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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陕西省中小学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精品课评选活动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2-23  来源: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作者:陕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浏览次数:692

 

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精神,落实《陕西省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陕教体〔2013〕26号)提出的“实施中小学体育教学质量提升工程”的要求,培养高素质的专业体育教师骨干团队和树立学校体育工作先进典型,构建示范性体育课堂教学资源库和体育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平台,提高“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水平,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5年陕西省中小学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精品课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数量

根据《陕西省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结合我省中小学体育工作实际,2015年我省将评选陕西省中小学体育艺术2+1项目先进学校30所;陕西省中小学优秀体育教研组30个,陕西省中小学体育教学名师10名;陕西省中小学体育精品课30节(各地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范围

全省普通中小学校以及从事中小学体育与健康教育教学的教师、教研员。

三、评选条件(见附件2)

四、评选要求

(一)开展中小学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精品课评选活动,是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艺术工作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直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二)评选过程要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选的方式进行。坚持面向基层学校、面向农村、面向一线教师。

(三)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示范性、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

(四)先进事迹材料要重点突出,内容真实精炼,文字控制在2000字以内,证明材料附获奖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评选程序

请各市(区)教育局、省直单位依据评选条件认真组织评选,并在本市县(区)和学校内公示7天,无异议后将分别填写的各评选项推荐表(见附件3)、教学和活动光盘、支撑材料和电子文稿(有关表格可从陕西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nedu.gov.cn/下载),于2015年12月20日前一式2份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根据各地上报材料进行评选,对2013—2015年未上报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数据的学校取消参评资格。

六、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和教研组,省教育厅将分别授予“陕西省中小学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先进学校” “陕西省中小学优秀体育教研组”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对评选出的教学名师和精品课作者,授予“陕西省中小学体育教学名师” “陕西省中小学体育精品课”荣誉称号。      联 系人:曹雅琴     电话:029—85408759

电子邮箱:sxtwyc@126.com

邮寄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710061)

                                   陕西省教育厅

                                  2015年11月20

      附件1

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

体育艺术2+1

先进学校

优秀教研组

教学名师

精品课

西安市

8

8

3

8

宝鸡市

8

8

3

8

咸阳市

8

8

3

8

渭南市

8

8

3

8

汉中市

5

5

2

5

安康市

5

5

2

5

商洛市

5

5

2

5

延安市

5

5

2

5

榆林市

5

5

2

5

铜川市

3

3

2

3

杨凌示范区

1

1

1

1

省直单位

0

1

1

1

合 计

61

62

26

62

      附件2

评 选 条 件

      一、陕西省中小学体育艺术2+1项目先进学校评选条件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的实施意见》,管理体系健全,职责明确。每学期有计划,有工作总结。把“体育艺术2+1项目”工作列为重要内容。

      (二)学校关心体育教师的思想、工作和生活。体育教师组织、指导课外文体或竞赛活动,计入教师工作量。

      (三)严格执行《课程标准》,按照新课标制定学期体育、艺术学科的教学计划,开足开齐体育、艺术课,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和内容。

      (四)积极开展校本研修。体育艺术教师每年有校本研修计划和总结。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人人上研究课、有专题论文,近三年来论文、优质课、教学能手获市级以上奖励。教务处等相关部门定期检查、督促体艺教研组备课、公开课等情况。

      (五)场地器材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能满足学生课堂教学和课外文体活动的需要。有专门的体艺器材室,文体器材、场地的管理有专人负责,并熟悉业务。活动场馆全面对学生开放。

      (六)每年举办体育节、艺术节活动。不定期开展小型化、系列化体育或艺术活动,内容丰富、项目多样、特色鲜明,针对性强,学生参与率≥90%。组织管理有序,无安全事故。

      (七)落实每名学生掌握两项体育和一项艺术技能的要求。坚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每周活动时间、地点、内容明确,班主任、指导老师落实到位,发挥指导、督促与管理作用;学生自愿参加课外文体活动,内容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吸引力,参与面高。

      (八)成立运动队、艺术团体或各类课外兴趣小组。积极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类体育艺术等比赛活动。学校确定的体育艺术2+1项目在各类竞赛中获市级以上奖励。

      二、陕西省中小学优秀体育教研组评选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令。成立有分管领导负责的体育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体育工作,体育工作列入学校整体工作计划。

