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名称
2016年中国中学生足球锦标赛
二、主办单位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
三、承办单位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
四、协办单位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足球分会
湖北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武汉市足球协会
五、比赛时间和地点
1、时间
报到时间:10月10日晚8点前
比赛时间:10月12日-10月19日
2、报到地点及联系人
报到地点:武汉市全民健身中心-武汉市足球协会运动员公寓(武汉市江汉区后湖大道99号)
联 系 人:危 盛
联系电话:13971585550
六、比赛分组:男子组、女子组
七、参赛单位
男子组(16支队伍):凡获得2015年中学生足球锦标赛、2016年中学生协会杯、2015-2016年高中男子校园足球联赛的前8名均可报名参赛。
女子组(8支队伍):凡获得2015年中学生足球锦标赛、2015-2016年高中女子校园足球联赛的前8名均可报名参赛。
若报名参赛的队伍男子组不足16支、女子组不足8支,本次比赛的承办学校可优先递补报名,若还不足,依据年度比赛成绩优先递补。
八、参赛资格
(一)各参赛队均以该队所在学校为参赛队名称,且该队所有运动员必须属同一所学校。运动员必须是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遵守学校各项有关规定,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中等学校的在校在读学生。初中籍学生不得参赛。
(二)体育运动学校、足球学校以及具有同等性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均不得参赛。凡是2013-2016年参加中国足球协会举办的各级竞技系列比赛的运动员(以赛区秩序册名单为准),均不得参加本比赛。(以学校名义参赛并在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备案审核通过者除外)。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为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2016级高一新生可以参加本次比赛,2016届高三毕业生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四)参加锦标赛的各球队(员)必须在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进行正式注册,并经审查取得通过者。
(五)参赛运动员必须遵守中学生守则;染发、蓄长发、留怪异发型、衣着不整者一律不得上场参赛;
九、报名和注册
(一)参赛队必须以一所普通中等学校为基本单位参赛。
(二)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医生1人、运动员20人。
(三)参赛运动员一经报名不得更换或补报。
(四)关于运动员注册问题:
1、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统一在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注册并经通过审核。否则,均不允许参加本次比赛。
2、办理首次注册办法:
凡参加本次比赛的运动员,需由所在学校负责人登录中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 www.nssc.org.cn)进行运动员网上注册。凡网上注册成功的运动员,方有资格参加比赛。注册咨询电话:010-66093753/66093755
3、注册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0日,以网络注册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并不得报名参赛。
(五)参加锦标赛的各队请于2016年9月20日前将学校全称及简介、报名单(见附表一)、参赛球员、领队及教练一寸照片、集体照(大小不低于500K,分辨率不低于300dpi)一并发至邮箱:1096032553@qq.com和 sangaoclu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盖章的报名表传真并邮寄至:北京市顺义区空港融慧园33号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足球工作部 电话:010-66093743 传真:010-66093777 联系人:李媛。
(六)参加锦标赛的球队名单将于2016年9月25日-30日至在中国学生体育网站(http://www.sports.edu.cn/)进行公示。在此期间,如对公示的队员资格有异议者,请直接联系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足球工作部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十、规则与规定
(一)比赛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严格执行《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及《中国足球协会足球比赛违规违纪处罚办法》。
(三)每场比赛时间为80分钟(上下半场各40分钟),中场休息不少于15分钟。
(四)每场比赛允许填报9名替补运动员,但只可替换7名运动员。
(五)锦标赛使用5号比赛球;比赛时须穿皮面死钉足球鞋。
(六)每场比赛均决出胜负的场次。既80分钟比赛为平局后,不进行加时赛,直接以互罚球点球的办法决定胜负。
(七)在赛会期间得到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的运动员,将自动取消下一场比赛的资格。同一名运动员被第二次出示红牌,终止该名队员参加本届锦标赛的比赛资格。
(八)所有参赛人员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比赛时须将有关证明带至赛区进行核验,未办理或材料不全者,不得参赛。
(九)参加锦标赛的运动员报到时,必须向组委会“资格审查委员会”交验本人电子学籍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体检健康单(当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视为有效)、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以上材料不全者,不得参加比赛。
十一、比赛办法
(一)小组循环赛:
根据报名情况和抽签结果分组。
通过小组单循环赛,排定小组名次。
小组循环赛决定名次办法:
①规定比赛时间内决出胜负者,胜队得3分,负队得0分;以罚点球的办法决出胜负,胜队得2分,负队得1分;
②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二)交叉淘汰赛:
各小组前两名出线。同档次抽签决定交叉淘汰赛的落位。
十二、奖励
(一)第一名的球队可获得奖杯、金牌、证书,5000元奖学金;第二名的球队可获得奖杯、银牌、证书,3000元奖学金;第三名的球队可获得奖杯、铜牌、证书2000元奖学金。四至八名球队颁发证书。
(二)2016年中国国中学生足球锦标赛设最佳运动员奖、最佳射手奖、最佳守门员奖、最佳教练员奖、最佳裁判员奖、最佳领队奖各一名;对获得各奖项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及领队颁发奖杯和证书。
(三)2016年中国中学生足球锦标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比例为6:1。
十三、资格审查
为端正赛风,体现教育部门举办学生体育竞赛育人的宗旨,请各参赛学校及承办单位对报名参赛的运动员资格问题严肃、认真地进行审查,按照本规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把关。
(一)锦标赛成立资格和纪律监督委员会。资格和纪律监督委员会将严格按照规程,对各参赛球队、队员的参赛资格及违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罚工作。
(二)“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在赛前对参赛运动队(员)的比赛资格问题认真核查,对违反资格规定、比赛纪律的运动队(员)及其所在单位的处罚,将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中有关条款执行。
(三)请各运动队配合“资格和纪律监督委员会”严格进行自查自纠。凡对参赛运动员(队)的资格问题有异议提出申诉者,必须在赛前向“监督委员会”提交经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书》和2000元申诉费方可受理。经受理,如属胜诉将申诉费原数退还,如败诉则不予退还。如对各队报名队员无异议者,请于赛前联席会上进行确认。赛中对于相关申诉将不做处理。
(四)凡在赛中出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或违反资格规定的球队,经“资格审查委员会”核实确认后,将全国通报批评,取消所有比赛成绩并处取消该校1-2年的参赛资格,取消该队主教练及有关运动员参加全国各级各类学生赛事资格2-3年(自处罚之日起执行)。
十四、比赛监督、裁判员
比赛监督、裁判员由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选派。
十五、经费
(一)凡锦标赛的各球队,交通费自理,食宿费每人每天缴纳人民币120元整,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支付。
(二)为了加强锦标赛的管理,确保锦标赛顺利进行,各参赛队报到时必须交纳“抵押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对于在比赛期间未违反赛会有关纪律规定、社会治安管理条例以及运动员参赛资格等问题的运动队,其所交纳的“抵押保证金”将如数退还。
十六、其它事宜
(一)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 参加比赛的球队准备表演节目一个,2号校旗一面。
(三)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
第12届中国大学生健康活力大赛总规程--2016浙江千岛湖.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