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医药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19  浏览次数:53
经教育部批准,天津师范大学自1987年试办高水平运动队以来,坚持以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一专多能、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竞技体育人才、体育师资队伍、教练员以及体育管理者为目标,先后为国家培养了大批受过高等教育的优秀运动员、体育师资及体育事业管理者。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2017年我校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计划、项目及专业
1.招生计划
根据文件规定,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2016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55人)。
2.招生项目
田径
具体项目及类别
项目类别
性别
具体项目
备注
重点项目
10公里竞走、20公里竞走、400米、 
  800米、1500米、跳远、标枪
竞走项目均测试场地10公里
10公里竞走、20公里竞走、5000米、10000米、3000米障碍、跳高
一般项目
100米、200米、5000米、10000米、110米栏、400米栏、3000米障碍、跳高、三级跳、铁饼、铅球、链球、十项全能
全能运动员现场测试5项(上午:跳跃任选1项、110米栏、400米;下午:投掷任选1项、1500米)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栏、400米栏、跳远、三级跳、标枪、铁饼、铅球、链球、七项全能
女子全能运动员现场测试4项(上午:跳跃任选1项、100米栏;下午:投掷任选1项、800米)
不招生项目
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均不招生
★报考全能项目的考生须在报名确认时对选择性项目(跳跃、投掷)进行确定。
3.招生专业
教育学(体育方向)专业,本科,标准学制四年。
二、报名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获取高考报名号。
3.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资格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4.考生报名参加的测试项目必须与本人持有的运动员等级证书项目一致。
5.如考生所在省(区、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相关认定、测试并合格。
6.报考考生须在保险公司购买测试考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7.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高水平运动队实际需要,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必须进行体检,有传染性疾病或不适于从事竞技体育活动的疾病者不予录取。(考生自行安排体检事宜,现场确认自带体检报告)
体检必检项目为:视力、肺活量、心脏、血压、血色素、肝功能、乙肝五项。
特别提示:报考全能项目的考生必须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
三、报名安排
1.报名方式与时间: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须登录天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www.tjnuzsb.com)下载报名登记表,表格填写完整后,必须于2017年3月26日前将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shidagaoshuiping@163.com。该表将作为现场确认的依据。
(2)现场确认:考生须携带所需材料于2017年3月30日8:30-12:00到天津师范大学体育馆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须由所在中学或单位加盖公章);
(2)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4)应届高中毕业生证明或高中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
(5)参加比赛的获奖证书、秩序册、成绩册原件、复印件,如考生无秩序册、成绩册原件,须提供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所提交的比赛相关证明材料须与报名登记表中要求填写的信息一致);
(6)考生所在地高考报名号及相关信息;
(7)一寸浅蓝底色照片8张;
(8)测试考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原件、复印件。
(9)现场确认前一个月内二级甲等医院体检证明。
以上材料须使用A4纸型打印或复印,并按上述顺序排列整齐,现场确认时上交。
3.资格审查
我校将按照各项目报名条件、报名材料要求对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各项目的考生严格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考生运动等级证书依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进行核实,审查未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
4.其他要求
(1)须由考生本人进行现场确认、提交报名材料,未按要求参加现场确认的取消报名考试资格。除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毕业证、获奖证书及其秩序册、成绩册原件外,其余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2)考生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3)考生须于报名确认现场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报考资格。如考生有违反兴奋剂事件,不予录取。
四、选拔程序
(一) 资格审查:我校将对所有考生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如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范围、报名要求或不能通过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的认证,将不能获得学校体育专项测试资格。
(二) 初审结果公示:我校将于2017年3月20日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hbtcm.edu.cn/)公示初审通过的专项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
(三)专项测试:
1. 测试时间:2017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测试地点:黄家湖校区体育馆。
3. 测试内容:基本技术、难度动作和套路。
4.  考生参加测试需携带以下证件: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秩序册、成绩证书、学生证、获奖证书的所有原件。
5.  考生参加测试前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及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6.  考生参加测试前需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我校保留对考生进行兴奋剂检测权利,一经查出,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五、认定与录取
(一) 我校将根据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和发展需要,结合学校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要求,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在我校专项测试成绩,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及享受高考文化成绩优惠的相应录取要求,并按教育部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认定资格生效。
(二) 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认定资格的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要求参加高考报名和填报志愿。
(三)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经专家评审组审核通过后,且其在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予以录取,此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录取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20%。我校对部分运动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当其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的65%时予以录取,此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录取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30%。其余考生当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时予以录取。
注: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教育部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六、监督机制
(一) 考生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我校将依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核实考生运动技术等级。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 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工作,予以监督。
(三) 我校将对测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备案。
(四)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开展入学专业水平复测和复核,对于复测和复核不合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 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入学后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运动队训练和竞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二) 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湖北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
八、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黄家湖西路1号湖北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430065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7)68891286
监督电话:(027)68890020
注:请考生报名后随时关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及我校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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