www.sports.edu.cn)予以公示。
八、 注册办法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以运动员所在学校为单位在《中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www.nssc.org.cn)中进行网上注册和报名,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
(二)参赛运动员所在学校的学校管理员需登录《中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www.nssc.org.cn)进行运动员和教练员网上注册和报名。参赛运动员在完成网上注册成功后进行网上报名(详见《中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首页的“系统使用者必看”和“IE浏览器调整”中的先关规定。
(三)注册时,需按要求填写教练员信息、运动员信息、上传参赛运动员本人的学生证(电子版)、第二代身份证件(电子版)、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及队伍的全家福照片(照片需根据网站要求调整尺寸大小)等有关材料。
(四)注册工作联系人:孙变丽、李阳,联系电话:010-66093753、66093749(周一至周五9:30—16:00)。
九、报名办法
(一)各参赛单位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3人。若各单位有1支以上参赛队,运动员不得重复。大众健美操、有氧舞蹈、有氧踏板每支参赛队上场人数为5-8人。
(二)兼项规定:
1、参加竞技项目比赛的运动员不可以参加大众项目的比赛,参加大众项目比赛的运动员也不可以参加竞技项目比赛。
2、每名运动员限报3项,在竞技健美操中不能跨组别比赛。
3、网上注册终审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详见《中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首页“用户须知”第五条的相关规定)。
4、比赛将实行网络一次报名:各参赛单位于7月16日前将已审核通过的网络报名表下载、打印,由主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一式两份以特快专递形式快递至赛事组委会,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将参赛的MP3格式自选套路音乐(规定套路音乐大会统一提供)一并发送至大赛组委会指定邮箱cssaa2015@sina.com。
5、报名日期至2016 年 7 月 16日截止,逾期报名,不予受理。网上查询本次大赛竞赛规程请到中国学生体育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sports.edu.cn查阅下载。报名表务必将联系人的手机号码和传真号码填写清楚,确认提交后,不得擅自修改,如有修改,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如出现信息漏报、错报、多报等,由参赛单位自行负责。所填信息将在参赛手册、证书等各类比赛文件中出现。
6、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李臻,北京市顺义区空港B区裕华路融慧园33-2,010-66093729。
7、报名咨询联系人: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健美操分会,马建,13581610750 010-51633450
(三)报到时间及地点
1、报到时间:2016年 8 月 18日 8:00-22:00。
2、参加本届比赛的所有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和比赛期间),未办理者不得参加比赛。各单位报到时,须向组委会交验的运动员证件有:身份证、学生证、保险公司保险单据。
3、报到地点:四川绵阳南山中学
乘车路线
(1)绵阳南郊机场 :步行150米,乘坐48路,经10站到达南山寺站,步行约350米到达终点-----四川省绵阳南山中学。
(2)绵阳火车站:步行150米,乘坐40路(或乘坐100路),经8站(9站)到达南山寺站,步行约350米到达终点-----四川省绵阳南山中学。
十、竞赛办法
(一)竞技健美操:规定动作、自选动作、有氧舞蹈、有氧踏板
评分体系参照《FIG 2013---2016年竞技健美操规则》和《竞技健美
操国际青少年技术规程》,《中国中学生健美操规定套路评分指南》。
(二)大众健美操:中学生全民健身操规定、中学生有氧踏板、全民健身操规定、自选动作动作评分体系参照国家体育总局2012- 2016《全国全民健身操舞评分指南》、《FIG 2013---2016年竞技健美操规则》
(三)规定动作音乐由大会统一提供;自选动作音乐报名时以MP3格式传到报名邮箱,并自备U盘存储备份音乐。
(四)比赛场地和比赛服装按照相应规则执行。
十一、录取名次
(一) 团体赛:初中、高中、中职分别进行排名。
1、竞技健美操团体总分:
(1)初中团体总分: 把初中乙组的混双、三人、五人、有氧舞蹈、有氧踏板中本单位各单项预赛最好名次所对应的得分(按照9.7.6.5.4.3.2.1)相加即为团体成绩。得分高者名次列前,若得分相同,则根据人数多少,按照先自选后规定的顺序排名。
(2)高中团体总分:
把高中乙组的混双、三人、五人、有氧舞蹈、有氧踏板中本单位各单项预赛最好名次所对应的得分(按照9.7.6.5.4.3.2.1)相加即为团体成绩。得分高者名次列前,若得分相同,则根据人数多少,按照先自选后规定的顺序排名。
(5)中职团体总分:
把中职乙组的混双、三人、五人、有氧舞蹈、有氧踏板中本单位
各单项预赛最好名次所对应的得分(按照9.7.6.5.4.3.2.1)相加即为团体成绩,得分高者名次列前,若得分相同,则根据人数多少,按照先自选后规定的顺序排名。
2、大众健美操团体总分:
(1)初中大众团体总分:
把本单位参加的所有单项成绩,按照预赛名次所对应的得分(9.7.6.5.4.3.2.1)相加即为团体成绩,得分高者名次列前,若得分相同,则按照自选徒手、自选踏板、中国中学生初中全民健身操规定、中国中学生初中有氧踏板规定、全国全民健身操3、4级(徒手)顺序排名。
(2)高中大众团体总分:
把本单位参加的所有单项成绩,按照预赛名次所对应的得分(9.7.6.5.4.3.2.1)相加即为团体成绩,得分高者名次列前,若等分相同,则按照自选徒手、自选踏板、中国中学生高中全民健身操规定、中国中学生高中有氧踏板规定、全国全民健身操5、6级(徒手)顺序排名。
