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南师范大学简介
海南师范大学是海南省办学历史悠久、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综合办学实力较强的教育部、海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坐落在美丽的滨海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海口市。海南师范大学前身为建于清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的琼台书院,1949年秋正式创建“国立海南师范学院”。1999年与海南教育学院合并,成立新的海南师范学院。200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07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海南师范大学。2009年海南省政府将学校列为省重点大学进行建设。201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15年被列为教育部、海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六十多年来,学校始终秉承“崇德尚学,求是创新”的校训精神,以服务基础教育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办学严谨规范,积极进取,已发展成为海南省教师教育中心、重要的高级应用人才培养基地、科学研究基地和海南教育文化对外交流基地,为基础教育、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建校至今,已经为社会培养了各类人才14万多人,尤其是海南各中学校长、教学骨干多为我校毕业生,被誉为“琼岛名校,教师摇篮”。
学校现设有21个学院,现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个专业学位硕士点,58个本科专业。形成了师范与非师范性专业协调发展、教育层次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学生近2万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700多人,全日制本科生18000多人,留学生600余人。
学校现有龙昆南、桂林洋、灵山三个校区,占地面积约3100亩。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7437万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83万册,电子图书112万册,各类中外文数据库18个。数字化校园建设走在海南省前列,无线网络覆盖全校。
学校突出抓好教学基本建设,积极推进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取得显著成效。现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特色专业3个。
学校大力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整体学术水平持续提升。有5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培育学科。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1个,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5个,32个校级研究所(中心)、智库、协同创新中心。国家大学科技园落户学校。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人才队伍整体实力不断增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524人,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09人,具有博士学历366人。有国家突出贡献专家、首批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专家、教育部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及省级各类专家150人。有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培育团队,10个省级教学团队。
学校积极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成为中宣部首批部校共建新闻传播学院(专业)高校,与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多所高校建立合作关系,与儋州市、陵水县等地方政府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在海外交流方面,已经与五大洲58个国家、一百多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开展了学术交流活动,与境外53所大学和教育机构建立姐妹学校关系,与9所大学合作培养人才。2009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批准将东南亚汉语推广师资培训基地落户我校。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接收院校。2015年,与马来西亚世纪大学共建的孔子学院顺利揭牌。
“十三五”期间,学校将抢抓国家“一带一路”、国际旅游岛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以及省部共建和省重点大学建设的契机,以改革为动力,努力建设教育思想先进、办学开放、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学风优良的现代化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高水平大学。
二、体育学院简介
学院现有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含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和民族传统体育四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及体育专业硕士学位点。现有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四个本科专业和体育旅游与运动康复、高尔夫运动与管理两个专业方向。现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约1350人。
学院现有教职员工84人,专任教师65人,其中教授25人,副教授23人;拥有国际级裁判1人,国家级裁判9人,享受政府特贴津贴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师德标兵1人,海南省515人才5人。
近年来,学院坚持以培养高素质的体育人才为中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成绩凸显。2007-2015年学院连续9年获得学校实践教学工作评比一等奖,多次荣获实践教学最佳组织奖;2008年至今,学院共有8位年青教师在校级或省级青年教师教学比赛中获得“教学十佳称号”,2015-2016年,学院有4个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在校级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一等奖,有2个项目获得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1个项目获得三等奖。
近年来,学院教师主持国家哲学社科基金项目4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11项;近三年,学院教师出版专著、编著、教材13部,在省部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190余篇,获得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三等奖、海南省教学成果二等奖等等5项。
学院重视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与发展,坚持走“教体”结合之路,运动队竞技体育水平和影响力不断提高。作为教育部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学校,学校设有排球、篮球、足球和田径四个项目高水平运动队。近年来,通过科学的训练和规范的管理,各运动队的精神面貌和竞技水平明显提高。在第十二届全运会拳击比赛中麦清贤和游伦海同学分别获得52和56公斤级金牌和铜牌;2012-2015年全国大学生沙滩排球锦标赛中男女沙滩排球队连续4年获得体院组男女冠军;男子排球队在2015、2016年度中国大学生排球联赛总决赛中男子排球队分别获得第三名、第四名;在第十五、十七届全国救生锦标赛中有两位同学获得抛绳救生冠军;在海南省第八届大中专田径运动会上田径队共夺得20枚金牌,获得团体总分第一名。
三、专业介绍
运动训练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系统掌握竞技运动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现代科学训练理论与方法,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职业道德以及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各专业和职业运动队、各级业余体校、各类高等院校、体育传统学校和体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教学、训练、科研、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培养具备系统掌握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现代科学训练理论与方法,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毕业后能从事武术、传统体育养生、民族民间体育及其它体育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全日制
四、招生计划
运动训练专业90人,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30人。
注: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费标准为6000元/年,2017年学费标准如有变化,以海南省物价局最新批复文件为准。
五、招生项目
运动训练专业招生项目:田径、篮球、排球、沙滩排球(二人制)、足球、游泳、跆拳道(全国统考)、拳击、乒乓球。
注:招生项目报名人数若不足8人,入学后考生须选择转到其他项目学习。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项目:武术套路、武术散打。
*报考拳击、武术散打的考生在考试报到时必须出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凭据,否则不予考试。
六、招生对象及要求
1、符合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获得体育单招报考资格;
2、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
3、报名考生运动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和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 数据信息为准(审批日期截止2017年2月28日);
4、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要求;
5、考生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报名、考试中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七、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考生必须网上报名,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zxss/)体育单招考试系统中进行考试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1日12:00至3月15日12:00。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因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等原因(含2009年7月1日前的证书)无法正常报名,需填写报名申请表(见附件),所有签名必须本人亲自手签,并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以传真的方式交给我校招生就业处,传真电话:0898-65880571;
2、报考费:根据琼价费管函[2013]279 号,收取每位考生报名考试费 480元,考生可于3月15日12:00前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体育单招考试系统中进行缴费,缴费后系统无法退费,报名成功的确认以系统公示的缴费信息为准,未缴费的考生将不予以确认;交通、食宿费用等由考生自理。
八、专项考试
1、报到时间:2017年4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到地点:体育学院办公室(桂林洋校区体育综合馆内);
3、准 考 证:测试前凭本人身份证领取;
4、术科考试时间与地点:2017年4月8-9日(地点详见准考证);
5、术科考试内容方法与标准: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17版)》。
九、文化课考试
所有考生均参加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
1、考生4月15-22日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的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
2、5月15日12:00后可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的招生系统查询文化考试成绩。
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学分制,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后,颁发海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有关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十一、录取原则
1、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分。在此基础上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文化成绩和体育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2、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3、在文化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4、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原则上依据第一志愿的报名人数确定录取率,录取时根据各项目录取人数,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若某项目达到录取标准的人数不足,则余下名额调整到其他项目录取;
5、我校各项目均可招收第二志愿考生,依据第一志愿未完成计划数与剩余第二志愿的报考人数确定各项目录取人数,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若某项目无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则该项目名额调整到其他项目录取;
6、足球守门员男女各不超过1人,排球自由人不超过排球录取人数的30%;
7、各项目拟录取人数将于4月3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十二、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要进行全面复查与复试,考生必须做好准备,凡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入学的,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生源所在地。
十三、学校地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
联系方式:海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邮编:571158
联 系 人:胡老师 韩老师 李老师 阮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888710(校招生就业处)
传 真:0898-65880571(校招生就业处)
QQ群号:130625988(海师体育招生办)
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www1.hainnu.edu.cn/zhaos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