      (二)重视教师的专业成长。深入开展校本研修活动,钻研体育课程标准、教材,制订各年级的教学进度计划。定期评估组内教师的教学情况和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组织科学的教学质量分析与反思,分析资料齐全。教学质量较高,受到同行的肯定和学生、家长的认可。

      (三)各项制度健全。学校有体育工作管理制度,体育工作资料档案完整、管理规范;体育场地、设施、器材符合省级标准,有专人管理,使用效益高,安全、维护、使用等制度健全。

      (四)体育教学、活动、训练规范。经常开展集体备课活动且有主题、有记录、有特色、有实效。经常开展观摩教学、经验交流等活动。

      (五) 积极开展体育教研和科研活动。围绕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方面开展课题研究。近三年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市级或市级以上教研课题,举行过 至少一节市级以上公开课,至少有一篇教学论文获得过省级二等奖或二等奖以上奖励(教育部门组织);组内教师在省市级以上评优课、教学能手评选中获奖,省级 以上论文获奖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

      (六)全组教师互帮互学、团结协作,凝聚力强,在市区和学校的体育教研组建设中有示范作用。学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学历达标率为100%。

      (七)体育教研组组长,师德师风和业务能力较强,具有创新求实精神,在组内有较高威信,能团结和带领全组教师共同提高。针对本组实际,组织有创新性的教研活动。

      (八)积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和体育艺术2+1项目。近三年以来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率在90%以上,优秀率在15%以上。

      三、陕西省中小学体育教学名师评选条件

      (一)资格条件。学历符合《教师法》相关规定,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年龄女性50周岁、男性5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教龄15年以上,具有3年以上高级教师职务资格;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其中有2次以上为优秀等次;近5年接受市级及以上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年均不少于40学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二) 素质要求。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深厚的教育理论素养和系统的学科专业知识,教育 理念先进,教学艺术精湛,教学风格独特,教学成效显著;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和外语水平,能够熟练运用普通话进行教学和交流;具有较强的专业引 领、培训指导和组织协调能力,受到同行的高度认同。

      (三)教育教学实绩。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近5年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80学时以上;能出色完成专业教学任务,切实贯彻新课程教育理念,实施有效课堂教学成绩突出,学生和教师评议优秀率均达90%以上;能培养、指导本校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所指导的学生班级或年级学习成绩优秀,学生健康快乐成长;积极承担市级以上的示范课或观摩课,教学改革经验得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推广,近5年曾获市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

      (四)教研成果。近5年教研成果突出并具备下列选择条件中的两项:①主持完成2项以上市级课题(含教改实验项目)或主持完成1项以上省级课题(含教改实验项目),且对教育教学工作有实际指导作用;②独立出版1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③在核心刊物以上发表2篇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的教育教学论文;④获得2项市教育行政部门或1项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优秀成果一、二等奖;⑤获得1项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⑥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或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并在省市教育系统产生较大影响。

      (五)研修能力。能主持和指导区域内校本研修,担任过联片校本研修学科第一负责人,对当地教师专业成长做出过重要贡献;承担过县级及以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教学任务,近5年主讲培训课程或专题不少于30学时。

      (六)破格条件。近5年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过突出贡献,在当地教学领域享有较高声望并获得省级以上政府奖励或荣誉称号的;或指导至少1名学生在国家级比赛、竞赛中获得第一名或一等奖的破格推荐。

      四、陕西省中小学体育精品课评选条件

      (一)符合课程标准的要求,与教学内容相适应;目标明确具体,在教学中有明显体现,与教学条件相适应。

      (二)依据课标对教材进行开发和创新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创造性使用主观与客观资源。

      (三)教师教学基本功过硬,语言流畅,示范正确,板书设计合理,教案书写规范。

      (四)教法灵活多样、教学手段恰当合理、教学过程活泼有序。

      (五)教师富有激情,能影响、感化、带动学生。

      (六)能较好地完成教学目标,使学生体验到学习和成功的愉悦,有利于学生自主、合作、探究,有利于各种能力的提高,学生积极主动参与教学活动,气氛活跃,时间充分。

      申报要求:参评教师提供一节课教学设计,一式2份,要求见附件2。录制一份教学光盘,上要标明参赛教师姓名、课题、单位和所属市县(区)。

 

附件3:10-23-32-58-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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