(3)中职大众团体总分:
把本单位参加的所有单项成绩,按照预赛名次所对应的得分(9.7.6.5.4.3.2.1)相加即为团体成绩,得分高者名次列前,若等分相同,则按照自选徒手、自选踏板、中国中学生高中全民健身操规定、中国中学生高中有氧踏板规定、全国全民健身操5、6级(徒手)顺序排名。
(二)单项赛
参赛队伍多于8个队时录取前8名进入决赛,少于等于8个队时预、决赛同时进行。
十二、资格审查
(一)为体现比赛的育人宗旨,请各校对本单位报名参赛的运动员资格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按照本规程有关规定,严格把关,杜绝违犯运动员资格的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不良行为。各队领队、教练要对运动员资格确实负责。
(二)为了比赛工作的顺利进行,竞赛监督委员会负责参赛运动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三)名单公示期间和比赛期间内,对参赛运动员的资格问题有异议者均可向主办方并提出申诉。赛内提出申诉者需向竞赛监督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书》,同时需交纳申诉费1000元。若申诉成功,申诉费将原数退还。
(四)竞赛监督委员会将在比赛前、比赛中、比赛后采取不同形式,对参赛运动员的比赛资格进行认真核查(参赛队员随身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对违犯资格规定的参赛队、运动员及所在学校将给予处罚。
十三、竞赛纪律与规定
执行由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制定的《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
(一)对违反资格规定的运动员、运动队,将依据《全国学生体
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二)为端正赛风,防止发生非体育道德行为,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各运动队报到时须缴纳保证金 2000 元,对无违反竞赛纪律规定的运动队,赛后归还保证金。
十四、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学校团体总分按照各组别前八名颁发奖杯。
(二)竞技健美操:
各组别各级别各单项录取前8名,颁发成绩证书。
(三)大众健美操
1、大众健美操各组别各级别按一、二、三等奖录取成绩,比
例为20%、30%、40%,并颁发证书。
2、规定动作设最佳完成奖、最佳服饰奖、最具活力奖各1名。
3、自选动作设最佳创编奖、最佳团队奖、最佳音乐奖各1名。
(四)最佳教练员,最佳裁判员
1、各组别各单项冠军教练员将获得:“优秀教练员”,颁发获奖证书。
2、 评出5名优秀裁判员,颁发获奖证书。
十五、竞赛监督委员会
在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领导下,竞赛监督委员会全权负责对运动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对运动队的赛纪赛风、技术代表、临场裁判的工
作进行监督和评议等。竞赛监督委员会主任及委员人选由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聘任。
十六、临场裁判工作
(一) 仲裁、裁判长、副裁判长由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选派。
(二) 指定裁判须持有2013-2016周期健美操裁判员资格证书,
由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选派。
(三) 随队裁判须参加2016年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健美操分会
组织的裁判员、教练员培训班考评合格者,由参赛单位提名,由中国中学生健美操分会确定,差旅费自理。
(四)凡担任本次大赛的裁判员必须参加赛前学习和考试,经考试通过后,抽签决定是否上场进行评判工作。
(五)裁判员须自带裁判装备(装备不规范者,自动放弃执裁资格): 男士:白衬衣,深蓝色西服套装,领带;
女士:白衬衣、深蓝色西服套装(裙)。
十七、报道日期、联席会议及参赛证
(一)报到日期:
1、比赛监督、仲裁、裁判长(副裁判长)于8月16日晚上20:00前报到。
2、裁判员于8月17日中午12:00前报到。
(二)赛前联席会议:
2016年8月18日下午15:00召开赛前联席会,中国中学生
体育协会、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健美操分会、承办单位有关人员、各队领队、教练员、仲裁委员、裁判长等参加。
(三)全体裁判员培训会议:2016年8月17日下午14:00。
(四)参赛证:凡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在参赛期间必须佩戴由大会组委会统一制作的参赛证。
十八、经费规定
(一)所有人员的往返差旅费自理。
(二)参赛费:会员学校运动员每人每项60 元,非会员学校运动员每人每项100 元(非会员学校可在http://nssc.org.cn或赛会期间办理入会手续(会员单位1000元/年)。
(三)食宿费:各参赛单位领队、教练员、运动员食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标准为:180元/人/天。
(四)以上费用请于报到时向承办单位支付。
(五) 各参赛单位报到时如需要组委会安排接送站,请提前联系,联系人:刘义兵 联系电话:15280969996(所产生的交通费自理)。
十九、评选特别奖项
大赛评选“体育道德风尚运动队奖” 10所,颁发奖匾。
二十、申办比赛的办法
凡申办中国中学生健美操比赛的学校须向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健美操分会提交正式书面报告,提出申办理由和条件,经分会上报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研究和考察后再予确定、公布。
二十一、本规程未尽事宜,由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负责补充、修订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