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教体办〔2017〕46号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 〔2016〕111号)精神,健全我省中小学体育教学科学管理机制,进一步深化体育教育改革,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省教育厅决定成立“陕西省中小学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以下简称“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旨在深入推进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学生身心健康水平。切实保证体育课时和锻炼时间、体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积极促进全省中、小学生体育锻炼习惯基本养成,力争全省中小学生运动技能和体质健康水平有明显提升。
联系人:李梁
电 话:029—88668892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12月20日